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延庆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经二届区委第12次常委会会议和第1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将 北京市延庆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0日。北京市延庆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本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做好2019北京世园会和2022年冬奥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64号,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京政办发.2017,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政府对各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考核,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 由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第四条,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被考核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第五条.考核工作坚持立足实际,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 强化责任落实,第六条.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健全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工作考核、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二、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三。完善体制机制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监管、管理、队伍建设 创新监管 管理 机制,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社会共治.提高监管,管理,效能.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四。加强安全预防。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实施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五.强化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科技和信息化水平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筑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六、防范遏制事故 加强城市运行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发生,第七条 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评分,逐项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八条、考核工作设立加分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区安委会办公室认定,给予加分,一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举措被区安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或部级单位作为经验推广的。二。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 获市区安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或部级单位表彰奖励的,三,在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一,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为优秀 二,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三 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 四.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条,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双重考核机制.强化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一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一票否决,制度。被考核单位一律按不合格评定,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1。发生一起.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2,发生两起及以上 死亡1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3、总分低于考核分数70的,二.在生产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取消被考核单位评先评优资格 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或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2.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第十一条。考核工作采取被考核单位自评与区安委会考核相结合 年终考核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动态考核。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定期上报各项考核材料,二,年底自评、年终考核以自查自评为基础 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规定的内容,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于12月底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自评报告 三,抽查核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现场抽查核查。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考核过程中注重加强痕迹化管理.被考核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要有相应材料,包括文件、制度 方案,计划 总结.纪要.清单、记录,工作总结和影像资料等.作为支撑.第十三条。考核结果经区安委会审定并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安委会向各被考核单位通报。并向社会公开,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党委。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和综治年终考核体系.第十四条,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 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 其主要负责人要向区政府做出书面检查.由区安委会领导约谈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 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 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 向区安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第十五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以及取消优秀 良好等级资格评定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十六条、参与考核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严守考核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被考核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第十七条.区安委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和全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对被考核单位实施差异化考核.第十八条,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落实方案、分解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目标任务。将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纳入个人评优评先指标、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