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现代农业园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是推进 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态势良好,已成为农业科技展示高地.农民增收主要渠道,区域经济发展亮点。为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增强园区科技示范引领和增收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四化同步,战略,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业转型升级为重点 按照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发展思路.用现代工业,金融、流通、生态理念、建设一批规划布局科学,生产要素积聚,产业体系健全.组织经营方式先进.带动农民就业创业 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园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农民收入倍增、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主动力作用.调动社会资本推进园区发展.坚持产业主导原则、以农民增收贡献份额较大的县域主导产业为重点,建立涵盖基地建设 农产品加工的循环农业园区,坚持效益主导原则。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园区的高收益来推进农业发展 带动农民增收 坚持生态主导原则,遵循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规律、注重生态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开发,走循环农业发展之路,实现生态和经济的最佳结合 三 目标任务、大力实施.1235、工程。坚持分级发展.梯次推进,按照做精县级园区、做大市级园区.做强省级园区 全力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思路 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要素集聚。技术集成和效益集约的农业现代化示范高地、到2015年。全市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0个 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0个 县级园区50个 园区面积占到全市耕地面积的10,以上,单位面积产出比周边非园区高30、以上 园区从业农民年收入高出当地农民平均收入20 二.建设重点,一。科学规划布局.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以镇为单位。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片区扶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 高点定位.适度超前编制园区建设规划、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远离水流域敏感区,突出产业集聚和基础配套、重视园区功能拓展。统筹布局生产.加工 流通.休闲观光等功能,实现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并带动观光农业等产业发展的目标。二.实施标准化建设,围绕市级主导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按照产业集中 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科技领先 设施先进,机制创新、服务配套、安全保障,产品绿色、效益显著的要求,引导社会经营主体、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着力建设种植.养殖.加工。休闲等各类园区,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实施清洁化生产。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稳步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设施园艺标准园、畜禽标准养殖场创建、建成的园区无公害产品认证率达到100,种植类园区,食用菌核心区要在100亩以上.年栽培食用菌100万袋以上,配备专业化生产线1条以上 设施蔬菜核心区面积要在300亩以上,果业,茶叶核心区面积要在500亩以上,中药材核心区面积要在1000亩以上,养殖类园区,年生猪出栏量在10000头以上、蛋鸡年存栏10万只以上。肉鸡出栏在50万只以上 肉羊年出栏在2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在1000头以上,种植类园区固定资产投入要在900万元以上.养殖类园区固定资产投入要在1000万元以上,以加工 休闲农业为主的综合型园区固定资产投入要在4000万元以上、现代特色渔业园区。养殖面积5000m2以上、产量10万公斤。大鲵1万公斤.以上 产值500万元以上 水库网箱养殖园区,网箱养殖面积5000m2以上,产量30万公斤以上 产值500万元以上。池塘养殖园区。养殖面积120亩以上,产量8万公斤以上,产值100万元以上,休闲渔业园区、一次性接待人数100人以上。产值500万元以上,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坚持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基础上 支持龙头企业 农民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投资建设园区,培育发展成为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管理.品牌和市场方面的优势.做大园区,做强产业.鼓励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等通过土地.资金入股等形式组建合作社或公司,参与园区建设。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抓好种养生产.采取保底收购 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生产加工销售收益.同时.积极吸纳农民入园务工,不断增加农民补贴、租金,工资和分红收入、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组建土地银行。土地合作社等服务机构。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规范流转程序 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监管 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面积500亩以下的由镇政府组织审查 流转面积500亩以上的由县区农业局会同镇政府组织审查、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的经所在镇初审 县区审查后,报市农业局备案.经审查具备从事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生产经营能力的 予以准入。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制度.在确保农民利益、维护投资人权益的基础上。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经营能手和园区集中、企业自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预付全年土地流转租金、自第二年起 每年年初预付全年土地流转租金.土地流转面积超过500亩以上的企业、按不低于一个年度的土地流转租金向镇经管站缴纳风险保障金.实行缴纳企业专户存储管理.待流转合同到期后返还本息,当企业无法支付土地租金时 镇政府首先使用风险保障金兑现农户租金,不足部分依法追缴到位。以确保土地转出方利益 对确因经营困难而无力继续经营的企业.在充分尊重流转土地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由镇经管站协调土地流转双方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解除流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将土地退回农户耕种。五,培育职业农民和实用人才,统筹利用各级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园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业务培训,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科技人员到园区从事专业技术服务,提高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园区设施设备优势.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实用人才培育.把园区打造成为实训基地。六 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实施良种良方集成 农机农艺融合.大力推广应用现代种.养,储藏等新机械 新设施.全面提高园区现代装备水平、使园区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推行良种良法,建立与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良种繁育中心,使园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促进园区产学研结合 鼓励科研院所将园区作为实验基地和科研成果展示平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大园区现代科技,气象服务 灾害防控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 使园区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七,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围绕五大主导产业,10个县域优势产业和10个特色产品 引进先进设备.工艺和技术,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 包装等设施装备。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转化增值率、力争使园区农产品加工率突破80 引导园区开展农超 农校、农企对接 加快发展连锁专卖.直供直销及电子商务等现代农产品流通业态.建成一批依托园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三,保障措施,一。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园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经命名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市上给予50万元配套奖励扶持 各县区财政要设立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园区实施主体的实力.对在园区内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园区所在地方政府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对园区内龙头企业年度直接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按出口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认定为省市级的园区享受。三优先.政策,即优先享受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优先享受市级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优先申报中省农业项目,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发改、财政。国土、扶贫.科技。水利 林业等部门项目资金要向园区倾斜.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要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 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大力扶持园区建设 市级金融担保机构要积极与园区合作,提供信贷担保.保险机构要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提高园区抵御风险能力 经国,省 市命名的现代农业园区种植业,养殖业及相应的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冷藏库、储存库、深加工等用电执行目录电价中的农业生产电价标准,机井抽水及灌溉用电执行农业排灌电价标准,其它用电执行相应的电价标准、二,严格土地保护.对企业在园区的农产品加工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件下.优先审批安排,对不搞永久性建筑.不改变土地权属的、视为农业用地、免办农用地转用手续.免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设立园区明显标识、对园区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四至、范围等进行公示。完善基础资料、建立档案、加强管理,依法保护好园区耕地、严禁侵占园区土地或擅自改变园区土地用途 禁止借园区建设之名搞非农开发 禁止在园区规划范围内乱建房屋,坟头以及其它无关设施.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实行流转土地租金预付制度 确保土地转出方利益,企业.受让方.租赁农户承包土地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 不得将农用地作为非农用途或转为建设用地 不得擅自改变合同生产用途、不得进行破坏土壤地力的掠夺性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撂荒或长期闲置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园区建设全程动态监管机制。设置园区建设业主准入条件,严格审核建设业主的银行资金,经营信誉、产品营销等资格实力。园区建设业主必须是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工商企业.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企业组织形式完备.经营管理团队专业、企业生产经营能力良好,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连续三年盈利,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拟建园区要通过专家可行性论证 办理了规划 用地,水土保持、取水、环境保护等许可,在农业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相关手续办理不全的不准开工,不允许出现先建设后办手续或边建边办手续的违规现象,园区开工要请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现场鉴证。农业,国土等相关监管部门要定期检查园区建设进度,核实园区建设内容。凡许可建设的园区业主要向园区主管部门缴纳园区规划投资60.的建设准备金 由园区主管部门根据园区建设进度据实拨款,防止出现无实力业主建设半拉子工程现象。依据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附后、加强园区的申报。审核和动态监管 对认定的市级园区实行半年巡查,年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园区涉农项目扶持,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商洛市现代农业园区.称号、加强园区建设监督和资金管理,引导园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使园区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四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园区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园区建设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考评奖励,每年对推进园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区 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健全园区建设管理工作机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专人办公.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包抓县区园区建设机制.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保证园区建设顺利推进、各县区要尽快出台促进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园区宣传引导、扩大招商引资。努力将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向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