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9月2日,静海区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据,天津市2016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津散煤分指函 2016.8号、和,静海区2016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在总结和巩固我区2015年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疏堵结合.齐抓共管、加强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措施.实现我区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全覆盖.全替代.二。组织机构、成立静海区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如下、组.长、顾春瑞,副组长,由发改委.农委.商务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交通局,公安分局,财政局 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审计局 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副主任何志强同志兼任,建立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专项资金账户,专项资金账户设在区财政局,三,责任分工。发改委 负责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的推广应用工作。落实优质清洁煤源,畅通供应主渠道 确保无烟型煤生产原料质量可靠 供应稳定、商务委,依据市散煤分指挥部关于无烟型煤配送中心的相关要求,协助投资企业按照标准建立乡镇配送中心,财政局,测算和筹集补贴资金。落实相关补贴及配套政策、并设立专项资金账户.市场监管局,完善打击不符合我区地方质量标准煤炭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劣质煤的打击力度、农委.提高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配套的炉具的安装率、在取暖期前做好服务、并及时与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加强沟通。综合执法局 交通局 公安分局。环保局.依据农村生活散煤治理小组提供的清洁煤配送车辆名称。向清洁煤供应企业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的储存、运输。使用进行打击,从源头遏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流入市场、审计局、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资金监管,跟踪审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各乡镇。是本辖区内的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各村街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推广工作、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无烟型煤任务目标,成立农村生活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小组,明确1名领导专门负责,公布服务热线 接受咨询和服务.并组织各村委会建立村级服务站,在各村确定1.2名专人管理村级服务站 核实所辖村街用煤户和用煤总量。按月如实填报,散煤用户需求登记表 由乡镇汇总并上报发改委备案、在接到配送通知后,所辖各村级服务站收齐购煤款 按照中标价格449元。吨,并于4天内由所在乡镇将购煤款收齐后汇入专项资金账户 村民所购买的无烟型煤将按批次由配送中心配送至村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站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验收质量和入户把关、四.治理范围。覆盖我区全部行政区域范围.对全部农村生活散煤进行替代、同步完成先进民用无烟型煤炉具更换配套的查漏补缺,农村生活散煤。即农村地区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五 治理目标,截至2016年底,基本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具体目标为,农村生活散煤全部由无烟型煤替代,六,重点任务及工作计划 按照,市场运作.奖励激励,的原则,形成供煤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供销市场,建立供煤企业 乡镇配送中心.村级服务站三级销售配送网络。各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合理建立村级服务站,会同交通局 公安局对配送的车辆应核发.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确保8月开始配送无烟型煤.10月底前基本完成配送工作 一,开展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招标工作.工作时限.2016年7月底前完成,根据市散煤分指挥部意见.结合去年全区订购量和今年需求量、科学划分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包含9个乡镇,独流镇、台头镇 王口镇,梁头镇.双塘镇 子牙镇。沿庄镇 陈官屯镇和唐官屯镇.第二标段包含9个乡镇、良王庄乡,杨成庄乡,静海镇、大丰堆镇.大邱庄镇.蔡公庄镇、西翟庄镇.中旺镇和开发区.每个标区由一家无烟型煤生产企业专门供应.根据无烟型煤企业招标结果。按照招标确定的原则和合同范本。由招标主体.区发改委、与企业签订无烟型煤供货合同、并做好企业与乡镇。村级服务站的衔接工作。二,筹集补贴资金.工作时限 2016年7月底前完成补贴资金筹集工作 按照 天津市2016年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资金补贴办法.的要求,补贴标准为每吨500元、其中50元用于补贴村级服务站的建设及运输设备购置,450元用于补贴无烟型煤.降低农村居民购买无烟型煤的价格。补贴资金按照2,1。1的比例.由中央,市级,区财政分别负担。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区补贴资金 汇总中央.市级补贴资金、同步汇入设立在财政局的补贴资金专项账户、三,依托企业做好宣传和服务 工作时限 自2016年8月中旬开始 全程提供服务,依托无烟型煤中标企业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配置专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解决农村居民在实际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四,加大执法强化监管 工作时限,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 全程持续监管.以无烟型煤配送中心为集散点,原则要求每批次无烟型煤运送至配送中心.先行进行随机抽查试烧、再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随机质检 由所在乡镇认可后再进行配送 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环保局要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煤的储存 运输,使用进行打击.确保无烟型煤顺利推广应用,五,做好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时限、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每月1日定期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及相关信息 各乡镇需每月1日前将审核无误,签字盖章的,2016年,月无烟型煤需求登记表.向区发改委报送、并将当月购煤款收齐后汇入区财政局指定账户,六 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工作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区生活散煤治理工作的总结.严格按照目标任务,认真统计,核对县内无烟型煤售煤量.资金拨付情况,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以备散煤分指挥部考核 七.应急保障.鉴于已报送的散煤户数及平均每户燃煤量均为估算数值,可能与实际农村生活散煤需求量出现偏差.为满足2016年需求,在招标时确定1家无烟型煤供应企业作为应急备选企业、按照1万吨准备应急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