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地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 提高应急救助和减灾防灾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喀什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主导。分级管理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4、依靠群众 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4适用范围 凡在地区范围内发生的洪水,干旱 冰雹,雨雪,沙尘暴。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2.启动条件,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2、1某一县 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洪水 干旱灾害,冰雹,雨雪.沙尘暴,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 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因灾死亡3人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000人以上.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500间以上。因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10,以上 2.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 造成3人以上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00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2000间以上。2.3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协助工作,2,4行署决定的其他事项、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总、指。挥,叶、林 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副总指挥 木太力甫、托合提、行署副专员,木太力甫。艾山。地区军分区副司令员.艾斯盖。卡德尔.农三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苏。勇、武警新疆总队南疆指挥部副主任.成员,艾合买提,热孜克,行署秘书长、地区应急办主任,李,平。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王志军,地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亚力坤,阿吾提、地区民政局局长、陈 丽、地委宣传部副部长、佘瑞元,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刘开银。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赵、强、地区财政局局长 郑根昌,地区统计局局长。艾尼瓦尔、阿布力米提,地区教育局局长、阿不都克尤木。赛麦提.地区卫生局局长 郑,重.地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刘 虎 地区水利局局长,王保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巩耀南.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牛俊民。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缑建伟 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 张跃进 地区农业局局长,郭.平,地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 副局长,李树海.地区林业局局长,赵维元,中国遥感卫星地面站喀什站站长。项。阳 地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 波.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徐继明,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阿不都西库,沙依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立新,地区地震局局长、周宇晖 地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车 罡 地区气象局局长.刘忠义,地区粮食局局长,周世成。地区科协主席,王昭平.地区食药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地里木拉提 武警新疆消防总队南疆指挥部主,任,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赵永坤。武警喀什地区边防支队支队长 王学锋.地区无线电管理局局长、卞洪林、地区民政局纪检组长,阿不力克木.阿不力米提。地区慈善总会秘书长、杨露明、地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李,正,喀什机场总经理.赵建平、喀什火车站站长、孙庆海、疆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建强.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木合塔尔。买买依明、人寿保险公司喀什分公司副总经理 3 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在行署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喀什地委。行署有关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工作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地区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重大问题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地区民政局局长担任 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编制和修订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具体组织和协调各应急单位实施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 处理。通报。组织对重大自然灾害状况的核查、分析和评估,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行署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协助、指导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协调各应急专业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喀什军分区,根据地方政府的请求.组织协调驻喀部队 民兵和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农三师.负责兵团与地方救灾应急机制的协调,组织各团场与所驻地县市开展联合抗灾救灾工作、武警南疆指挥部,负责组织驻喀武警部队实施抗灾救灾,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助做好救灾物资的装卸工作、地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安排记者对灾区的采访工作 并审核相关内容的对外发布工作,地区民政局,组织,协调民政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收集.核查灾情 汇总灾情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统一发布民政救灾相关信息.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及地区民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参与因灾倒塌,损坏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民政救灾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承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减灾基建项目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加强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灾害和救灾工作相关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地区财政局、负责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安排的救灾资金的筹集,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分配下达以及监督检查,根据救灾救济工作的需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救灾预算资金和救灾业务工作经费,确保地区本级救灾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地区统计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地区教育局.建立救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 进书本工作长效机制,帮助灾区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校舍的恢复重建.地区卫生局 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疫情和灾后卫生环境监测,对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 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地区科学技术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减灾科研项目,普及防灾减灾科技知识,地区水利局 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灾情、提供洪水预报 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组织.协调。指导喀什地区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在后公共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地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系统的抢捡救灾工作,指导当地公安部门开展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的消防安全及防火宣传工作 地区国土资源局 负责制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 预报及防治规划.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协助抢险救灾.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工作.并进行灾后建筑物安全性鉴定,解决灾后城市供水 供热。供气困难、地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抗灾救灾人员 物资的公路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抢修被毁公路。地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鼠害等灾害防治工作 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地区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牧区病虫草鼠.动物疫病 草原火灾等防治工作、帮助协调组织灾区受灾牲畜解决饲草料供应 地区林业局,负责沙尘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工作、中国遥感卫星地面站喀什站,负责重大灾害应急监测评估任务、依托观测站强大的航空及遥感技术资源,开展陆地,气象 水文,地质,地震等领域的各种灾害的风险综合分析.快速制图及动态评估工作.地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灾区环境应急监测.监理.分析判断污染扩散趋势,提出污染治理意见,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灾区抢险救灾减灾,捐赠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协助做好救灾减灾对外交流与协作中的联络.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抗灾救灾外援物资的联络,接收工作.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地区地震局,负责地震预警 监测,预报.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强震动观测。余震监测,震情分析会商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及地震应急知识宣传,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地区商务局、负责灾害期间救援物资,生活用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地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 预警和预报,做好防灾救灾气象保障服务,地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粮的调拨和供应 地区科协、负责普及防灾减灾科技知识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对向灾区调拨。捐赠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的检验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地区消防支队 负责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地区边防支队,负责组织喀什地区边防部队实施抗灾救灾.协助驻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助做好救灾物资的装卸工作,地区无线电管理局,负责应急通讯指挥调度及灾区通信设施重建工作,喀什机场 负责境内外应急和救灾人员,物资的空运工作.喀什火车站,负责抗灾救灾人员 物资的铁路运输,抢修被毁铁路.地区红十字会.参加灾区救灾和伤员救治工作、协助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地区慈善总会。协助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慈善机构参与救灾捐赠及开展救灾捐赠慈善活动,疆南电力有限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抢修和临时抢险电力供应.人寿保险喀什分公司、人保财险喀什分公司.做好灾害风险预警和灾害损失经济赔偿、扩大保险覆盖面。认真落实各项理赔服务措施,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4.应急准备、4,1资金准备,地区民政、财政等部门,积极申请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投入.安排好地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费预算,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4.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地区和各县.市,地方财政都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4,1、2地区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安排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费用 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4.1,3各级政府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4,1。4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各级地方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4,2救灾物资准备.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和储备库、4 2。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各县,市 及灾害多发地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4.2.2根据救灾工作需要。每年年初购置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 4.2。3灾情发生时.根据地区民政局的统一安排.各县.市。之间可相互调用救灾储备物资、4。2,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4。2 5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和调拨制度,4。3通信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应急通信器材和设备准备 含有线和无线。移动通信、卫星通信。应急通信队伍机构建立和演练,确保信息畅通.4。3、1加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指导各县、市、建设并管理覆盖地区.县、市、乡三级救灾通信网络.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4、3 2建立部门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 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3 3充分发挥环境与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的作用.建立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以及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4.4救灾装备准备,4、4、1地区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4,4,2地区民政局.县,市,民政部门及灾害频发县,市,民政局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4。5人力资源准备、4 5 1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4。5.2建立健全救灾专家评估队伍,组织各有关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4,5,3建立健全与军队、武警及各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4.6社会动员准备。4。6、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4.6,2完善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4,6,3在全区已有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建立社会捐助接收站 点,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4,6 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4。6、5健全区内区外对口支援机制,4.7应急避难场所准备。4.7,1利用现有公园.广场,体育馆,影剧院、学校等公共设施 4、7,2完善避难方案以及避难场所的地点和名称.4,7 3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城乡总体规划中应明确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同时 避难场所要有应急避难设施和基本生活用品储备,4.8宣传.培训和演习.4 8,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各族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4,8.2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宣传.广电。民政。地震,水利.交通.消防。气象等单位对灾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县级灾害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县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乡镇民政助理员业务培训.4.8。3地区应急办每年负责组织实施1次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 指挥和响应能力。5,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灾害监测与报告。5、1。1以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为依托,建立部门间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主要监测预警部门包括。地区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 卫生局,地震局 气象局、5,1.2地区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水利局的汛期预警信息 地震局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林业局的森林火灾信息,农业局的生物灾害预警信息.畜牧局的动物疫病信息、草原火灾信息等信息数据及时向行署,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1,3地区各有关专业监测部门对本部门监测到的自然灾害信息应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 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发现异常监测信息要及时处理和报送行署.地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通报,部署防灾减灾工作,5 2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5。2。1根据灾害预警。对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地区有关部门和各相关的县。市 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2接到重要灾情信息2小时内,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告地委.行政公署,同时向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通报,发生重大灾情及延续期间.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判灾情。不定期对外通报救灾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分析.评估灾害损失情况、对灾害的发展进行预测 5。3灾情信息管理,5。3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 背景 灾害造成的损失 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 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县城、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 倒塌房屋,毁坏房屋 直接经济损失,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2 因灾需救济情况需要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数量 需救济口粮数量,需要衣被救济人口数量,需要衣被救济数量 需伤病救济人口数,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3,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 投亲靠友人口数量 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数量.已安排口粮救济款额、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数量,已安排衣被救济款额,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数量。已安排治病救济款额.已安排恢复住房数、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5。3.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1,灾情初报。县、市,级民政部门对于本行政区域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突发自然灾害.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立即向地级民政部门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对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可越级报告自治区民政厅.同时上报地区民政部门,地区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报告后,要立即上报自治区民政厅。同时开展灾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工作、地区民政局在接到县 市、灾情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 向地区行政公署和民政厅报告.同时通报相关专项指挥部,特别重大的自然灾害 行署在接到报告4小时内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 地区、县.市、两级民政部门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 北京时间、以下同,之前将前一天的灾情向地区民政部门上报、地区民政部门每天10时之前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上报 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3,灾情核报 县 市 级民政部门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 向地区民政部门报告,地区民政部门在接到县.市。级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地区汇总数据.含分县灾情数据.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报告,5、3.3灾情核定.1、部门会商核定,各级民政部门根据灾情分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 定期召开灾情趋势会商会,核定灾情 2,针对灾情分类。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5 3、4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县级民政部门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 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的依据 6,预警响应.各灾害预警部门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风险预报灾害信息。启动预警响应、及时向社会发布规避灾害风险警告、宣传避灾自救知识和技能、公布应急避难场所。启动救灾物资调运机制 7。应急响应,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的原则 灾害救助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 灾害发生后,乡,镇,街道办事处 县、市,级.地区行署和相关部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 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以及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地区将自然灾害救助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应急响应由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统一组织.领导抗灾救灾工作.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响应等级的需要.履行本部门职责,7.1,级响应 7。1,1灾害损失情况。1,因灾死亡20人以上 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5000人以上、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0间以上 2 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20人以上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5000人以上或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0000间以上、3、因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20,以上.4.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协助工作 5 行署决定的其他事项,7、1,2启动程序 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行署提出启动一级救助响应的建议,由行署决定进入 级响应,7、1,3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向地委 行署报告相关情况 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并及时上报后续情况 2 立即建立与灾害专项指挥部的联络和联动机制,了解救援工作进展与需求,及时展开救助,3。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4 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地区民政局与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资金 并积极申请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 5,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6,组织开展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 统一接收。管理、分配国内外救灾捐赠款物。7.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委,行署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7。1 4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向行署提出终止一级响应建议,由行署适时决定终止一级响应.7。2、级响应,7 2。1灾害损失情况,1,因灾死亡人15以上。20人以下.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0间以上.15000间以下,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死亡15人以上.20人以下 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0000间以上.15000间以下。3,因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15,20.4,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协助工作 5、行署决定的其他事项,7、2.2启动程序、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向行署报告并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由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进入,级响应。7。2.3响应措施、由总指挥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1。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成救灾应急指挥部,召开灾情分析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在指挥部下设紧急救援组。灾害信息组,救灾捐赠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抗灾救灾工作,紧急救援组,负责灾区群众生活应急安排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落实救灾应急资金 调配救灾储备物资,要求地方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检查和督促地方灾民生活应急安排措施的落实。对地方的紧急救援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综合汇总灾情,救助及捐赠等情况、向行署报告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组织救助工作综合协调会。协调解决救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检查督促地方开展各项救助工作,灾害信息组 负责及时汇总各项灾情数据 掌握灾情并进行初步分析。编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信息,向行署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对外发布灾害救助进展情况、救灾捐赠组 负责救灾捐赠的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设立捐助热线电话、解答接受救灾捐赠方面的有关问题。分配和公告救灾捐赠款物 宣传报道组,负责接待新闻单位及记者.组织新闻单位对灾害救助工作及捐赠工作进行报道.审查新闻宣传报道材料。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信保障组.负责为救灾应急指挥部提供专网通信 为受灾群众提供公众通信服务。后勤保障组.负责调配开展工作的办公场所,供应办公设备及用品、制定办公室值班日程和值班人员计划,做好办公室运转的其他后勤保障工作.2,灾情发生后.立即与地区民政局建立联系机制 及时报告有关情况,3 立即建立与相关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联络,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形成救助工作的合力,4,灾情发生24小时内,派出抗灾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5。紧急调拨救灾款物,根据灾区县,市,级人民政府申请。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制定喀什地区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同时积极申请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灾情发生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申请调拨国家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及时协调铁路、交通 民航等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基层救助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及时落实行署关于紧急救助方面的指示,6、收集、报告灾害救助信息 每2小时与灾区进行联系.及时掌握灾情和救助工作动态信息、编发,灾情快报、报告地委。行署 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并在地区政府网站发布,7.组织救灾捐赠 经行署批准。组织开展全区性的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 接受社会各界救灾捐赠,每日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7,2,4响应终止。灾区受灾群众得到安全转移,吃、穿.住、衣等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灾区水,电、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基本恢复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级响应,7,3.级响应、7.3 1灾害损失情况,1。因灾死亡10人以上。15人以下 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 10000间以下,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 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人员死亡,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5000间以上。10000间以下、3,因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10.15,4.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协助工作、5,行署决定的其他事项。7.3,2启动程序 救灾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接到灾情报告后 立即向行署报告并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由副总指挥决定进入.级响应,7、3,3响应措施,由总指挥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1。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灾区救助工作具体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2.建立与相关专项指挥部,受灾县,市、的联络,加强协商交流.互通情况.指导当地开展抗灾自救工作、3。灾情发生24小时内,派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4、调拨救灾款物。根据灾区县 市,级人民政府申请。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制定喀什地区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同时积极申请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补助资金、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申请调拨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及时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随时落实行署关于紧急救助方面的指示,5。收集.报告灾情信息,及时掌握灾情和救助工作动态信息。编发,灾情快报、报告地委 行署,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并在民政局网站发布,6 组织救灾捐赠,公布接受捐赠单位,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救灾捐赠.及时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 及时下拨捐赠款物 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7 3.4响应的终止 灾区受灾群众得到安全转移.吃.穿 住 衣等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灾区水,电.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基本恢复,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副总指挥决定终止,级响应 7 4,级响应.7,4,1灾害损失情况 1.因灾死亡3 10人。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000人.5000人,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500,5000间.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2500。5000间,3,因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牧业人口10,4、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 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协助工作 5。行署决定的其他事项,7、4 2启动程序。救灾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接到灾情报告后 立即向行署报告并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由副总指挥决定进入,级响应,7,4.3响应措施,由总指挥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1、灾害发生后、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 沟通灾害信息。与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抗灾救灾支持.指导受灾县,市,做好抗灾自救工作 2.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喀什地区民政局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政府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 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调拨救灾款物、3,根据灾区县.市,级人民政府申请,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制定地区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如有需要,在灾情发生48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申请调拨国家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及时落实行署关于紧急救助方面的指示、4 收集,报告灾情信息、及时掌握灾情和救助工作动态信息,编发,灾情快报 报告地委 行政公署。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并在民政局网站发布。7。4.4、响应终止。灾区受灾群众得到安全转移.吃.穿.住,衣等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并且灾区水 电。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基本恢复。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副总指挥适时终止,级响应 7 5信息发布 7。5,1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根据灾情发展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7.5、2重大灾情和救助工作信息由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发布。涉及军队的送军队有关部门审核。7。5.3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受灾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效 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7,5,4信息发布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等形式、必要时 由地委宣传部组织协调.7,5,5地方发布信息,根据灾情级别.受灾地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由地方民政部门和灾害主管部门审核发布,涉及当地驻军的应送驻军有关部门审核 6,5,6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参照自然灾害响应等级实行应急响应.8,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8,1灾后救助.8、1、1县级民政部门每年调查冬令、春荒,灾民生活困难情况 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8,1,2地区民政局会同县。市,级民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 核实情况.8 1.3制定冬令.春荒,救济工作方案 8,1.4根据各县.市.向地区要求拨款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地区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中央及喀什地区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8,1,5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物资或救济金.8,1、6督查各县。市。救灾款下拨进度.确保救济物资及时发放到户。8、1,7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缺粮群众,由县、市.政府负责落实救助资金,粮食部门组织粮源保证供应、8 1.8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基本生活问题,8,1。9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部门落实好以工代赈政策 粮食部门确保粮食供应、8。2恢复重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 政府主导 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县.市,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 房屋规划和设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喀什地区有关规定进行.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8、2,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县级民政部门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实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县 市,级民政部门在灾情稳定后10日内将本地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地区民政局 8,2。2开展灾情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民政局组织有关专家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 全面核查灾情。8、2.3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灾情和各地实际,有关部门要及时明确恢复重建工作的方针,目标,政策.制定重建进度。资金支持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8,2,4根据各县、市,向行署要求拨款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地区民政局会同地区财政局申请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和喀什地区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 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8,2 5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8。2,6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 督导恢复重建工作.8,2。7民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共同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 减免税费 平抑物价 8.2.8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8 2 9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建设 交通。水利、农业.畜牧 林业、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电力,通信等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做好救灾资金。物资 安排、并组织做好灾区学校 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9。附则,9,1名词术语解释.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地震 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 9,2跨地沟通与协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跨省。跨地区的自然灾害救助交流、借鉴其他省市,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经验 进一步做好我区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9、3奖励与责任、对在自然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联合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9 4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 预案实施后.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行署,各县.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县,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9 5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喀什地区民政局制定、报行署批准后实施.由地区民政局负责解释,9。6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