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虹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六年八月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十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闲置厂房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6。33号。的要求 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 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突出重点 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经营秩序。完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 二 组织领导建立虹口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区安监局,区经委。区建设交通委,区国资委,公安虹口分局.虹口公安消防支队,工商虹口分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 食药监虹口分局,区质监局.各街道 镇。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专题研究 分析本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措施.统筹协调各成员部门。解决工作推进 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街道、镇.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三。职责分工区安监局负责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租赁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落实情况、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及条件、职工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区经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闲置厂房改建为创意园区 都市型工业楼宇进行会审,验收,区建设交通委负责依法对未纳入建筑业管理流程 擅自改建 扩建闲置厂房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闲置厂房改建、扩建工地现场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国资委负责规范出资监管单位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审批.并对租赁行为进行监管。督促出资监管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公安虹口分局负责对改为居住用房的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加强日常治安管理,依法对此类场所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虹口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加强消防审核。验收和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工商虹口分局负责对以闲置厂房租赁场所为注册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会同有关部门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内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区劳动保障局负责依法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中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区民政局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闲置厂房改造为养老设施的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区规划局负责对擅自改建、扩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或改变其使用用途的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区房地局负责督促租赁双方按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对将闲置厂房临时改建为宿舍后的租赁条件和面积标准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食药监虹口分局负责对利用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区质监局负责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以及气瓶充装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各街道,镇 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工作。四。工作制度。一.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有关部门。街道、镇,要建立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检查制度。做到常态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确保检查覆盖率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有关部门,街道.镇,要加强跟踪和监管,落实整改措施。如有关问题和隐患属于其他职能部门监管范围的,应及时填写.安全问题移送单 附件1.并移送相关部门,需要其他部门协调配合 联合执法的、可自行组织 也可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区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通过安全生产告知承诺,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好闲置厂房出租的,准入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二.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 确定本部门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隐患举报受理范围,举报受理电话和联系地址 于8月31日前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接到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隐患举报后、要进行认真调查 核实、凡举报内容属实的,由查处部门负责填写,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受理,处理表,附件2。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的通知.虹府办,2004。13号、的相关规定,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五.工作要求.一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做到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效。对于情况复杂 需要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街道,镇.区直属单位要及时上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二,教育为先,疏堵并举,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 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提高业主。物业管理单位、承租单位的法治意识。增强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内居住.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有关部门.各街道、镇。要根据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区域分布.城市规划布局.建筑结构和面积等情况。引导有关企业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 推动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改造和利用 做到疏堵结合,三,巩固成果,长抓不懈 有关部门,各街道、镇.区直属单位要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跟踪检查,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的租赁双方是否办理租赁手续。是否制订完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完备。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在改变使用性质前办理物业申报,审批和验收手续等环节的监管、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办法,形成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的可控度.附件。1,安全问题移送单.安全问题移送单虹、号,移送部门、承办人。年。月。日,安全问题移送单回执。你单位,年,月 日关于、单位的安全问题移送单。虹,号。已于,月,日收到 单位,盖章.年 月 日、2,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受理 处理表 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受理,处理 表。年.月.日、记录人。编号、号,虹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 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