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平区镇 街道,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镇,街道,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24日,昌平区镇。街道。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切实落实昌平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水环境治理责任,改善水环境质量.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京政发,2015.66号 和 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4.57号,有关规定、结合全区水环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昌平区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间因污染物超过断面水质考核标准而进行的经济补偿活动.第三条.跨界断面考核以断面水质目标为考核评价标准。考核指标确定为化学需氧量.水质目标功能类别为,类的断面补偿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总磷.第四条.镇.街道.跨界断面的设置由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报区政府审定后执行.第五条.跨界断面考核以人工监测月均值作为考核依据。监测方法按照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执行。第六条,跨界断面补偿金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 当无入境水流 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超出该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或有入境水流,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比入境断面该种污染物浓度增加时 其浓度相对于该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每变差1个水质功能类别,补偿金标准为30万元 月,当化学需氧量大于40mg,L时、每增加10mg,L以内 含 追加补偿金30万元 或当高锰酸盐指数大于15mg,L时。每增加5mg L以内。含,追加补偿金30万元、当氨氮浓度大于2mg,L时、每增加1mg、L以内、含,追加补偿金10万元 当总磷浓度大于0,4mg,L时 每增加0。1mg,L以内,含 追加补偿金5万元、二,当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小于等于入境断面该种污染物浓度,但未达到该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时,其浓度相对于该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每变差1个水质功能类别。补偿金标准为15万元.月.当化学需氧量大于40mg.L时.每增加10mg,L以内 含,追加补偿金15万元、或当高锰酸盐指数大于15mg。L时 每增加5mg,L以内 含.追加补偿金15万元,当氨氮浓度大于2mg、L时.每增加1mg L以内。含。追加补偿金5万元 当总磷浓度大于0。4mg,L时、每增加0 1mg.L以内。含、追加补偿金2 5万元,第七条。同一跨界断面多个超标考核指标累加计算补偿金、同一镇、街道,辖区内、所有超过水质考核标准的断面按月累加计算补偿金、当存在以下情况时 按以下方法核算。一,若断面当月断流、则当月不计算该断面补偿金 由于拦坝导致断流的.以坝上水质监测数据为依据计算补偿金,二、若断面非全月断流,则以监测次数水质浓度平均值作为当月断面水质浓度.并按监测次数比例扣缴当月补偿金,第八条.补偿金按年度收缴 区环保局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缴纳的跨界断面补偿金金额 在扣除上游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赔偿下游的跨界断面补偿金后。报区政府 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由区财政局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结算,第九条、补偿金由区环保局会商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结合全区水环境情况统筹规划使用.用于上缴市财政局跨界断面补偿金,以及全区水环境治理项目,水源地保护、污水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相关监测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维护等 第十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 挤占,挪用补偿金,对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补偿金的.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一条。区环保局将跨界断面水质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跨界断面设置每年视情况可进行调整、考核指标随北京市考核指标变化适时调整,本办法由区环保局会同区财政局、区水务局负责解释,自2017年9月1日起试行 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附件 1、昌平区镇。街道,水环境区域补偿跨界断面.2,昌平区镇 街道.水环境区域补偿入境参考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