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2012,17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 2号.和省委 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 2012 15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 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 农业化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全面提高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 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科学规划 有序建设.创建优美的城乡风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实际及发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设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人员编制按3、5人配备、负责对辖区乡、镇.办。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乡、镇。办 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乡,镇,办。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乡,镇 办 的村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区乡,镇,办,村庄规划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完成本县区住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各县区要建立健全乡 镇,办。规划建设管理站。人员编制按照人口规模五万人及以上的乡.镇.办。不少于5人,人口规模五万人以下的乡,镇,办.不少于3人,负责组织本乡、镇,办,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负责本乡,镇、办、村庄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负责受理申报本乡 镇。办。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经初审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建立工作台账,梳理归类,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当地政府和县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各县区要建立行政村规划联络员制度,由行政村村主任作为规划联络员、负责联系本村规划建设事项,及时了解本村居民的住房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情况.建立台账,举报和监督违法用地 违法建设的行为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