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管委会 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 望遵照执行,2016年11月28日 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滨海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全覆盖,等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是以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各街镇为基础网格结构.实施纵向分级负责。横向分工监管相结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借助多级网格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报告与反馈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第三条,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设内容包含划分监管网格,确定各级监管网格监管主体,梳理各级监管网格监管对象。对各级监管网格进行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各级监管网格监管运行保障等,第四条、各功能区.各委局、各街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推进、试点先行,持续改进,的原则,逐步构建本地区,本行业 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权责明晰,履职到位,监管有力。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第五条,各功能区 各委局、各街镇依据工作职责 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 科学划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落实网格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定监管对象,按照.定格.定责.定人。定企 的要求.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包企到人 的责任制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工作内容。抓好监管网格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六条.区人民政府 各功能区 各委局及各街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分工。统一纳入安全监管网格。全面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第七条、网格责任人员应监督指导网格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与保障第八条 区人民政府成立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区领导小组 组长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兼任。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功能区、各委局,各街镇应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第九条 区人民政府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区本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各功能区 各街镇应建立本级及下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用于聘请专兼职网格员,配备安全检查装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第三章 网格划分第十条,按监管职责定位.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分为属地监管网格、行业监管网格、综合监管网格三种类型 第十一条、按行政层级定位,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分为一级监管网格.区级 二级监管网格。功能区级,街镇级,三级巡查网格,功能区和街镇下设的村居及工业园区等.三个层级,功能区,街镇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三级监管网格内衍生出若干,微网格.作为三级监管网格的补充和延伸、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划分原则上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划分,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形成区。功能区和街镇 村居及工业园区等三级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体系、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 监管无死角,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第十三条,属地监管网格划分以、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管边界地域划分方案.试行,为依据,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以实际经营地为统计口径、确定监管对象,编制监管名录 第十四条。行业监管网格划分以本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依据。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 确定监管对象,编制监管名录.第十五条 综合监管网格由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划分.原则上与属地监管网格重合。一般不设置三级监管网格、第十六条、各级行业监管网格建立直接监管对象动态调整机制.经上级监管网格责任部门和下级监管网格责任部门协商一致后.可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提级监管或下放,第十七条.各级监管网格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管理成员并应满足监管需要,一,一级监管网格管理成员.一般由区政府负责人。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等组成 二、二级监管网格管理成员 一般由功能区,街镇及其所属机构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等组成 三、三级巡查网格管理成员,一般由功能区和街镇下设的村居及工业园区等负责人。协管员 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组成,第四章 基本职责第十八条,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履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基本职责。主要有统筹体系建设,开展监督督查。完善工作制度,报送有关信息、组织试点运行,改进工作机制,应用信息平台,汇总通报工作等,第十九条,属地监管网格对本级网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综合监管网格对本级网格内行业主管部门和下级网格属地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行业监管网格对本级及下级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并实行分级监管体制,第二十条、一级,二级监管网格履行基本职责为制定工作方案 开展执法检查,考核下级网格,协调解决问题 维护监管平台等 三级巡查网格主要承担监管单位排查录入.全覆盖式巡查、上报信息等基本职责.第五章、考核与问责第二十一条。各功能区 各委局,各街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各功能区.各委局、各街镇工作开展不力的.不得评为考核先进单位 第二十二条.针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不力的监管网格责任领导和管理成员 依照.天津市滨海新区安全生产行政监管责任问责暂行办法.予以追责。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各功能区。各委局,各街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网格划分方案,网格管理成员名单等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三级巡查网格管理成员名单由各功能区.各街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上述信息发生变动的。须在15日内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重新备案.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