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滨海新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照此执行 2017年4月6日 滨海新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高稳定供热的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天津市供用热条例.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津政发,2013.3号、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 津政办发,2008,147号.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本区供热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三。事件分类分级,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停热时间等情况.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I级、特别重大 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四个等级,I级 特别重大、非正常停热降温,影响5000户以上供热。并持续48小时以上,II级、重大。非正常停热降温,影响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供热。并持续24小时以上 III级、较大,非正常停热降温。影响1000户以上,3000户以下供热.并持续24小时以上.IV级 一般 非正常停热降温。影响500户以上、1000户以下供热,并持续24小时以上、四,工作原则安全优先、属地管理,统一指挥、行业互动,即时报告,跟踪落实 分级管理.先期处置。持续改进,不断完善,按照本预案制定的原则.各功能区、街镇,集团公司供热办及各专业供热单位和社会供热单位分别制定各自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滨海新区行政辖区内处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 较大,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 领导机构设立滨海新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区指挥部、下同,全面负责滨海新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区长担任 副指挥由区建设交通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区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区集中供热应急指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研究制定本区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组织较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负责检查 指导全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物资.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决定启动或终止本应急预案、宣布进入或解除集中供热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二。工作机构1、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交通局,负责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交通局局长兼任。成员包括区建设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及相关处室人员。3,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区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部署,负责提出本区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的建议 负责组织较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组织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 修订,工作.负责对供热企业制定,修订,的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检查供热企业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区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与职责1,区指挥部由以下成员单位组成,1。区建设交通局、负责全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供热设施抢修及恢复,负责配合区发展改革委在燃气供应中断时与上游供气单位进行协调对接,保证燃气锅炉的燃气供应.负责配合区公安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供热安全事故调查 负责协调组织突发事件抢险区域内的用水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输车辆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相关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保障 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涉及道路桥梁抢通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设立抢险车辆的绿色通道相关工作,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2,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协助市有关部门督促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抢修及恢复供热机组 负责协助市有关部门在燃气锅炉供气中断时与上游供气单位进行协调对接,保证燃气供应,3 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在气源供应中断或不足事件发生时 组织工业用气企业和燃气供应企业研究 制定并实施应急供气工业平衡方案和措施,保障向居民供热的燃气锅炉气源供应,负责协调市有关部门督促公网通信恢复.及相关应急通讯保障工作。4,区公安局 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警戒范围设置与人员疏散.负责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维护工作、负责组织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滨海消防支队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火灾控制与扑救。区公安局交管分局负责实施突发事件区域的交通管制工作。保证救援抢险车辆安全快速通行,负责开通应急气源运输车辆,抢险车辆的绿色通道。5.区民政局 负责突发事件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6,区财政局。负责,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 应急资金的筹措,对集中供热行业突发事件,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应由政府补偿的标准和办法 合理安排补偿资金 7。区环境局,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环境污染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方案并上报指挥部 8、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建立伤员救治绿色通道 及时救治和转运受伤人员,9、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供热企业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10、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参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特种设备相关的应急处理、参与特种设备相关事故的调查,11,区文广电局,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新闻报道。指导文化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舆论宣传 12、区气象局,负责向区指挥部提供气象预报信息。13 武警天津滨海支队,根据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需要。协助完成抢险、救援任务,14 国网天津市滨海电力公司 负责突发事件区域、属电力公司维护的外部供电电力设施巡查。抢险、保障电力供应,2 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的实际情况 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四。现场指挥部1。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由相关成员单位.事发地功能区管委会及属地街镇、相关供热企业组成现场指挥部。2。由区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 由突发事件涉及的供热企业主要领导,属地功能区管委会或街镇主管领导任副指挥、3.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全力组织伤员救治 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 应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协调处置,五,各功能区管委会及街镇、负责按照现场指挥部指挥,实施辖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置工作.六,供热企业.负责建立本企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预防体系并组织实施 负责按照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负责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抢修物资及抢修设备,负责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 负责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及恢复供热工作 完成区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各项应急任务,天津滨海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和津能滨海热电公司负责热电联产供热管网和中继泵站的抢修,各热电企业负责热源及首站的抢修 七,燃气供应企业.负责保障气源供应,做好燃气供应不足,中断、和泄漏等的应急处置.八。专家机构由办公室组建专家组 按照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确定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区指挥部提供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策,对一般 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评估 并提出建议 参与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及事故调查和损失评估、为集中供热应急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预防工作,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建立与能源供应部门的沟通机制.对我区燃煤.燃气资源的供需平衡状况实施动态监控、2,加强非采暖季集中供热设施的检修,3 加强采暖季供热安全运行检查.4。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供热设施的安全监控、5 定期采用技术手段进行供热管网,电气设备,锅炉房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建立数据档案.6 加强新建供热设施的施工监护工作。7、建立突发事件危险源档案,每年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预警级别根据停热影响范围大小。持续时间长短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将预警信息从高到低分为一级 二级 三级,四级4个级别、依次用红色 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红色预警.1,预测我区未来连续5天内日最低温度低于,9 2,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5000户以上 并持续48小时以上,3、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预警、1.预测我区未来连续4天内日最低温度低于,9。2、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3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并持续24小时以上。3,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预警,1、预测我区未来连续3天内日最低温度低于 9,2、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1000户以上.3000户以下,并持续24小时以上.3 重大节假日 重要活动期间、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为蓝色预警,1,预测我区未来连续2天内日最低温度低于、9。2,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1000户以下500户以上。并持续24小时以上.三.预警的发布.解除和调整1.预警发布和解除蓝色.黄色预警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后发布或解除,橙色.红色预警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区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发布或解除.供热企业负责向相关用户传达指挥部的预警发布和解除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可以通过通信、信息网络,广播 电视.报刊。宣传车和其他方式进行,2。预警级别调整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市指挥部对预警级别和处置措施做出相应调整、四,预警响应措施1 区指挥部向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成员单位及时实施预警响应措施,2,供热企业按照企业应急预案实施预警响应,迅速调集应急队伍.设备,物资,车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预警响应进展情况,3、区指挥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间预警响应工作。必要时向市政府报告预警响应情况。4、建设并不断完善覆盖全区的集中供热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时对热源厂、供热企业的运行状况及主要参数进行监控。5。通过供热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的信息发布系统平台,提前通知供热企业、做到早入手。早准备应对极端天气 四,应急处置.一、信息报告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上报办公室和各功能区管委会,在1小时之内作出书面报告 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信息、2,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相应供热企业发出指令。同时上报区应急办.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发生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区指挥部必须立即向区政府做口头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3,对于突发事件通报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事件的时间,地点、设施名称.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联系电话 2、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区域.户数 持续时间。损失程度、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先期处置措施情况、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宜、5,由此事件引发次生灾害或社会影响的初步分析 6 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二,先期处置1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和所在各功能区管委会及属地街镇要立即向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2。管网泄漏突发事件发生后,供热企业要迅速调集应急队伍.物资。设备赶赴现场 开展以关闸,查找漏点。抢险堵漏为重点的先期处置工作、3、供热企业启动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将事件情况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三。应急响应1 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区指挥部负责确认和启动,级响应 指挥部成员立即赶到现场.成立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区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区公安局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警戒范围设置与人员疏散 负责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维护工作.区交警支队负责实施突发事件区域的交通管制工作。保证救援抢险车辆安全快速通行和抢修抢险正常进行,所在功能区管委会及属地街镇负责区域内群众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2。II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办公室确认和启动 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处置参照、级应急响应执行 由区指挥部副指挥或办公室主任到现场指挥.3。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由事发区域功能区管委会及属地街镇会同相关事发单位启动、级应急响应。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四 响应等级调整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当供热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危害已超出本区自身控制能力,区指挥部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五.信息发布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道实行集中,统一。规范化管理。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要符合规定的要求.六、应急结束在恢复供热后 由应急响应启动者决定应急结束 并按照信息发布职责分工发布应急结束指令,五,后期处置,一、恢复生产1、区公安局负责派专人保护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为事件调查创造条件。参与处置人员要按照规定继续保护现场 为事件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必要时对事件现场进行录像或拍照 待事故调查人员明确指令后 再决定清除事件现场,2、供热企业要充分估计和考虑事故遗留问题、受损建筑物倒塌等潜在危险。履行撤离现场全面交接手续、恢复供热,并向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3 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电力,供水。燃气、道路等设施的检查和受损设备修复工作,4.供热企业负责现场清理工作,负责及时修复突发事件中受损的供热设施,负责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恢复情况。二 调查评估1,由区建设交通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涉及供热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评估 责任认定工作 并提出处理意见,在事件结束后60日内将调查报告上报指挥部、2 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3。如果事件对本预案的完善有警示和提示价值。由办公室组织完成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4。责任单位要根据事件发生原因立即着手进行整改、同时要根据应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修改.完善自身的应急处置预案,三、善后处理区民政局、事发地各功能区管委会和街镇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事件调查结束后、相关供热企业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受害家庭的安抚、赔偿工作 六,应急保障,一 应急队伍保障1,区建设交通局组织300人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功能区管委会建立区域级应急救援队伍,各供热企业要根据设备设施的类型和供应规模 建立企业应急抢险队伍、并要分布合理、2,担任应急队伍的指挥人员.要熟悉相关预案.具有组织协调能力 从事集中供热应急处置人员须经业务技术培训。具备集中供热行业安全。抢险 防护等相关知识和技能,3、各应急队伍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准备状态,明确联络员及其联系方式 服从市指挥部统一调动.保持信息互通。确保应急救援联系渠道畅通和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二 物资保障1,供热企业根据供热规模配置必须的应急机具.车辆和物资.供热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配备的抢险专业工具。设备和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良好状态 2.供热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 保养 更新制度,每年9月30日前向办公室备案应急物资保障情况 办公室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三,资金保障1.区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应在收取的供热工程建设费中安排一定的应急处置资金。用于供热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运行.应急保障及采购应急装备的支出,2。供热企业在年度预算中要对突发事件的应急专项资金作出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购置和维护大型抢修设备,组织应急预案大型演练等.3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当企业年度预算安排的应急处置资金不能满足需要时 由区供热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支持,四,技术保障1,逐步实施我区热电联产主干管网互联互通、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企业间的供热相互调度供应、2.逐步形成以热电联产为主 大型锅炉房热源为辅 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集中供热管理新格局,3 供热企业与供电部门配合加大投入逐步完成热源及换热站的双电源建设、加快供热自动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建设,及时掌握供热参数运行及预警情况 五 社会动员办公室配合各功能区管委会、供热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媒体,社会团体共同发挥作用,做好及时的宣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宣传教育,培训.演练、一,宣传教育1、区建设交通局应依据.天津市供用热条例。加强安全供用热宣传的组织管理,2,各功能区管委会及街镇要将供热安全宣传纳入社区的工作内容、搞好供热设施安全保护和宣传教育.3、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集中供热安全宣传教育,4,供热企业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培训1.区建设交通局负责制定行业应急管理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培训 提高应急处置组织能力。2、供热企业定期组织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和应急抢险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应急演练1,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建立演练制度 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每年分别进行一次预案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办公室负责对供热企业应急演练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并做好典型的交流推广2、供热企业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应急预案规定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1 滨海新区建设交通局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报区应急委备案,2。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落实本部门预案执行的领导人,责任人.联络人。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3、供热企业应依据.滨海新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应急预案 在预案中应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停、限热企业排序名单。企业应急预案须经专家论证后。上报区供热办公室备案。各功能区管委会及街镇供热应急预案上报指挥部办公室,4.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修订预案。原则上三年修订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和公布等各项程序.5,下列内容在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调整,1.组织机构与职责,2 应急队伍,3,应急指挥通讯录,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0年3月31日废止.附件.1.滨海新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框架图 2,滨海新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