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建设交通委制订的。宝山区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政策扶持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委。办,局,区建设交通委制订的,宝山区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政策扶持办法 已经区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一一年六月一日,宝山区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政策扶持办法。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为切实提高我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促进宝山和谐发展,现根据.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关于开辟本市社区巴士的若干意见,试行 沪交客、2009,599号、精神.结合宝山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一,扶持原则、一.公益性定位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采取、企业运作,政府补贴,的办法。即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市.区.镇共同承担为主 企业为辅的原则进行安排、普通公交线路新辟,调整,车辆更新,票价改制等,实行定额补贴.社区巴士线路委托区域内骨干公交企业营运、营运亏损由区政府适当补偿.二.政府补贴与持续经营相结合。普通公交线路享受定期定额补贴后、不论盈利或亏损、都需持续运营,如确需调整,停运或撤线的,应经区建设交通委许可同意,承担社区巴士营运的公交企业在以营业收入冲抵营运成本.不包括车辆折旧费用、后,如果不足以弥补营运成本的,则应获得不低于差额部分的政府补偿,同时、为鼓励.支持营运企业持续承担社区巴士营运业务 区政府给予其适当利润。按照营运成本的3,5、计算。三,补贴核定与审计考核相结合,社区巴士营运补贴由区审计部门或区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实施专项审计.经确认后的审计报告作为营运补贴的依据.同时,区建设交通委根据委托协议书和行业规定实施营运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营运补贴挂钩 四 区级负担与镇级负担相结合 新辟。调整的普通公交线路及社区巴士营运补贴的补贴资金,由区。镇二级政府各承担50 跨镇线路按长度比例由涉及相关镇分担,二.宝山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区 镇共同承担为主。企业为辅的原则进行安排.公交枢纽站和公交首末站的建设,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负责建设费用,区政府确定的投资项目。镇负责前期,含征地、费用 对于列入道路建设工程以内的港湾式车站和候车亭建设费用由建设工程费用承担 对于列入道路工程以外的港湾式车站和候车亭建设费用,按道路管理责任分别由区,镇承担,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成后 产权由区建设交通委或镇政府所有.企业出资建设除外,公交枢纽站和首末站,由公交企业借用并负责管理和养护工作.确保设施专用,完好和环境整洁美观、公交候车亭和公交信息化智能系统由区建设交通委管理养护、养护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公交候车亭的广告权出让由区绿化市容局负责招标。出让收入上交区财政、三。宝山区普通公交线路运营补贴,根据区域发展需要、政府指令性的新辟。延伸,延时 票价改制的公交线路和车辆更新视情给予补贴.一,区域内新辟普通公交线路.首末站及线路均在宝山区范围内.的补贴、新辟普通公交线路的补贴标准、5公里,含5公里,以下每年100万元 5 10公里,含10公里,每年110万元、10,15公里 含15公里。每年130万元,15公里以上每年150万元 补贴期限三年,新辟普通公交线路.根据不同线路的条件和情况 原则上掌握在上述标准的50 80。超过80.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切实解决农村居民群众的出行问题,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节约资源的原则 乡村巴士补贴标准原则上安排每辆车每年35、50万元,每条线路不超过80万元、二.公交线路调整延长补贴标准。每延长l公里给予每年10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三,公交线路调整延时补贴标准 每延时30分钟给予每年3.5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四、公交线路由多级票价改制为单一票价 2元、每条线路的补贴标准.全程票价4元的每年70万元,全程票价5元的每年80万元,全程票价6元的每年90万元,全程票价7元的每年100万元 补贴期限为二年 五,区域内运营的普通公交线路、车辆更新为、大宇 申沃,等高等级车型.每辆给予10万元补贴,六 公交企业安排的车辆标准.运营时间和班次应符合、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服务规范,七。公交企业因区委,区政府要求。承担本区区域内临时性 突发性。公益性的交通保障和服务而增加的支出.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区建设交通委.区财政局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予以补助。八 考虑公交企业资金运作困难.新辟公交线路前期资金投入较大,营运补贴分别在二,三,四季度预付当年应付营运补贴额的20,30,剩余补贴经费待年度考核后结算拨付,四,宝山区社区巴士线路运营补贴.对连接居民小区与轨道交通站点或大型公交枢纽及大型商业网点.为居民提供短途。低价,便捷客运服务的驳运社区巴士线路给予补贴,一.车辆购置与更新资金确定。1 社区巴士所需的车辆购置资金基于经批准的社区巴士发展计划确定、车辆新购或更新资金由营运企业提出申请。区建设交通委会同区财政局审核,并报区政府确定.2.市财政给予的购车补贴和社区巴士强制报废残值。上交区级财政 3 受托营运企业负责车辆日常保养和管理 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纳入社区巴士营运成本核算管理,二、营运补贴计算 确认。1 营运收入确认,由营运企业开立银行专户.将票款收入解入银行专户.并按社区巴士线路分账核算,2,营运支出,成本.确认,社区巴士营运成本核算方法采用营运车公里费率核算法 社区巴士线路运行成本等于车公里运行成本乘以实际运行公里数.其中车公里运行成本暂按5、50元、公里计算,实际运行车公里数为营运企业安排的社区巴士实际运行里程数,3,营运补贴计算公式、营运补贴,营运成本.营运收入、营运成本。3 至5。具体由区建设交通委会同区财政局结合年度营运情况确定.4、营运补贴资金拨付。拨付社区巴士营运补贴实行按季度预拨的办法,预拨数额根据年度预算,社区巴士线路预测亏损额。的75,支付、分别按25,的额度在二.三、四季度拨付给企业、次年一季度依据审计报告和区建设交通委考核的结果.清算上年度社区巴士营运补贴.5 其他 因道路改善。公交线网发展而撤销的社区巴士线路、其营运补贴按营运期间的实际发生额结算,五。考核管理,一.公交线路采取、行业考评和公众考评相结合、的办法。由区建设交通委组织对各类公交线路营运质量进行考核 二、营运补贴与营运质量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优秀的按100 给予补贴,合格的按95。给予补贴 不合格的按90,给予补贴 三,在年度终了后、由区审计局和区财政局委托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开展社区巴士补贴专项审计、并提供审计报告,六,其他,一,补贴标准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但是营运成本因价格产生较大波动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调整补贴标准 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二,市政府出台新的公共交通发展政策时,本办法作相应调整、三,本办法由区建设交通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四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 2008年6月17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宝山区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扶持意见、暂行,宝府办 2008.38号,同时废止.宝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