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 2012、17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2 2号。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黔党发.2012、15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业化 城镇化。农业化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全面提高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 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创建优美的城乡风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 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及发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县区住建局要设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人员编制按3、5人配备、负责对辖区乡,镇 办 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乡。镇.办。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乡,镇,办。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乡,镇、办、的村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区乡 镇 办。村庄规划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完成本县区住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各县区要建立健全乡,镇 办,规划建设管理站、人员编制按照人口规模五万人及以上的乡 镇。办.不少于5人、人口规模五万人以下的乡。镇 办,不少于3人、负责组织本乡,镇,办。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负责本乡.镇。办,村庄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负责受理申报本乡、镇 办.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经初审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对违法用地 违法建筑建立工作台账 梳理归类,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完成当地政府和县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各县区要建立行政村规划联络员制度,由行政村村主任作为规划联络员,负责联系本村规划建设事项.及时了解本村居民的住房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情况,建立台账,举报和监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