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拟订的、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宝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严防伤害校园师生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全力确保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坚决防止伤害校园师生案件的发生.二,工作重点。一,重点部位,全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二。重点时段。7、00,8,00的上学时段、15 30,16、30的放学时段。三.职责分工.一,区公安分局,1,坚持主动出击。严打整治的方针。加大对涉校涉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积极会同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治安复杂场所专项整治,2。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整治、对在校师生和校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3。加强对校园管理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 进一步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4。落实民警和社保队员、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开展巡逻驻守工作。5.健全完善校外治安辅导员队伍建设 配合区教育局开展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的排查.二,区教育局.1,督促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专业保安力量,2.督促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校园门口的巡逻守护,3 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并在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化管理。4。督促中小学校 幼儿园认真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工作,5,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配备到位、化学实验室及地面水箱等重点部位管控措施严密,四,工作措施 一,配齐配强专业保安力量、区教育局要加强与区保安公司的沟通、对接。尽快为尚未配备专业保安的中小学校 幼儿园 招聘专业保安人员 切实加强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原则上,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专业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人 同时、区教育局要尽快建立一支由机关干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员工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参与校园门口及周边区域的巡逻守护工作,严格落实校长 园长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校长、书记为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强化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区公安分局要综合采取打击,防范 管理控制等各种措施,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出租屋 中小旅馆,网吧,娱乐场所突出治安问题的清理整治,不断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收缴一批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要健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并在做好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车辆状况和超载情况的检查 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要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三.加强重点时段的巡逻守护。区公安分局要结合世博安保社会面巡控工作、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列为巡逻必到点。并在上学,放学时段落实专门民警和社保队员、在校门口及周边区域开展巡逻驻守,对校园周边可疑人员展开盘查,区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每天上学,放学时段,落实2名保安和男性教师,在校门口及周边区域内开展巡视守护工作、同时.对需要进入中小学校的家长及其他人员采取定时定点的约见制度 并在进入校园前做好人员身份检查登记工作,做到外来人员进校、无缝衔接,制定专门安保应急预案,把好、三道门,两个箱。即校门 食堂门.宿舍门和水箱,银箱 并在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化管理,四、加强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培训、区公安分局要积极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防非法侵入,防劫持人质、应急演练 切实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健全完善校外治安辅导员队伍建设,区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增加自我防护能力的教育培训.并在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 结合平时出广播操进场集合路线,上下楼梯秩序等,进行紧急疏散逃生演练 五、工作要求,一 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的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 全力确保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坚决杜绝伤害在校师生的恶性案件在我区发生 二、加强协作配合,区公安分局要加强与区教育局的沟通协调.以公安部.八条措施,为抓手 狠抓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访客登记制度。严防社会闲散人员混入校园。同时,区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内部不安定因素滚动排查 并会同区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并对涉及人员逐一落实稳控措施 区公安分局要积极指导区教育局对在校师生开展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培训.切实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能力.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与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接、根据有关工作要求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 加强督导检查,区公安分局和区教育局要建立联合督导机制。每二个月对全区各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特别是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重缺失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确保校园师生的人身安全、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