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预拌混凝土市场综合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潼南区预拌混凝土市场综合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8日 潼南区预拌混凝土市场综合整顿实施方案.为了减少环境污染。避免税收流失、提升产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 促进预拌混凝土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顿对象。一,加强区内合法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根据.2016.2020年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规划的通知.要求,全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规划控制总量为4个 目前,区政府已批准成立了3个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二,重点整顿区内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1,基本情况,经调查.区内还有几家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一类是、有照无证、即.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资质许可证。另一类是。无照无证,即,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资质许可证,2,存在问题.一是未办理相关国土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二是无证照经营,工商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均不齐全、税收流失严重。三是环境污染,无环评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缺少噪声,扬尘和污水处理等环境保护措施 造成环境污染,四是质量和安全无保障,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混凝土专项实验室和必备的场地设施、以及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生产无保障.二.整顿目的规范全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取缔无资质的非法混凝土搅拌站。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顿步骤。一 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6年11月1日,2017年4月30日。2016年11月以来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 区城乡建委牵头 工商,国土,规划.环保.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区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调查摸底,召开了部门和企业座谈会,宣传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并依法书面告知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相关违法行为,通知停产整改,建立工作台账。为整治工作做了准备、二.分类管理.加强整顿.2017年5月1日、6月30日、1 由区城乡建委牵头。联合质监、安监,环保.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区内合法混凝土搅拌站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影响、税费缴纳等情况的清理和监管,2.由区工商局牵头.联合建设 国土,规划,环保、公安。税务,电力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对区内。无照无证。的混凝土搅拌站、依法关停并进行清税稽查,3,由区城乡建委牵头 联合国土。规划.环保,公安、质监 税务.电力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对区内,有照无证。的混凝土搅拌站,督促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拉闸停电并实施关停。4,由各镇街人民政府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内进行巡查巡防,对新建、再建非法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经发现要坚决组织关停,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5.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人民政府牵头 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潼南区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加强对本行业。本辖区工程建设项目混凝土质量管理.严禁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并将商品混凝土购买合同作为项目施工许可前置条件,特别对重点项目施工临时搅拌站的审批许可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混凝土用于工程建设,三,部门督促。自行整改。2017年7月1日,7月15日,各牵头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要督促非法混凝土搅拌站自行整改,已竣工重点项目混凝土自拌站限时拆除、四,联合执法。依法关停.2017年7月16日、7月30日,在自行整改阶段没有整改到位的.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联合相关部门和镇街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处理并关停,五。强化监管,形成常态.2017年8月1日以后 1,对区内重点工程,政府性投资和招商引资项目需建临时搅拌站的,由分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一事一议。2.经审批建成的建设工程项目混凝土临时自拌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其产品不能对本工程以外进行销售 并在项目竣工后自行拆除.3,区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全区预拌商品混凝土价格的管理和指导 严查价格垄断行为.4、对空缺的1个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指标、由区国资委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对该预拌商品混凝土特许经营权纳入国有联合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竞标、四 工作要求。一、落实责任、上下联动 各相关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加强协调配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分类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责任。二.督查追责。限时完成,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按照整顿时间节点对各牵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限时完成,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和审计。相关部门将对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的行业部门和单位责任人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