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 2012,17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委 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2.15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化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全面提高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创建优美的城乡风貌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 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及发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住建局要设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 人员编制按3。5人配备,负责对辖区乡、镇.办,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乡.镇,办。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乡。镇。办,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乡,镇,办,的村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区乡、镇、办,村庄规划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完成本县区住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二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乡.镇,办。规划建设管理站。人员编制按照人口规模五万人及以上的乡,镇、办、不少于5人 人口规模五万人以下的乡 镇,办,不少于3人、负责组织本乡,镇、办,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本乡,镇。办.村庄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负责受理申报本乡。镇,办 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经初审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建立工作台账,梳理归类 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当地政府和县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 各县区要建立行政村规划联络员制度,由行政村村主任作为规划联络员.负责联系本村规划建设事项 及时了解本村居民的住房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情况。建立台账。举报和监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