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宝坻区电网建设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宝坻区电网建设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二。九年九月四日,宝坻区电网建设和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宝坻区电网建设和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 确保电网建设资金安全运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定和适用第二条.宝坻区电网建设和管理专项资金由区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支付。第三条.专项资金适用于宝坻区电网建设工程并在下列范围内适用 一。宝坻区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的拆迁征地补偿超电力建设标准补偿部分,二。宝坻区35千伏及以上输电工程的各类占地,拆迁,补偿超电力建设标准补偿部分,三、宝坻区其它电网建设项目发生的各种补偿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管理第四条.在区财政局设立电网建设和管理专项资金专用帐户、专款专用 第五条,宝坻电网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第六条,专项资金根据宝坻区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区财政预算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使用,第七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 坚持量入为出。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宝坻区电网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在次年一季度对上年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章 申请与审批第九条。专项资金的使用以支付补偿金为主要方式。申请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由于电网建设、土地被征用者 二,由于电网建设。造成青苗、树木。鱼塘等损失者.三。由于电网建设、产权房屋受到损失者,四.由于电网建设,造成单位 个人财产损失者、第十条。申请补偿需报送下列材料,一、土地权证,房地产权证.二.可作为法律依据的材料、图片等、三。法人单位有效证明复印件 如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 社团登记证。授权委托书等 四、个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非本人办理申请补偿者,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第十一条,申请补偿按下列程序审批,一 申请人向区电网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申领申请表格,填报.补偿申请书.二、区电网建设和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表格及相关资料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审核并按标准予以补偿,补偿额度遵照以下标准执行 1、拆迁.征地.按照天津市及宝坻区的相关标准执行,2。其他,按照财产的实际损失执行、3。按照法院判决,诉讼裁定法律文书执行,4,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裁定书 5.双方协商解决 三、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请条件、2,不属于补偿范围、3.提供的材料不齐全。4 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5 已获得其它政府部门同类性质的补偿、第十二条,申请补偿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者。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要将已补偿的费用全数退回。并依情节追究其民事 刑事责任,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情节追究其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宝坻区电网建设和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