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2014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放射性污染事故、建立健全本区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家核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上海市处置核与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 静安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事故分级根据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 本区将放射性污染事故分为特别重大放射性污染事故 重大放射性污染事故、较大放射性污染事故和一般放射性污染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放射性污染事故,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放射性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重大放射性污染事故,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较大放射性污染事故。指。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 局部器官残疾,一般放射性污染事故、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 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本区以外发生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可能影响本区的、参照本预案实施应急处置,1、5,工作原则,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常备不懈 2、组织体系.2 1.领导机构本区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其日常事务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由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负责、2,2。应急联动机构,2。2,1,区环保局区环保局是区政府主管辐射环境安全的职能部门、作为处置放射性污染事故的牵头单位,承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管理职责 2,2、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发生一般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区环保局可视情向区政府建议成立区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实施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应急行动结束后.区环保局报请区政府批准将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发生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区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受市应急部门统一指挥,参与事故处置.2.2。3,现场指挥部根据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需要 经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批准、区环保局可与区应急办联合组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2,3 相关单位及职责.2。3 1.部门职责 1 区环保局,组织实施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开展现场监测与评估、掌握事故情况。预测发展趋势 提出处置建议、2。公安静安分局.负责治安警戒。必要时组织现场及周边区域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 绿色通道,对重要目标 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负责对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3,区公安消防支队、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故现场的应急抢险救援与清理、4。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负责伤病员的医疗急救和运转.5、区安监局、参与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一般放射性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6 区民防办、参与现场侦检等应急处置.并提出专业处置建议。7.区新闻办,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放射性污染事故相关新闻及信息的发布、8、区人武部.必要时动员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协助维持社会治安,9,事发地社区、街道、参与辖区内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并协助相关部门提供安置保障,10。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2,3,2.事故单位职责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及时 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对事故实施先期处置 组织职工展开自救互救.提供事故相关的技术数据.包括有关图纸,工艺技术参数 基本情况,放射源信息和先期处置措施等,和人力、物力 协助事故应急处置,2 4 技术支持根据事故情况 依托市环保局放射性污染事故专家组的咨询意见、为处置决策提供技术支持、3。预防与预警3、1 监测预防、3。1,1区环保局要开展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电离辐射监测工作 3,1、2.区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做好涉核运输环节的监管工作,3,1.3 区环保,公安等部门要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确定放射性污染事故防范重点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3。2,预警级别与发布。3,2、1,预警级别根据放射性污染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区放射性污染事故预警分为四级 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 和.级。一般,依次用红色 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2,2、预警信息发布.区环保局根据市环保局情况通报.预报和相关监测信息的分析.对可能发生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及时进行预警预判,根据本预案。区环保局按照权限适时向区政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信息的发布 调整和解除、通过区新闻办组织实施.3,2.3、预警级别调整,区环保局根据市环保局的决定对预警级别作出调整,3,3。预警行动、进入预警期后,区环保局 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相关社区、街道、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2,视情向事发点附近公众发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危害的预警或通报。3 组织有关救援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4,调集 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5、根据需要。并报区政府同意后、转移 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并予以妥善安置、6。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其他有针对性的措施,4,应急处置4。1信息报告与通报4,1 1建立健全放射性污染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时.有关部门 单位和个人可及时通过拨打 110,12345,12369.62790412、等电话向区环保局或区应急办 区应急联动中心、报告。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向区政府或其他有关机构报告,4,1 2接报人应注意收集以下信息.事发时间、地点 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伤亡情况.造成危害程度及危险隐患,转化趋势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等情况.4,1。3区环保局接到放射性污染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处置准备.迅速汇总和掌握相关事件信息,核实情况.发生较大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区委 区政府 市环保局值班室报告.发生重大以上放射性污染事故或特殊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市环保局值班室 4.1,4区环保局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及时整合放射性污染事故有关信息。实现实时共享。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时 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 及时进行通报.联系和协调,4,2先期处置4。2.1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单位要首先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预案采取相关措施先期处置.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以防止事态扩大 并及时报告事态发展趋势与处置情况.4.2 2区环保局要会同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措施,对放射性污染事故实施先期处置 确定事故等级,并上报现场动态信息.当事故发展态势或次生事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提出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及响应等级的建议。4 3分级响应本区核与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四级、级,级,级和.级 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核与放射性污染事故.4.3.1.级.级,级响应接受市应急处置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应急响应要求,迅速组织应急力量抵达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疏散撤离现场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应急保障,积极配合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采样、监测.分析 评估等工作,毗邻区启动,级.级,级响应时、我区根据市应急处置部门的统一指挥,做好支援事发地区县的应急准备,并采取防控措施,4.3、2,级响应发生一般放射性污染事故时 由区政府决定响应等级、启动,级响应,组织 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进行事故评估,区环保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 共同实施应急处置,4,3 3响应等级调整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 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4,4外区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影响本区的响应4.4,1外区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可能影响本区的 区环保局要会同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应急监测.重点是大气放射性 水体放射性、食物放射性、环境γ辐射水平和来自事故发生地的交通工具的放射性污染水平。密切监控本区环境的受污染情况、组织专家组分析事故的发展趋势,并将有关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区政府,必要时、区环保局应向区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和相关应急处置建议、4。4,2外省市发生核事故可能影响本区时、区环境监测站要做好应急准备、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相关措施.4。5人员防护4,5 1由于放射性污染事故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电离辐射照射 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采取措施减少外照射剂量、并实施剂量监测,4 5.2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并危及公众安全时。区环保局应会同公安静安分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和事发地社区,街道、按各自职责、组织公众做好安全防护.4。6 应急结束4 6.1放射性污染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市应急处置部门,市环保局或区政府确定事故已得到控制,并决定终止应急响应,4 6,2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区环保局应收集情况。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4 6 3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后2小时内、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形成简要书面报告。并在查清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置情况,续报 处置期间。至少每2天续报一次 处理结果报告 终报,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上报.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善后处置由区民政等部门具体负责,5,2调查评估5、2,1由区环保局配合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放射性污染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调查评估。对造成环境污染的放射性污染事故,请市环保局组织监测和深度处理。5,2 2应急处置后,对有关单位环保工作有整改要求的、区环保局应在出具整改通知书后的1个月内督促落实,5.3信息发布区环保局配合区新闻办做好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工作、6 应急保障6、1通信保障6.1,1充分利用市话和手机通信系统,6 1,2紧急情况下.可申请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及手机短信等发布预警和引导信息,6 2应急队伍保障6 2。1加强环保专业队伍建设 必要时请求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 协调公安,消防,事故救援,医疗 民防等专业队伍参与处置.6,2,2通过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及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以在必要时协助实施应急处置,6,3交通运输保障6 3,1事故发生后。通过区应急办 区应急联动中心 协调公安静安分局及时对周边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6、3,2必要时可通过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交通保障。6.4医疗卫生保障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后.由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协调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救治 6,5治安保障放射性污染事故发生后 由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 协调公安静安分局组织警力实施现场治安警戒.6,6物资保障6,6 1各应急处置相关部门要做好应急监测器材、装备的储备和保养工作.确保器材。装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6。6 2必要时通过区应急办,区应急联动中心,协调区发改委.区商务委等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调用和供应 6、7经费保障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及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7,日常管理7。1公众宣传教育区环保局要积极组织。指导全社会开展核技术安全利用和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防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事业单位。市民对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7.2培训区环保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放射性污染事故防护知识及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提高侦检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7,3演练区环保局要适时开展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或点验、做好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放射性污染事故,能迅速开展应急抢险救灾.7。4奖惩7,4.1对在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给予表彰或奖励 7 4,2对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行政处分、7,5,预案管理7。5 1本预案由区环保局负责编制与解释.7.5.2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进行修订.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审核。备案、7,5、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由区环保局组织实施。名词术语解释.1,放射性污染事故,本区可能发生的放射性污染事故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如放射性物资丢失,放射源造成环境污染,人员受到放射源意外照射 放射性物资运输事故 放射性物资运输中发生车辆倾覆、爆炸等所造成的人员受照射.放射性物质散落造成环境污染等,2 外照射,指人体在空间辐射场中遭受的电离辐射照射,减少外照射的基本方法为,缩短受照射时间、拉开与放射性物质、放射源.的距离.屏蔽射线等.3,内照射。指摄入放射性物质对人体或人体某些器官组织所造成的电离辐射照射、减少内照射的基本方法为减少与开放型放射性物质的物理接触。4.类放射源。极高危险源.在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5 类放射源,高危险源。在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6.类放射源 危险源、在没有防护情况下 接触这类放射源几小时就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7.类放射源,低危险源,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性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8,类放射源。极低危险源,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失 9、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模拟应急响应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联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