三亚市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办法,2007年7月6日、三府、2007,96号.通知印发。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建设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凡在三亚市行政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拆除工程 本办法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 办公区和生活区.第四条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刚性封闭围挡。且应做到标准化。景观化。建筑施工围墙高度不得小于2米,市政工地应设置硬质板材隔离围挡,结构安全可靠.高度不应低于1,8米,第五条、建筑施工必须亮牌建设.牌子的规格和内容应按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施工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大门内明显处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质量控制 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第六条、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应设置门卫,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第七条、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规范规定,应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第八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不低于1。8米的相应隔离措施。第九条,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处和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出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并在大门内侧设置向内截水沟 禁止车辆带泥污染城市道路。施工工地接入城市道路的连接段应硬化或采用碎石等建筑材料作临时硬化处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严禁自行搅拌混凝土和焚烧各类废弃物,严禁使用竹脚手架或钢。竹脚手架混合搭设,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按总平面图统一布置、并且分类堆放整齐。设置明显标牌、标识,书写规范准确.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第十二条,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严禁凌空抛掷。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垃圾 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第十四条,从事土方 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土方应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制定降噪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在主城区或人居密集区的工地。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12、00至14 00或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宿舍的墙壁及屋顶应严密,应在前后墙壁上各设置一扇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 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地砖铺砌.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 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2人,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宿舍严禁使用通铺和使用竹编 油毡布等易燃物品搭设、宿舍内外及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 不得乱泼乱倒污物.第十九条 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第二十条 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第二十一条,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 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墙壁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米,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垃圾桶.并应及时清运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建水冲式厕所和三格化粪池,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地砖铺砌、有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 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确保整个施工现场干净整齐。不留卫生死角,第二十四条 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开展灭鼠,蚊,蝇,蟑螂工作,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第二十六条、拆除建筑物 构筑物时。应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采用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 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清除废弃物、做好周边环境卫生、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则令停止施工 一。没有亮牌建设的,二。施工现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将施工区与办公区 生活区隔离的,三、施工现场材料没有分类整齐堆放。标识,标牌设置明显 书写规范的。四。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没有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的.五 施工现场没有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扬尘,降低噪声、造成污染的,六、施工现场卫生状况差,食堂.厕所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七 拆除建。构筑物没有设置封闭围挡和警示标志的,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予以处罚,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由三亚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解释,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