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发、2012.17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 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 2012.15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全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化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全面提高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维护农村群众合法权益、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创建优美的城乡风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针对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及发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县区住建局要设置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股,人员编制按3、5人配备、负责对辖区乡,镇、办 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乡,镇。办 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及乡 镇。办.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乡 镇.办,的村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县区乡 镇.办、村庄规划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完成本县区住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县区要建立健全乡 镇。办。规划建设管理站 人员编制按照人口规模五万人及以上的乡.镇、办、不少于5人、人口规模五万人以下的乡。镇、办.不少于3人。负责组织本乡,镇 办。村庄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本乡,镇、办,村庄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负责受理申报本乡。镇 办,村庄规划建设工作,经初审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建立工作台账,梳理归类,为上级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当地政府和县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各县区要建立行政村规划联络员制度、由行政村村主任作为规划联络员、负责联系本村规划建设事项。及时了解本村居民的住房情况与宅基地使用情况、建立台账.举报和监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