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荣昌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方案。已经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30日、荣昌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方案。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 16号.公安部,住建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公通字 2014,2号 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渝防发.201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市政消火栓,以下简称消火栓.的规划。建设及维护管理,完善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增强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建设要求按照,消火栓保护半径150米.间距120米.的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 分级建设 主城区建设纳入市政设施建设规划 与供电、供水、供气等同步设计,施工.验收、资金由区财政或建设单位统筹,各镇街的消火栓纳入本级规划,所需资金由镇街统筹。二.职责分工 一,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把消火栓规划纳入城市消防规划中统筹推进.会同区规划局开展消火栓的具体规划与布点工作、规划成果提交区政府审批后印发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同时负责消火栓建设指导及质量监督工作 并组织市政.财政、规划等部门对消火栓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二,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区公安消防大队做好消火栓的规划与布点工作,并将消火栓纳入市政道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管理范畴,一并进行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三,区水务局.负责协助区公安消防大队做好消火栓的规划与布点工作,并根据批复的建设规划做好主城区消火栓的补充建设工作,同时督促相关新建市政道路的项目业主做好新建市政道路的消火栓建设工作,四。区市政园林局,参与消火栓的规划、布点和竣工验收工作 负责新建消火栓的施工协调和已建成的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工作,主要是做好与其他地下管线施工的协调,把消火栓的维护纳入市政设施统一管理、避免消火栓被埋压、圈占、损毁,随时保持和区水务局及渝荣水务公司的协调沟通、保证如有损坏能及时修复,五。区财政局.负责筹集消防专用供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建设资金及维护经费,其中根据区政府批复规划,将需要补充建设的消防专用供水管道及消火栓建设资金拨付给区水务局 消火栓的维修养护经费按350元.个的标准拔付给区市政园林局 六,项目业主,负责除区政府统筹建设项目外的新建项目配套消火栓的资金筹集工作。七、渝荣水务公司,协助区公安消防大队做好消火栓的规划与布点工作.受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具体负责消火栓的施工工作。受区市政园林局的委托具体负责消火栓的维修养护工作 八,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昌元,昌州办事处负责协助消火栓的规划,选址.施工协调与监管工作、其余镇街负责所在城镇消火栓的规划 建设和管理、镇街供水单位负责安装 维护、安装费用由本级政府负责.维护费用由各镇街按标准拨付给维护单位 对无消火栓或消防供水不足的大面积棚户区和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应结合实际由本级政府负责修建消防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