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 2012、17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2,15号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 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业化 城镇化.农业化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 全面提高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创建优美的城乡风貌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及发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县区住建局要设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人员编制按3,5人配备 负责对辖区乡.镇,办,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乡,镇.办。总体规划 控制性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乡。镇,办,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负责辖区乡,镇。办。的村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区乡、镇,办.村庄规划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完成本县区住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各县区要建立健全乡。镇.办。规划建设管理站、人员编制按照人口规模五万人及以上的乡 镇、办。不少于5人,人口规模五万人以下的乡,镇。办。不少于3人、负责组织本乡,镇,办、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本乡。镇。办。村庄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负责受理申报本乡,镇.办,村庄规划建设工作 经初审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建立工作台账.梳理归类、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当地政府和县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各县区要建立行政村规划联络员制度.由行政村村主任作为规划联络员,负责联系本村规划建设事项。及时了解本村居民的住房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情况.建立台账、举报和监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