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加强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加强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建设实施意见。第一条。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主要包括电力,燃气,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第二条、综合管网建设坚持规划引领,民生优先 安全为重.机制创新 同步推进的原则,第三条 城市新区。园区。建设业主根据县政府批准的新区,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编制新区、园区,综合管网规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单位完成规划评审.第四条。建设业主根据城市新区 园区,建设进度要求.同步开展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建设程序 完成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等建设手续、相关专业单位做好配合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审批后,由相关专业单位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和预算送审、建设业主协助专业单位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第六条、综合管网建设资金采取县级政府投资,专业单位投入.向上争取等多渠道筹集 具体项目的资金来源在政府决策时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确定。第七条.综合管网项目建设由相关专业单位具体负责,建设时序由业主统筹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 与城市新区、园区.建设同步 科学、有序推进。第八条,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 由业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专业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第九条。建立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召集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综合管网建设有关事宜,第十条、相关专业单位必须按业主建设时序要求完成各专业管网建设任务,第十一条,专业设施建设应满足基础设施建设时间和质量要求,因专业设施管网建设影响基础设施建设时间和质量的 由相关专业单位承担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