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城市新区,园区 综合管网建设实施意见 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严格遵照执行.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10日.加强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建设实施意见,第一条.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主要包括电力,燃气,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第二条,综合管网建设坚持规划引领。民生优先,安全为重 机制创新,同步推进的原则,第三条。城市新区,园区。建设业主根据县政府批准的新区、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编制新区。园区,综合管网规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供水 供电,供气等专业单位完成规划评审,第四条、建设业主根据城市新区,园区,建设进度要求 同步开展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建设程序.完成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等建设手续、相关专业单位做好配合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立项、可研 审批后 由相关专业单位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和预算送审。建设业主协助专业单位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第六条,综合管网建设资金采取县级政府投资 专业单位投入、向上争取等多渠道筹集,具体项目的资金来源在政府决策时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确定.第七条、综合管网项目建设由相关专业单位具体负责.建设时序由业主统筹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与城市新区,园区。建设同步。科学.有序推进.第八条.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业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专业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第九条。建立城市新区,园区 综合管网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召集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综合管网建设有关事宜.第十条 相关专业单位必须按业主建设时序要求完成各专业管网建设任务,第十一条.专业设施建设应满足基础设施建设时间和质量要求 因专业设施管网建设影响基础设施建设时间和质量的.由相关专业单位承担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