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释义,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提高公共投资效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注释,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为了加强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 规范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投资,提高公共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及.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是指交通运输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以及交付使用后运营维护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国家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相关费用、注释 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及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概念的规定.第一款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第四条第二款 发展计划,经济贸易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需要。采纳专家建议拟定,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一般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比.具有政府性投资的特殊性。且投资数额巨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投资渠道的拓展 民间投资建设的交通运输项目逐步增多,因此,将所有我省的交通运输工程项目造价活动均纳入造价监督管理范围是十分必要的 即除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外。其他主体投资建设的交通运输工程 如bt bot项目.造价活动也适用本办法 第二款是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的定义的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的规定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由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具及家具购置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组成.根据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特殊性.交通运输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所需的费用占了很大比重 为了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寿命周期的监管.所以本条将运营维护费用纳入造价监管范围,第三条,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州,市,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全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职责的规定,第一款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50号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 施工许可 造价管理 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的规定拟定,第二款根据,关于调整原省交通厅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隶属关系及名称的批复,云编办,2009,197号。参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准厅工程造价管理局主要职责的批复、云交人、2010、146号,全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的规定拟定 第四条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应当执行国家规定 国家未规定的.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适时修订。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包括.一。估算指标,二、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三。工期定额和劳动定额、四。人工 材料、设备、与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五,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六,政府指导价或者收费标准,七.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造价定额 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中的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专项评估和造价咨询等中介服务费按照造价定额计算,没有造价定额的,采取成本加合理利润计价 注释 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执行原则及主要内容的规定、第一款规定了交通运输造价定额一般情况下应当执行国家规定,在国家未作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授权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适时修订、第二款根据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是指建设工程的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 工期定额。劳动定额等计价依据和材料预算价格信息及工程造价指数 的规定和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活动的实际拟定 第三款根据原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 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号 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 1283号。及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云计价格.2001,77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实际拟定.第五条、交通运输工程实行造价监督、资质资格,造价评审,计量支付、工程变更 新增单价。价差调整、绩效考评等造价管理制度,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执行造价管理制度的规定.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造价监督 资质资格。造价评审,计量支付,工程变更、新增单价。价差调整.绩效考评等制度是造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我省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已成为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因此。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实际情况.有必要制定为法律规范。第六条,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行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造价全过程负管理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造价负设计造价控制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造价负合同造价监控责任。其他从业单位和个人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造价负相应责任.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责任制度的规定 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设计控制 监理监控的管理体系。交通运输项目法人为造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的首要责任,设计.监理 施工等参与交通运输建设投资的相关经济主体应各司其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好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的成本控制工作,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六条,建设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方案评审制,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决策 造价,质量,工期全面负责,的规定和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拟定,第七条。交通运输工程勘察设计及审查应当充分考虑项目实际。结合项目的使用功能和投资情况,注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对于资金受限的工程项目。可以实行限额设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基本建设程序编制工程造价、注释.本条是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勘察设计造价控制的规定 第一款根据交通运输工程项目设计及审查的实际拟定 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就是设计阶段,该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有,1,充分考虑项目的中远期使用功能进行设计,2。注重设计方案的比选、力争安全 耐久、经济,3 充分考虑建设规模和标准对造价的决定性因素.4 针对部分项目投资额度受限的实际。推行限额设计.可以有效控制投资,第二款考虑到勘察设计技术规范 规程,标准及基本建设程序是确定造价的技术标准和程序保障、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编制投资估算 初步设计概算,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定额标准进行编制,的规定拟定。第八条、交通运输工程投资估算.概算 预算应当按照编制时的造价定额进行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应当控制在已批准的投资估算允许调整的限额范围内 经批准的概算是项目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突破.施工图预算应当控制在经批准的概算之内,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投资估算,概算 预算编制的规定。第一款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拟定,交通运输工程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交通运输项目国民经济评价中计算支出费用的基础资料。具有控制建设项目投资限额的重要作用,故编制投资估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第二款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九条、初步设计概算应当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和概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的规定拟定,交通运输工程设计概算是反映项目设计内容全部费用的文件,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并且应严格控制在已批准的投资估算允许调整的限额范围内,经批准的概算是项目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 未经项目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突破,第三款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施工图预算应当根据施工图和施工组织方案,按照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及预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 的规定拟定,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和预算编制办法,并按当地,当时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实际价格来进行编制的.应控制在经批准的概算之内。第九条 交通运输工程运营维护费用。应当根据设计文件按照相应的造价定额进行编制、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编制运营维护工程预算的规定、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拟定。交通运输运营维护工程预算是根据养护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当地 当时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实际价格来进行编制的,并且应控制在经批准的运营维护工程概算之内 养护施工图预算是工程建设项目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全部费用的文件,是养护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运营维护工程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云南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和,云南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第十条、实行招标的交通运输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清单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投标采用的计价方式的规定。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拟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 再根据所获取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编制工程量清单格式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第十一条。招标人编制的投标控制价不得超出对应的批复概算或者预算、并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编制投标控制价的规定。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投标报价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和招标文件。并结合企业的技术条件。管理水平自主确定 的规定,并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拟定,交通运输工程投标控制价编制应科学.合理、准确,不得超过批复的相应概算 或预算.金额,同时不得低于相应的合理成本 并应严格执行 云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云交基建 2009、761号、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工程招标文件应当明确造价计价事项,发包人和承包人不得另行签订与招标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合同 发包人应当在合同、涉及工程造价调整的补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交通运输造价管理机构备案、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合同中造价计价事项与合同备案制的规定、第一款交通运输工程合同即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交通运输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中对相关造价计价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以避免合同争议.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合同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拟定 第二款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连同招投标文件一并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参考,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并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拟定、交通运输工程合同及其他补充协议应当按时报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备案.为今后的造价分析。预测和编制提供基础数据,第十三条.从事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计价,经济评价、编制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造价监理,招标代理,办理工程结算 决算.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和调解工程造价纠纷等工程造价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资质资格、出具的造价文件应当符合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接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编制单位和编审人员应当在造价文件上签名和加盖印章.并对造价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违反前款规定出具的造价文件、不得作为审批 招标投标.签订合同或者结算支付的依据、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从业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和执业活动中的义务性规定,第一款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第一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作造价活动.第二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按照规定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参照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交公路发 1995 1235号 第二条的规定、并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拟定、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持有甲.乙级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持有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公路预算资格证及上岗证的人员,在过渡期内,可以在我省从事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业务,第二款参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有关规定拟定 工程造价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专业章和单位公章 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文件 应当作为办理审批,报建,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第三款是关于造价文件合法要件的规定、根据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 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际拟定.第十四条,交通运输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工程决算,工程决算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前,应当组织对项目造价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编制工程决算和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的规定,第一款工程决算是考核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投资效益。反映建设成果的文件.是移交财产的依据。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应按。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交公路发 2004.507号、的规定编制竣工决算 工程决算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在竣工验收前。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项目造价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二款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监督实际拟定 对交通运输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目的是在建设项目竣工总结报告阶段,全面了解和回顾项目的执行情况,分析项目在各个环节的投入是否合理经济、是否有效控制了投资。与原来预计评价要求相比有何差异,在工程方面和经济方面产生偏差的原因等。以便为今后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提供经验和基础资料、第十五条,从事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造价活动中不得出具虚假的计量计价报告,不得虚报工程造价.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造价活动中的义务性规定,参照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十七条关于交通运输工程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 技术秘密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拟定,第十六条 从事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资格证书,二,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者2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三.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四,转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从业单位及人员职业准则的规定.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第二十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涂改。倒卖,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定.第十七条,鼓励在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中开发,应用工程造价软件、采用开发.销售的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计算机软件,应当经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鉴定,注释。本条是关于开发,应用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软件的规定,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是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所开发的适用于交通运输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控制价,投标价,决算的编制审核等造价方面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交通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全省范围内交通工程造价软件的评审 管理 监督工作、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结合交通运输部行业管理技术要求和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软件管理实际拟定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造价从业机构及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档案制度,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记入其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从业机构及人员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档案制度的规定.参照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第四十三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路建设市场的信用管理体系 对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在招投标活动 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拟定.第十九条,交通运输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资料收集整理制度,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及时收集有关工程造价文件,并向社会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交通运输造价管理机构收集有关工程造价资料时.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配合。注释 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管理的规定,第一款参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拟定,造价数据库是造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手段.建立并不断完善历史造价数据的积累制度有利于合理控制造价.更好的服务政府和社会。因此交通运输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造价信息管理和工程造价资料积累。第二款为了适应造价数据库动态管理的要求、规定各相关单位有提供造价文件的义务,第二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中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释,本条是关于对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责任的规定,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拟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投资损失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处该建设工程总设计费5,以上20,以下的罚款。注释,本条是关于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造价管理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定额标准编制估算或者概算的。由原估算或者概算的审批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处该建设工程总设计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拟定,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注释.本条是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和人员不执行造价管理制度 未按规定报审投标控制价、合同不报备等违反造价管理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 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需要拟定,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注释、本条是关于在本省从事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及个人违反造价管理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根据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超越资质等级编制、审查概算 预算 结算,或者不按本条例规定编制审查概算、预算和结算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需要拟定、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回虚报部分工程款 处虚报部分工程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释、本条是关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单位。咨询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故意虚报工程造价法律责任的规定 根据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实际需要拟定.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注释.本条是关于本办法施行时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