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潼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6日 潼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和规范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开展.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 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1,46号,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名词定义,本规则所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消防委员会.是指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县消防工作的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第三条,机构组成.县消防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设副主任3名 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县人武部副部长。县发改委,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农委、县城乡建委。县交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县国土房管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委.县卫计委、县安监局。县工商局 县旅游局,县气象局,县故管处 县大佛寺景区管委会,县新城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成、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县消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组成,专职人员在县消防大队内部选定.兼职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第四条,成员调整 成员单位因机构调整或职能变更。或因工作需要增加、减少成员单位的.由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调整.成员单位内部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需变更县消防委员会成员或联络员的、由成员单位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继任名单。并书面报告县消防委员会 以县消防委员会名义行文调整,成员单位,成员和联络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 职责权限。召开县消防委员会联席会议或扩大会议、由县消防委员会主任批准,召开县消防委员会联络员会议,由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批准。以县消防委员会名义发文 由县消防委员会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发 以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文,由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签发,会议纪要由县消防委员会副主任签发 第六条,工作职责。县消防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消防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标准.二,研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消防发展规划、分析评估全县消防安全形势。针对消防队站.消防水源 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规划和建设事项 以及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提请县政府推动解决、三,在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季节,专项治理等全县性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对镇街,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督查,四。组织检查,考核和表彰。指导,考核下一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以及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每年组织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消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镇街,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意见.经县消防委会全体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五.完成市政府和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任务 第七条,办公室工作职责.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及时向县消防委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二、掌握全县消防工作动态 调查研究涉及全局性消防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分析研判火灾和消防工作形势.三,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四、承担县消防委员会联络协调 调研检查。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五 对县消防委员会督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六,完成县消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结合工作实际。宣传、贯彻 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部门、机构和人员,制定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办法,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三,在行政审批中加强消防安全审查。对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合格或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通过.四。定期组织开展对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五,在各自监管领域内依法开展联动执法.联合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共同解决消防安全重大 突出问题 六,推动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本行业,系统 工作考核,评先评优及等级。星级等评定内容 七.在本行业。系统 内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将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执业培训和考核内容.八、积极参与县消防委员会组织的检查,指导、调研,考核等相关活动。九,定期向县消防委员会报送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十、完成县政府和县消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第九条。联络员工作职责.县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收集本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二。协调落实消防安全重点任务,梳理,反馈消防工作意见建议,三.参与县消防委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完成县消防委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条.工作备案制度,各镇街、县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于每季度结束5日内。将季度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县消防委员会备案,一,火灾事故情况,二,本级消防委员会例会制度落实情况.三。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四,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和落实措施 五,本地区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研究解决情况和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情况,六 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第十一条.联席会议制度 县消防委员会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研究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工作重点任务,会议议定事项以。潼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布、县消防委员会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 应提前向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请假 同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参加,第十二条,工作督查制度,县消防委员会对下列内容,每年至少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一次督查工作 一,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全市性专项行动期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二 各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四,消防宣传教育情况开展情况、五。其他需要督查的消防工作 督查工作视情可由县政府督查室或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联合督查 分片包干督查和行业 系统 督查等形式进行,每次督查结束后,相关情况应及时向督查对象通报 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 并书面上报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专项督办制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县消防委员会应当下发.专项督办通知书,明确责任单位。督办事项。期限和督办解除方式,程序.一.行业 系统,对重大火灾隐患推动整改不力.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到位的、二、在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性、且对该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形成较大影响消防安全问题或火灾隐患的.三、在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或公共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四,在消防规划制定或贯彻实施上存在突出问题,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五。单位或场所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重大火灾隐患未按期整改销案的 六 镇街或县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较差 或在消防工作考核中不合格的,七。年度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八,各镇街和县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上报本地区或本行业。系统,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或重大火灾隐患 需要县消防委员会专项督办的,九,其他需要督办的内容、第十四条 评价考核制度 县消防委员会根据年度 消防安全责任书 对各镇街,各行业,系统。年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进行通报、同时抄送县委人事主管部门,作为对镇街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镇街年度消防工作成效纳入镇街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第十五条.规则延伸、各镇街和行业.系统,消防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规定.第十六条、本规则由县消防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潼南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潼南府办。2008 128号.同时废止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