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海县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志同意 现将。静海县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2013年8月8日.静海县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实施方案,为落实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建交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的.天津市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县建委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根据我县各乡镇的具体情况。制定我县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实施方案,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成立静海县农村老旧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副县长顾春瑞担任组长 县建委主任古建华,县发改委主任林成芬、县财政局局长强兆柱,县民政局局长沈德军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县房管局局长刘颖滨、县规划局局长涂强、县残联主任吴华文,静海镇镇长宋敬起,大邱庄镇镇长孔凡明,唐官屯镇镇长刘俊起,子牙镇镇长魏新港,沿庄镇镇长刘胜利.陈官屯镇镇长张宝忠 独流镇镇长岳继东 大丰堆镇镇长程殿密.团泊镇镇长刘振福。蔡公庄镇镇长桑绍林.台头镇镇长陈志强.王口镇镇长张军 中旺镇镇长林凤桐、梁头镇镇长陈宁、双塘镇镇长尚绪儒 西翟庄镇镇长窦玉宏,良王庄乡乡长刘建华 杨成庄乡乡长王艳秋.静海县农村危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建委副主任谢永美兼任 主要工作职责.在县领导小组领导下。研究制定我县农村危改实施方案.实施计划。组织我县实施农村危改工作,指导乡镇和村庄选好设计方案.指导制定改造计划和签订施工合同.做好统计。建档.验收总结工作,各乡镇政府是各乡镇农村危改责任主体、要成立农村危改办公室.组织实施本乡镇农村危改工作、研究制定本乡镇农村危改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和各部门责任制,要参与村街设计方案选择,制定各村街改造计划,参与签订施工合同。做好统计.建档,验收.资料上报等工作、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 各负其责 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村、乡镇政府负责具体抓落实.确保按计划完成危改任务、二,农村危改主要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通过对全县农村危房进行排查统计 除示范小城镇。大邱庄,团泊、以外的村庄中,仍有少部分贫困农民居住在老旧危陋房屋之中。这些房屋为砖土结构,有的墙体已经严重倾斜。有的基础墙体已经基本失稳.有的屋顶局部坍塌等。大都年久失修 这些危陋房屋虽然在每个村所占比例很小,但仍反应了部分贫困农民住房条件很差,特别是部分五保户也住在这样的房屋当中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急需进行维修改造 2013年我县首先组织实施各乡镇上报的2743户农村危改任务,后续改造任务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组织实施,二.改造范围,我县示范小城镇,大邱庄、团泊。以外的、在2020年前长期保留的村镇,具有本县户口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低保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损户和其他贫困户的农村危陋住房均属于农村危改对象、一户多处住房中的老旧危陋住房和长期无人居住的老旧危陋住房不在危改补助范围 三 改造标准,要严格控制农村危改建筑面积和总造价。五保户D级危房新建住房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左右。其它贫困户D级危房新建住房户均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5平方米左右 三间房、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四间房、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管理、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问题,四.改造方式。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 县农村危改办公室进行组织协调,由乡镇政府帮助各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C级房屋修缮加固 由各乡镇政府.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局部维修加固方案并组织实施,并报县危改办公室备案。五,试点先行,我县农村危改工作按照先试点,然后逐步展开的原则进行 从2013年5月起、首先在独流镇确定部分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因灾倒损及其它贫困户D级危房进行改造试点、总结经验.从6月份逐步扩大试点面、分期分批开展其他危房重建和修缮工作。力争于2013年全部竣工完成、六,档案管理、要按规定建立农村危改农户档案管理制度 规范有关信息管理,纸质档案实行 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以及改造过程中形成的设计。施工、材料。合同、质量评价,施工承包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农户申领资金的签字表以及乡镇财政需要的有关票据复印件等文件资料、县政府负责本县农村危改档案的监督管理 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农户危改的纸质档案保管工作。三。申请审批程序、一、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改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填写,天津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申报审批表,按要求提供书面申请 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及危房证明,农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二、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将农户申请情况与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分户登记表进行比对 对与摸底情况不一致的.组织3.5名村民代表入户走访和现场踏勘.对住房状况再作核实,对与摸底情况一致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公示认为符合补助条件的,上报乡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 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 不予上报 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三,乡镇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 应及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 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核查与鉴定结果应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农户所在村庄公示3天以上。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提出改造排序意见报县农村危改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发现有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四。区县核准,县政府组织发改,建设。财政.民政等部门根据普查情况 乡镇政府审查意见,组织复核小组对危房改造户申请按一定比例随机进行复核,经复核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实施改造、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 审批结果要在乡镇以及各村街予以公布。村级初审,乡镇审查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含公示时间。办结.经县农村危改办审查批准。由县农村危改办公室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及时上报市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 工程管理。一,开工建设、危改户具备下列条件,依据、天津市村镇自建房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批准开工建设.1.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 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 经村委会审核,乡镇政府批准.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3.已经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4,已完成工程造价预算并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5 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已协调组织落实好危改工程前期准备和危改户临时安置等相关事宜。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 不得偷工减料 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乡镇政府负责所辖村镇危改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 应委派经培训的技术人员或村委会人员到改造现场进行质量监督 二。工程验收 县农村危改办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五。危改补助资金管理 一,积极筹措资金.农村危改资金主要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渠道进行筹措.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县和乡镇各级财政预算,禁止向农户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二、补助标准 1,对D级危房进行重建补助标准,农村五保户政府补助5.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3、6万元、县级补助2万元、超额部分由乡镇负担,超改造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农村低保户政府补助4、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2,8万元。县级补助1、2万元、乡镇补助0,6万元。超额部分由个人负担。农村残疾人户政府补助3、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2,4万元。县级补助0.8万元、乡镇补助0、4万元、超额部分由个人负担 因灾倒损户及其他户政府补助2、2万元.市级补助1,6万元,县级补助0,4万元.乡镇补助0 2万元.超额部分由个人负担 2.对C级房屋进行局部修缮补助标准,农村五保户政府补助0.6万元,其中 市级补助0.36万元、县级补助0,24万元,超额部分由乡镇负担、超修缮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农村其他户、低保户,残疾人户,因灾倒损户及其他户.政府补助0。6万元,其中、市级补助0,36万元,县级补助0。14万元 乡镇补助0 1万元,超额部分由个人负担,3、对危房重建,修缮达到或超过危改标准的 按照补助标准核定,未超过补助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核定、三 资金筹集及拨付方式,县财政负责归集市级和县级补助资金,乡镇财政负责归集乡镇补助资金和个人负担资金.县财政分别将市县补助资金、按照开工前40,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40.竣工验收合格后20、的方式.拨付到乡镇财政,由乡镇政府组织统建的,乡镇财政将市县补助资金与乡镇负责归集的资金一并按规定拨付到施工承包单位.由农户个人自行组织施工的 验收合格后由乡镇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个人账户。四。加强资金管理.乡镇政府按照各级有关规定。对农村危改市.县 乡镇和自筹资金、实行统一专项管理、统一专帐核算,统一适时拨付.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套取和挪用.严禁提取工作经费.县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五 绩效考评、2014年一季度、县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安排,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效果、违法违纪行为等四个方面、绩效考评结果是对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上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补助资金安排的参考因素,绩效考评中发现乡镇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开工建设的、存在套取资金等情况的 县财政将收回相应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六.政策措施、一。加强工作指导,县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逐级开展农村危改工作培训。乡镇政府要指导危房户办理有关改造建设审批手续,要为农村危房鉴定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并加强施工管理,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 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鼓励五保户D级危房新建采用新型节能保温建筑结构体系.节能建材和新能源、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危改小组要设立农村危改投诉或举报公开电话,受理群众投诉或举报、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发现有关工作人员和乡镇.村、两委 人员有弄虚作假 优亲厚友等问题的 要按规定严肃查处.发现改造户不符合条件的 要取消其受助资格,并责令退回补助资金、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农村危改的好作法、推广经验 营造氛围 县每年组织年度检查,对于完不成年度任务的 予以通报批评 调低其下年度目标任务及补贴数量,对于不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农村危改月报制度 改造工作开始后 乡镇农村危改办公室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危改进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本月改造计划报送设县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农村危改工作情况、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县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利用广播 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改工作的各项政策措.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