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2012 172号各县 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2、2号.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 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2,15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化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全面提高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科学规划,有序建设 创建优美的城乡风貌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针对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 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及发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县区住建局要设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人员编制按3,5人配备、负责对辖区乡 镇 办 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乡、镇,办.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乡,镇.办,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负责辖区乡,镇,办 的村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区乡.镇。办、村庄规划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完成本县区住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各县区要建立健全乡.镇,办。规划建设管理站 人员编制按照人口规模五万人及以上的乡、镇。办。不少于5人,人口规模五万人以下的乡,镇,办。不少于3人,负责组织本乡。镇.办、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本乡,镇,办,村庄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负责受理申报本乡。镇,办,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经初审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建立工作台账.梳理归类。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当地政府和县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各县区要建立行政村规划联络员制度,由行政村村主任作为规划联络员,负责联系本村规划建设事项,及时了解本村居民的住房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情况.建立台账.举报和监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