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现代农业园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 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态势良好。已成为农业科技展示高地、农民增收主要渠道,区域经济发展亮点。为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增强园区科技示范引领和增收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四化同步.战略,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按照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农民受益 的发展思路,用现代工业。金融。流通 生态理念,建设一批规划布局科学、生产要素积聚.产业体系健全。组织经营方式先进、带动农民就业创业、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园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给 农民收入倍增。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原则,遵循市场规律 充分发挥市场主动力作用,调动社会资本推进园区发展.坚持产业主导原则,以农民增收贡献份额较大的县域主导产业为重点,建立涵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的循环农业园区 坚持效益主导原则。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园区的高收益来推进农业发展 带动农民增收。坚持生态主导原则,遵循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规律,注重生态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开发.走循环农业发展之路、实现生态和经济的最佳结合、三,目标任务,大力实施,1235.工程,坚持分级发展.梯次推进,按照做精县级园区.做大市级园区,做强省级园区.全力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思路.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要素集聚.技术集成和效益集约的农业现代化示范高地。到2015年,全市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0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0个,县级园区50个。园区面积占到全市耕地面积的10,以上。单位面积产出比周边非园区高30 以上。园区从业农民年收入高出当地农民平均收入20.二,建设重点,一.科学规划布局、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 以镇为单位.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片区扶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高点定位。适度超前编制园区建设规划.充分考虑资源 环境承载能力,远离水流域敏感区,突出产业集聚和基础配套 重视园区功能拓展 统筹布局生产,加工 流通,休闲观光等功能、实现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并带动观光农业等产业发展的目标 二,实施标准化建设.围绕市级主导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按照产业集中,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科技领先.设施先进,机制创新 服务配套.安全保障.产品绿色,效益显著的要求,引导社会经营主体.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着力建设种植。养殖.加工,休闲等各类园区,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实施清洁化生产。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稳步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设施园艺标准园,畜禽标准养殖场创建 建成的园区无公害产品认证率达到100,种植类园区。食用菌核心区要在100亩以上,年栽培食用菌100万袋以上、配备专业化生产线1条以上.设施蔬菜核心区面积要在300亩以上.果业,茶叶核心区面积要在500亩以上、中药材核心区面积要在1000亩以上,养殖类园区,年生猪出栏量在10000头以上、蛋鸡年存栏10万只以上。肉鸡出栏在50万只以上、肉羊年出栏在20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在1000头以上.种植类园区固定资产投入要在900万元以上,养殖类园区固定资产投入要在1000万元以上,以加工、休闲农业为主的综合型园区固定资产投入要在4000万元以上 现代特色渔业园区 养殖面积5000m2以上,产量10万公斤.大鲵1万公斤。以上,产值500万元以上。水库网箱养殖园区。网箱养殖面积5000m2以上,产量30万公斤以上。产值500万元以上,池塘养殖园区。养殖面积120亩以上。产量8万公斤以上 产值100万元以上、休闲渔业园区。一次性接待人数100人以上.产值500万元以上。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坚持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基础上 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种养大户投资建设园区.培育发展成为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管理。品牌和市场方面的优势、做大园区,做强产业 鼓励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等通过土地 资金入股等形式组建合作社或公司、参与园区建设 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抓好种养生产,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生产加工销售收益.同时.积极吸纳农民入园务工,不断增加农民补贴。租金,工资和分红收入.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组建土地银行.土地合作社等服务机构,健全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规范流转程序,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监管.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转面积500亩以下的由镇政府组织审查、流转面积500亩以上的由县区农业局会同镇政府组织审查 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的经所在镇初审,县区审查后,报市农业局备案。经审查具备从事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生产经营能力的,予以准入.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制度,在确保农民利益,维护投资人权益的基础上,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经营能手和园区集中,企业自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预付全年土地流转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年初预付全年土地流转租金。土地流转面积超过500亩以上的企业、按不低于一个年度的土地流转租金向镇经管站缴纳风险保障金,实行缴纳企业专户存储管理。待流转合同到期后返还本息、当企业无法支付土地租金时.镇政府首先使用风险保障金兑现农户租金.不足部分依法追缴到位 以确保土地转出方利益,对确因经营困难而无力继续经营的企业、在充分尊重流转土地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由镇经管站协调土地流转双方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解除流转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将土地退回农户耕种,五.培育职业农民和实用人才,统筹利用各级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园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业务培训,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科技人员到园区从事专业技术服务 提高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园区设施设备优势,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实用人才培育.把园区打造成为实训基地。六 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实施良种良方集成,农机农艺融合 大力推广应用现代种,养、储藏等新机械。新设施、全面提高园区现代装备水平.使园区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推行良种良法、建立与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良种繁育中心,使园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促进园区产学研结合 鼓励科研院所将园区作为实验基地和科研成果展示平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大园区现代科技,气象服务 灾害防控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使园区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七.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围绕五大主导产业 10个县域优势产业和10个特色产品,引进先进设备 工艺和技术。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 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转化增值率、力争使园区农产品加工率突破80,引导园区开展农超.农校、农企对接、加快发展连锁专卖.直供直销及电子商务等现代农产品流通业态。建成一批依托园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三,保障措施、一 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园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经命名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市上给予50万元配套奖励扶持.各县区财政要设立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强园区实施主体的实力。对在园区内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园区所在地方政府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对园区内龙头企业年度直接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按出口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认定为省市级的园区享受,三优先,政策、即优先享受国家强农惠农政策 优先享受市级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 优先申报中省农业项目 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发改,财政.国土。扶贫 科技。水利,林业等部门项目资金要向园区倾斜、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要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 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大力扶持园区建设,市级金融担保机构要积极与园区合作,提供信贷担保,保险机构要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提高园区抵御风险能力 经国,省、市命名的现代农业园区种植业、养殖业及相应的农业生产设施 附属设施和冷藏库,储存库。深加工等用电执行目录电价中的农业生产电价标准,机井抽水及灌溉用电执行农业排灌电价标准,其它用电执行相应的电价标准,二、严格土地保护 对企业在园区的农产品加工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件下。优先审批安排,对不搞永久性建筑。不改变土地权属的、视为农业用地。免办农用地转用手续、免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设立园区明显标识,对园区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四至。范围等进行公示,完善基础资料 建立档案.加强管理.依法保护好园区耕地,严禁侵占园区土地或擅自改变园区土地用途 禁止借园区建设之名搞非农开发,禁止在园区规划范围内乱建房屋。坟头以及其它无关设施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实行流转土地租金预付制度 确保土地转出方利益,企业.受让方.租赁农户承包土地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将农用地作为非农用途或转为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合同生产用途,不得进行破坏土壤地力的掠夺性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撂荒或长期闲置,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园区建设全程动态监管机制。设置园区建设业主准入条件.严格审核建设业主的银行资金,经营信誉、产品营销等资格实力.园区建设业主必须是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工商企业 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企业组织形式完备,经营管理团队专业 企业生产经营能力良好,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连续三年盈利,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拟建园区要通过专家可行性论证,办理了规划、用地.水土保持 取水.环境保护等许可、在农业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相关手续办理不全的不准开工、不允许出现先建设后办手续或边建边办手续的违规现象。园区开工要请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现场鉴证.农业 国土等相关监管部门要定期检查园区建设进度。核实园区建设内容.凡许可建设的园区业主要向园区主管部门缴纳园区规划投资60.的建设准备金.由园区主管部门根据园区建设进度据实拨款,防止出现无实力业主建设半拉子工程现象。依据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附后、加强园区的申报,审核和动态监管。对认定的市级园区实行半年巡查。年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园区涉农项目扶持、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撤销、商洛市现代农业园区。称号 加强园区建设监督和资金管理.引导园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强化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使园区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是园区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 要把园区建设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评奖励,每年对推进园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区,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健全园区建设管理工作机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专人办公.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包抓县区园区建设机制,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的各类问题 保证园区建设顺利推进。各县区要尽快出台促进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园区宣传引导、扩大招商引资.努力将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向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