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工信委拟定的宝坻区工业企业使用临时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府同意区工信委拟定的,宝坻区工业企业使用临时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2017年7月10日、宝坻区工业企业使用临时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方案区工信委为消除工业企业使用临时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规范工业企业使用撬装式天然气装置行为,本着,隐患就是事故 事故就要处理。的原则,制定本方案,一 工作目标着力消除工业企业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二.工作分工,一,燃气管理部门负责对撬装式天然气装置进行审核燃气管理部门根据、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本市燃气规划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工程,出具意见书、意见书作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的条件.责任单位。区建委完成时限,2017年7月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对撬装式天然气装置进行消防验收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 的决定。对撬装式天然气装置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并在改燃工程竣工后进行消防验收.责任单位。区消防支队完成时限、2017年7月底.三,安监部门负责改燃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安监部门根据,天津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津安监管法 2016,70号 规定,检查改燃企业是否编制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安全设施竣工或试运行完成后。检查企业是否对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同时.将企业撬装式天然气装置使用情况纳入区安防网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管,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限。2017年7月底。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气瓶 撬罐等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549号令、的相关规定,对气瓶、撬罐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进行审核.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17年7月底,五、审批部门负责对工业企业改燃项目前期手续审核审批部门梳理改燃项目办理流程,审核前期手续要件 要件齐全发放相应审批许可文书、责任单位 区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 2017年7月底、六。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工业企业撬装式天然气装置使用环节的隐患整治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督促整治以下内容,1 工业企业必须使用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的气源,2.供气前,工业企业应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使用管理协议,3.工业企业要保存燃气经营企业定期巡查,检测 维修和维护的记录,4、储气装置周围要设防护隔离设施,可燃气体报警设施、安全警示标志、5.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巡检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6。操作维护人员要配备检测仪器,要掌握异常情况下应急处置程序.7 储气设施应设置防腐。绝缘,防雷,降压 隔离等保护装置。8。撬装装置与明火点和建筑物的防火距离达到12m以上.牵头单位。区工信委。责任单位 各镇街.各园区完成时限,2017年7月底三。保障措施.一,成立协调解决领导小组.为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安全隐患整治提供组织保障成立由发改委,建委。工信委,安监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规划局,审批局,消防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隐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对排查出的59家工业企业存在的496项隐患.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建立整治台帐,制定整治落实方案 做到整治措施,责任 资金 时限。预案,五落实.特别是涉及改造前期手续缺失问题。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要抓紧制定事项办理流程 所需要件,明确经办人员。做到一次性告知、加快审批速度,帮助企业解决手续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安全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 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 完成撬装式天然气装置隐患整治工作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区政府将加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以确保本次撬装隐患整治取得实效、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安全形势稳定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整治后工业企业撬装式天然气装置使用情况的巡查.加大对新建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工业企业的指导,监管,确保撬装式天然气装置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