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十六届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10日、加强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建设实施意见、第一条。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主要包括电力、燃气。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第二条,综合管网建设坚持规划引领。民生优先,安全为重 机制创新 同步推进的原则,第三条。城市新区,园区,建设业主根据县政府批准的新区.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编制新区。园区、综合管网规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供水 供电、供气等专业单位完成规划评审,第四条.建设业主根据城市新区.园区 建设进度要求.同步开展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建设程序,完成项目审批 土地征用等建设手续。相关专业单位做好配合工作,第五条。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审批后 由相关专业单位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和预算送审。建设业主协助专业单位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第六条 综合管网建设资金采取县级政府投资.专业单位投入,向上争取等多渠道筹集。具体项目的资金来源在政府决策时根据不同情况分类确定.第七条 综合管网项目建设由相关专业单位具体负责。建设时序由业主统筹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与城市新区。园区,建设同步.科学,有序推进。第八条、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综合管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 由业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专业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第九条,建立城市新区.园区。综合管网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县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召集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综合管网建设有关事宜 第十条 相关专业单位必须按业主建设时序要求完成各专业管网建设任务。第十一条。专业设施建设应满足基础设施建设时间和质量要求 因专业设施管网建设影响基础设施建设时间和质量的.由相关专业单位承担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