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2012,172号各县 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2,15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的精神 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化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全面提高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创建优美的城乡风貌。改善农村生产 生活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及发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设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人员编制按3 5人配备、负责对辖区乡 镇,办,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乡、镇.办,总体规划 控制性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乡,镇 办 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乡,镇、办。的村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区乡.镇,办、村庄规划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完成本县区住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各县区要建立健全乡,镇,办 规划建设管理站。人员编制按照人口规模五万人及以上的乡.镇。办、不少于5人.人口规模五万人以下的乡、镇.办 不少于3人,负责组织本乡.镇,办,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本乡,镇、办 村庄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负责受理申报本乡、镇,办.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经初审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建立工作台账.梳理归类。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当地政府和县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各县区要建立行政村规划联络员制度、由行政村村主任作为规划联络员。负责联系本村规划建设事项,及时了解本村居民的住房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情况、建立台账 举报和监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