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水利用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潼南区海绵城市建设 控制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改善水生态环境和节约水资源.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重庆市潼南区城市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 请遵照执行。附件、重庆市潼南区城市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 为控制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实现雨水资源化管理,使城区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工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潼南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使用。3、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应和主体工程相关的园林景观设计、建筑设计 给排水设计,防洪设计等专业密切配合、相互协调、4.按规划要求建设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工程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 应对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的规划设计情况进行说明、标注生态滞留带面积和植草沟面积,透水铺装面积.屋面绿化面积.标注雨水调蓄回用容积,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工程的详细设计。5。按规划要求建设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工程的项目,建设单位报请验收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核验时。应当依据本办法落实好相关要求、6、严禁回用雨水进入主活饮用水给水系统。严禁弃流雨水污染城镇饮用水水源,应避免雨水利用设施影响市政道路安全,7。潼南区雨水利用工程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二.目标要求。1.按照低影响开发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对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重点控制城区初期雨水径流污染,使项目建设后的径流污染水平不大于项目建设前,加强径流量控制。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 采用多种渗透设施增加雨水渗透量,在原有的排水设计重现期下。建设用地的外排雨水不得大于开发建设前的水平,2 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6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项目,鼓励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万平方米硬化面积配建不小于4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指屋面硬化面积,按屋顶,不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的投影面积计算 非居住区项目 硬化面积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屋顶,道路.广场。庭院等部分的硬化面积,具体计算办法为.硬化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绿地面积,包括实现绿化的屋顶,透水铺装用地面积.3。已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的居民住宅小区。单位的绿化.景观,环卫用水.有条件使用雨水或者再生水的、不得使用城区供水、4,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绿地中应有50 作为滞留雨水的下凹式绿地、公共停车场 人行道 步行街 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宜小于70 三 技术要求 l 雨水利用应采用径流污染控制系统.入渗系统,调蓄排放系统 收集利用系统之一或其组合.并满足如下要求.1.径流污染控制系统应设雨水收集,临时储存.过滤,水质处理等设施,2。入渗系统应设雨水收集,入渗等设施、3、收集利用系统应设雨水收集、储存.处理和供水管网等设施。4。调蓄排放宜利用天然洼地、池塘,景观水体或建设调蓄池 2 雨水综合利用应根据不同建筑类型.采用不同利用形式 1,屋面雨水优先引入储水设施,进入储水设施前应当通过初期雨水控制措施优化雨水水质,并确保经过处理后雨水水质满足使用要求,2.地面雨水应当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路面等进行蓄渗回补、3.地面类型为庭院.广场、停车场 公园、人行道、步行街等.应当首先选用透水材料铺装,或者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域入渗回补、后期雨水可引入储水设施处理利用 4、地面类型为城市道路及高架桥等市政基础设施、可利用绿化隔离带,接纳路面径流雨水,建设生态沟渠。优先考虑消除路面径流污染 并结合沿线绿化浇灌设施建设,3。雨水利用系统应确保系统安全、不应对人身安全.土壤环境,植物的生长.地下含水层的水质,室内环境卫生等造成危害、其安全要求主要包括以下部分,1 雨水在存储,输配等过程中要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被污染,2。回用雨水宜消毒 当采用氯消毒时、应当按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GB50400,的要求进行消毒,3,雨水利用系统中如未设计消毒工艺的 必须设计满足水质需求的水质保障措施 4,雨水利用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5、雨水处理 储存。输配等环节中应当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测控制措施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6,需设置安全可靠的设施 将初期弃流雨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7,严禁回用雨水进入生活饮用水给水系统。4.雨水处理工艺可采用物理法 化学法或多种工艺组合.其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工程项目具体特点 收集雨水的水量.水质,以及雨水利用终端的水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5。雨水入渗可利用绿地 透水铺装地面、渗沟,渗井等渗透设施和生物滞留设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绿地雨水应当就地入渗,同时宜设计下凹式绿地接纳各地的雨水.绿地就近接纳雨水径流的,应当低于周围路面50mm 100mm。并通过管渠输送或其它措施确保雨水收集进入绿地,绿地种植应选择耐淹的植物。2 建设项目内地下室顶面覆土绿化内实施雨水入渗.其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8米,在原土回填时对渗透能力不足的土壤进行改良,同时设计地下室顶面与覆土之间的渗排设施,3 高架立交桥面雨水应利用高程关系收集利用。立交桥区域其他道路雨水应结合桥区绿地进行收集和综合利用、4。人行步道适宜采用透水地面。并应同时满足承载力和冻涨要求.5,道路雨水口宜采用环保雨水口,雨水口可设于绿地内 但进入绿地前宜经过适当的处理.并设置避免水土堵塞污染雨水管道的初期雨水弃流设施,道路雨水管道接入河道前宜设置调控排放设施,6,雨水调蓄设施应当按下列要求设置,1,当建设项目区域内有天然洼地、池塘 景观水体。应当优先利用作为雨水储存调蓄设施、一池两用节约投资。2.天然条件不满足时,可建造人工调池.3、调蓄池的排空时间不宜超过12小时。出水管管径不应超过市政管道能力、4 城市公共排水系统宜在适当位置布设雨洪调蓄池和流量控制井。采用调控排放的形式进行雨水利用,5,城市公共雨水管接入河道前应设置污染物分离设施。并适当设置雨水利用设施.7.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 GB50400,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并满足下列要求。1,雨水收集储存设施的设计规模不宜低于100立方米 规划用地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在此基础上按照每增加5000平方米,存储容量增加50立方米计算 2.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各组成部分应当设置清除污泥和杂质的措施 3 收集利用的雨水不得用于生活饮用水及游泳池等用水。4,设置取水口时,应设锁具或专门的开启工具.水池.箱。阀门。水表 给水栓.取水口应有明显的标识、四 工程验收,1,低影响开发和雨水利用工程建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规划设计文件及地方性规定。竣工验收应由业主组织 由项目各参建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对竣工项目进行认真查验 2,竣工验收应在试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验收时应提供试运行报告。试运行期间应监测雨水工程在收集水量,外排水量.回用水量等方面的数据,以及处理后的雨水的水质,编制试运行报告。3。竣工验收工作应检查工程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内容是否全面正确 是否按照施工合同及批准的技术文件全部完成.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工程布置 2、雨水入渗工程,3,雨水收集转输工程.4.雨水储存与处理工程。5,雨水回用工程。6。雨水调蓄工程,7。相关附属设施,4、对系统的设计 施工安装和工程质量作出全面评价,并出具有验收组人员签认的工程验收报告,相应的验收文件应立卷归档.5.雨水利用设施的运行管理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包括设施运行状况监测,设施维护等.并应作运行维护管理记录 大型实施的运行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上岗,6.雨水渗透设施建造完工后1,2年内,为保障植物生长 非雨季应进行定期浇灌 浇灌次数根据植物生长状况和植物种类确定 7.雨水渗透利用设施表层及植物检查与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 运行维护阶段定期检查植被生长状况、防止过度繁殖.并及时对病 死植物进行移除和补种、2。雨水花园等渗透利用设施覆盖层应进行维护,覆盖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汇流停车场、机动车道路径流的雨水滞留设施,应定期更换覆盖层。以1 2年更换1次为宜、3。暴雨后,应及时检查雨水渗透利用实施植被和覆盖层损坏情况。清除设施表面垃圾及沉积物,必要时应补充覆盖层并补种坏。死植被,8,应加强雨水利用设施的植物病虫害防治 防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增加径流污染,9、雨水利用设施应建立定期植物收割制度,一般以每年收割1、2次为宜,灌木类植物宜定期剪枝.10,雨水渗透利用设施土壤或人工填料宜定期更换。11。雨水渗透.收集。储存、处理与回用系统应及时清扫。清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12,雨水贮存池及调蓄池检查口应采用双层井盖 并设锁闭装置。定期清洗。处理后的雨水水质应定期监测,13 收集回用系统的汇流面清扫应符合以下要求 1,降雨前应定期清扫汇流面。2 清理雨水收集系统中的接水槽。汇流沟。输水灌渠,清理沉淀池中的泥沙以及过滤网前的杂物等,五,附则.1.本办法由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