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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门头沟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现将。门头沟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2016年5月11日,门头沟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5,66号,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解决区域水环境突出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出发点、明确 生态涵养发展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战略定位,着力深化结构调整。着力强化污染治理,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保障体系 加快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推进我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保障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打造 和谐宜居滨水山城、全域景区百里画廊,生态格局创造良好的环境、二、防治目标到2016年,确保永定河山峡段 沿河城断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2017年底前 新城建成区消灭黑臭水体 到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类.比例保持稳定、全区基本消灭劣。类水体,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到2030年 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二,主要任务,一.以人为本 全力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1 规范化水源地建设与管理.完善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牌和拦护设施设置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评估制度.开展区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评估.2017年底前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后每3年评估一次,2018年底前完成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以后每5年评估一次.建立水源地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单,并依法清理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实现.一水源地一档案、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加强饮用水全过程监管定期监测 检测和评估辖区内饮用水水源水 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的水质安全状况.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自2018年起.向社会公开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努力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供给水平,由镇政府负责辖区镇,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管理和供水设施建设工作,监督辖区供水责任单位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情况、推进饮用水卫生设施改造、确保供水设施和消毒设备完好。正常运转 符合卫生要求。2016年底前,健全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定期检测制度、对于水质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 各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3,防治地下水污染。完善地下水水质监测网络。尤其在水文地质条件渗透性较强、防污性能较弱的地下水源补给区加强监测力度 及时防止污染侵入、2017年底前。完成非正规废品回收点整治、清除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封填废弃机井,全区范围内禁止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2017年底前.按照。埋地油罐防渗漏技术规范。DB11,588.要求完成加油站防渗漏改造工作,全区石油化工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堆存场 垃圾填埋,矿山开采区等区域应进行防渗处理、开展全区地下水污染专项调查和污染溯源,进行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若发现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自2019年起,开展针对性修复试点工作、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市政市容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委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防治并重.提升京西水生态涵养水平4,维护区域水生态健康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类的河流 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2016年底前,完成流域水生态健康调查与评估。划定河湖水生态保护红线 做到红线区域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2017年底前,制定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永定河山峡段 斋堂水库等重要水体水质持续改善 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力度。2017年底前、制定实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农业局等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2018年底前、完成河道保护及管理范围划定,明确河湖利用和保护要求 开展水域岸线登记和确权划界 严格水域空间用途管制,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依法查处非法挤占河湖 采砂等行为.建立健全生态空间保护的评价考核追责制度。牵头单位 区规划分局 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等5、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按照.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思路。采取,养山保水,进村治水,入川护水。综合治理措施.推动山区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完善山区水生态涵养与保护功能.促进水生态环境优质发展。重点完成苇甸沟 樱桃沟、赵家台、鲁家滩、南村 潭柘寺.河北、军庄沟。水玉嘴 南涧沟。闸西.王平沟.韭园 西达摩。南沟。上达摩,九龙头,白虎头,马套.口子沟。房良沟,雁翅南等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到2016年底,建设完成生态清洁小流域7条,到2020年。合计治理面积约400平方公里,全区生态清洁小流域达标率提高至75、以上,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区园林绿化局,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农业局等6.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修复以保持河流自然。生态的水文特征为主。对退化、受损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治理 恢复河流连通性 保留河道足够的行洪空间和生态缓冲空间,继续实施永定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重点落实永定河龙泉湾二期,落坡岭水库,陈家庄段、项目,完成修复河段长度15,72公里。开展樱桃沟。马各庄沟及支沟 大台沟.军庄沟等永定河支沟生态修复工程 修复河道长度19。36公里。开展潭柘寺镇朱沙岭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修复河道长度6。2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农业局等7、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湿力度 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发挥其在河流水质改善中的重要作用.推进雁翅九河湿地。妙峰山镇苇甸湿地.王平湿地,斋堂镇东胡林湿地建设工作,恢复和新建湿地面积526。3公顷,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区国土分局.区农委,区农业局等8、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进一步完善珍珠湖,双龙峡等景区码头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接收设施。以及码头船舶停泊区事故溢油 溢液的拦截、回收和清除设施。提高含油污水的接收处置及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鼓励购买使用节能环保船舶、杜绝不达标船舶进入、牵头单位 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等。三,先行先试.推动海绵城市建设9、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建设与改造加快现有雨污合流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建城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 建设新城南部污水处理干线。2020年前,完成老旧城区合流管道改造 为控制面源污染.保护永定河水质,规划雨水管道不直接接入永定河 系统梳理现状雨水管道 对于已接入永定河的现状雨水管道进行逐步改造,到2020年,新城建成区基本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地区雨水管网覆盖率达到75,各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市政设施基本完善,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市政市容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等10 由点及面推进雨水利用与污染控制工程新城建设区应充分开发利用雨水资源 减少面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滞 渗。蓄.用 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用点、调蓄池。线,沿河收集管线,面.下凹绿地、湿地,蓄滞洪区。等方式、实现雨水收集系统贯通 增加雨水蓄水量、通过回用系统用于道路喷洒.园林绿化和景观河湖补水。在不宜集中收集的区域通过绿化草坪 透水材料等最大限度增加雨水的自然渗透、补给地下水 同时,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适当考虑初期雨水处理量、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 新建,改建建筑严格执行,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11,685,新建项目硬化面积达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收集雨水进行利用,2020年底前,建设石龙经济开发区集雨高效利用设施、在清水、斋堂,雁翅,王平等镇建设雨洪利用工程38处、增加雨洪水集蓄能力100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等11 城市河道水质改善及水系循环利用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及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京政发 2015 8号。梳理和恢复河道水网,提高水系连通性 完善,五横三纵.水网交织 的水系布局。新城重点实施水系连通及循环净化治理工程 构建收集转送 水体自净.快速处理,循环的完善体系 实现城子沟 黑河沟 中门寺沟,西峰寺沟,冯村沟5条沟道与永定河的互联互通,形成.东西联调 南北互补、的水资源调度模式,2016年,开展中门寺沟、城子沟水质改善及水系循环利用工程建设、2017年、开展冯村沟 黑河沟.西峰寺沟水质改善及水系循环利用工程建设 在南水北调引水进京后,官厅水库上游来水较丰情况下,由官厅水库放水补充河道生态需水.分别给城子沟,门头沟,冯村沟及西峰寺沟补充河道环境用水.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国土分局等。四、多措并举,提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1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落实 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制定实施门头沟区新一轮三年行动方案 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2017年底前、完成门头沟区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军庄镇,斋堂镇,雁翅镇,大台办事处,王平镇中心区。王平镇韭园村、妙峰山镇,潭柘寺镇等8座镇级污水处理厂的改造与建设。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线83.49公里,有条件地区。鼓励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污泥处理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设计 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线建设力度。统筹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制定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实施计划,对规划道路以外的现状污水管道结合城市建设逐步进行改移、对于标准偏低的污水管道采取分流,截留措施、使其达到排水要求.对于材质落后 漏损严重的老旧污水管线 2016年底前完成调查工作,2020年前完成改造工作,其中,2017年开工建设门头沟路.中门寺沟污水管线改造工程,全长约9,5公里。2016年新建污水收集管线10公里、2017年开工建设19,5公里。到2019年6月、共计新建污水收集管线39 5公里,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规范排水行为 到2019年,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4 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9.到2020年、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等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开发建设项目配套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验收管理.全区在建、新建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竣工验收,区环保局和区水务局参与验收工作。并具有一票否决权.对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工程验收或未达到工程验收标准的住宅项目和其他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销售许可证或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等13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联村合建、单村处理、单村收集储存等方式。因地制宜加快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建设工作,优先开展水源地所在村。重点水环境控制断面周边村庄。民俗旅游村。城乡结合部村庄.城中村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完成10个水源地所在村.民俗旅游村 城乡结合部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到2019年、上述地区基本消除污水直排 同时、加强对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查找影响污水收集.水质达标的关键问题,及时进行改造、2016年7月。2017年6月.新建、改造1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涵盖11个村庄.处理规模470吨、天.2017年7月、2018年6月,新建,改造3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涵盖29个村庄。处理规模1170吨,天,新建污水收集管网48公里 2018年7月,2019年6月 新建,改造46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涵盖29个村庄,处理规模1060吨,天.新建污水收集管网82公里 到2020年.全区共新建,改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41座,污水收集管线195公里,到2019年 农村地区.含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农委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区财政局,区农业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分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4.强化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的产量.泥质 运输和处理处置现状排查,加快全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加大对出厂污泥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污泥转运 联单制、污泥运输车安装GPS.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制定激励政策。鼓励污泥制品在园林绿化中的应用。到2020年.全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等15,强化垃圾及垃圾渗滤液处理及时清运城市垃圾 禁止违法倾倒、禁止垃圾进入城市排水系统,采用村收、镇运,区集中处理模式,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管理体制,提高农村居民环境意识.从源头治理农村垃圾问题.防止垃圾在河岸堆放 禁止向河道倾倒垃圾、开展河道两侧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解决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2017年底前,实现垃圾填埋场 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处置厂等渗滤液处理全面达标 2020年底前,完成焦家坡,斋堂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时监控其排水量和排水水质 牵头单位、区市政市容委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 五。全面施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16,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水系沟通,河塘清淤 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 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将水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区.镇,村三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乡镇。村创建 按照北京市要求,完成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7。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全区禁止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育种.科研用途除外 培育畜禽养殖龙头企业 引导散养逐步退出.积极推进区域集中处置畜禽粪便设施建设、促进畜禽粪便转化成有机肥.还田利用.严格落实北京市畜禽养殖规模及空间布局要求。按照种养结合的要求 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合理确定养殖区域、总量 畜种和规模,实现种养平衡 2016年,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禁养区外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并配备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规模化猪场。牛场粪便污水治理.并实现资源化利用,规模化养殖鸡场粪污全部运送至门头沟有机肥厂处置、牵头单位.区农委。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等 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全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新建水产养殖场。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新模式 充分发挥养殖水面的湿地生态作用。开展渔业循环生态节水实验示范、实现养殖水体循环利用、努力推进水产业向节水,生态,高效方向发展,增加养殖基地水净化设施,水产养殖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开展水产养殖集中区域水环境检测工作.牵头单位、区农委。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 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18 源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研究制定农药.化肥使用种类目录和使用技术指南,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推进种植业污染治理。建设生态沟渠.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 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增加对农业面源的拦截 吸附,沉积,转化和吸收利用 开展重要粮食基地,瓜菜基地和水果基地的面源污染监测和评估,全面推广科学施肥技术.采用推介、展示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加快实现水肥一体化利用,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2019年,全区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2020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物化落地率提高到98.以上,全区化肥施用量降低25,以上,大力推广使用防虫网,诱虫板 杀虫灯,性诱剂等绿色防控技术 使用低毒,低残留 环境友好型农药 减少化学农药施用量、到2019年,全区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全区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1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委。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北京市对种植业结构,布局的调整和限制政策 在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地下水防护性能较差等重点区域.逐步有序退出小麦等高耗水农作物种植,积极推广雨养农业,按照北京市要求 完成粮田调减任务 牵头单位,区农委。区农业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国土分局等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六 绿色发展,深化工业转型与污染防治19、依法取缔落后产能排查并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电镀.农药原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2016年底前 调整退出木城涧煤矿。大台煤矿以及大峪化工厂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项目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经济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国土分局等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6年起 依据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环保局备案,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等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排查辖区现有原料药制造,化工等行业水污染较重企业 从事研发活动。位于工业园区的企业除外,制定实施分年度的搬迁改造或调整退出方案 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环保局备案 并推动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等20.严格环境准入2016年底前,研究建立建成区以外的存量工业用地退出及发展适合首都功能定位项目的配套政策。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建设项目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推动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引导新增工业项目落户工业园区,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要求 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发展改革委 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水务局等认真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及各类保护区关于禁批。限批的规定,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 细化功能分区,落实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并自2017年起实施,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等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产业,全区内不再发展一般性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中比较优势不突出的生产加工环节,明确工业园区产业定位.高标准引进新项目。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 环境污染小的高精尖产业结构。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责任单位 区环保局等21、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全区工业园区及工业园区以外的污水排放企业应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对污水进行委托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严禁污水直排、工业企业排放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城镇污水处理厂、推进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建设,2016年底前,完成石龙经济开发区污水排放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2017年底前 实现与市环保部门联网,工业园区污水直排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废水排放不达标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并依法处罚,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委等、石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2,提升工业绿色循环水平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继续开展化工、制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定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责任单位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国资委等。七、严格管理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23,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严格落实,北京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认真完成市政府每年下达的。三条红线。考核目标,区水务局根据考核办法每年对本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自查,每年1月中旬前将上一年度或上一考核期的自查报告报区政府,1月底前由区政府上报市政府 同时抄送市水务局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并接受检查,2016年底前。建立全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0年底前,重点取水单位和公共生活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电力、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用水定额标准 逐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控平台及监控单元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立用水大户,高污染用水户监控制度。到2020年,用水计划指标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实施超定额用水加价管理.公共供水管网的用水单位超出用水指标用水的、除据实缴纳水费外 由节水管理部门根据该单位用水实际执行的水价标准、实施超定额加价管理 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6500万立方米以内,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委.区农业局等24、有效提高用水效率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33立方米以下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7、4立方米以下.实行行业用水效率准入制度 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 鼓励发展低耗水高产值行业,扩大工业再生水利用范围 继续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实现全区城镇节水器具全覆盖。农村地区实现生活用水全部计量收费。到2020年、创建节水型校园单位40所 节水型小区6个。节水型村庄6个、到2017年、全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2020年底前、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推进农业节水.建设节水灌溉工程 全面推广作物定额灌溉。农业灌溉机井安装计量设备。建立农田墒情监测与灌溉预报系统.在全区逐步普及土壤墒情预报。依据墒情预报指导用水户灌溉,实现科学灌溉 提高灌溉水分生产率,到2020年,节水灌溉面积覆盖率达到100.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5以上,到2019年。完成节水型区创建.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规划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5.优化水资源配置按照优先使用外调水、加大使用非常规水、控制使用地下水,合理利用地表水的原则、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供水。优化多水源调配,在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维持正常生产活动的基础上,加大河道内生态需水的保障力度,继续加大再生水管线建设力度、沿新城主干路铺设再生水干线。逐步与现状再生水管道连通。形成环状供水管网,结合现状河道补水管道及现状加压泵站布置铺设河湖景观用水再生水管道,扩大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新建长安街西延管道,滨河路南延管道。滨河路南延二期管道,高家园地块市政配套管道,沙石坑西侧路等再生水管线 总长15公里,充分利用再生水为城市河湖补充生态用水,2016年底前.开展全区河湖环境生态用水需求分析,布设主要生态基流及敏感生态需水控制断面.合理确定最小生态水位和基本生态水量.通过永定河再生水循环利用管线为门城湖补水、通过新城再生水利用管线向城子沟,黑河沟,中门寺沟 冯村沟.西峰寺沟补水,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在具备再生水供水能力的区域.城市绿化。道路清洗必须使用再生水.自2018年起,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内的区域 集中建设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及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安装再生水利用设施。再生水输配水管线覆盖范围外的区域,全部安装再生水处理和利用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再生水利用设施.到2020年,全区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000万立方米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6、科学保护地下水资源开展地下水资源状况调查评价工作。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严格实行地热水,矿泉水等开采许可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地下水超采区核定。完成区内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 地面沉降控制区划定工作 完善农业取用水计量工作、规范农业灌溉取用地下水管理。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自2016年起,全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机井、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机井排查登记 2020年底前 封填全区未经批准的机井、完成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机井置换工作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农业局等 八,严防严控,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管27,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完善与建立水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动态更新机制 排查各类水污染源排污情况。重拳打击违反排污许可行为.对超标和超排污总量的企业给予,黄牌 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达不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给予,红牌,处罚.一律停业或关闭。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 企业名单,定期抽查并公布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等.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环保 城管。公安 法院和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建立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调度机制 定期向社会通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移送情况。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 区经济信息化委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8.大力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执法.监测人才队伍建设。依照北京市标准化建设要求增加本区环保监察和环保监测能力.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及环保投诉接诉力量、为各镇.街道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人员、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要于2016年底前明确环保主管部门、设立环保岗位。报送市和区环保,水务.经济信息化部门备案,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编办等。石龙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高水环境监测能力 增加环境监测专业仪器设备、对于具备条件的水体断面要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扩大污染源自动监控。推动重点污染源监管向自动监控为主转变,推进监控设施的第三方委托运营。加大区环保部门应急监测能力投入,提升对重金属 持久性有机物、药品和个人护理品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能力.逐步开展区域水生物监测工作 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等29.全面推行水环境网格化监管着力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完善网格化环境监察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全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并落实每一个网格责任部门和监管责任人、逐步形成以基层网格为单元的污染源动态更新与管理机制.健全分级分类处理和上报反馈制度,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0,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全面推行排污许可.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技术支持.2016年起.依法启动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建设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排污许可实施情况,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不得排放污染物,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行为.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严查违反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行为 依法查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单位或个人 依法查处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以及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或个人,牵头单位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区公安分局等 九、未雨绸缪。构建水环境风险防范体系31,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监测评价体系2018年底前、完成门头沟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区域要制定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分局等32,严格水环境风险控制加快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划分风险等级 2017年底前,全面调查辖区水环境风险源。定期评估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的水环境风险状况,认真落实防控措施 2018年底前.建立并完善重点风险源清单 形成风险源更新机制。根据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 并逐步淘汰替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安全监管局等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水产品集中养殖区和畜禽养殖区的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农委 区农业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全监管局等33 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2016年底前.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重点落实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和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 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农委,区农业局。区卫生计生委等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 增强意识 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34.依法公开水环境信息定期公布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状况 公开各镇 街道在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质量达标等方面情况,2016年起.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和运行。是否超标排放等情况 自觉接受监督.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卫生计生委等,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35,鼓励社会监督支持公众依法,有序监督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科学客观解读水环境质量。强化水污染防治的科普和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举报制度,畅通公众、社会组织咨询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渠道,适时邀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执法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电话等形式听取公众对水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意见和建议,引导公众有序参加水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区非紧急救助服务分中心等36。构建全民参与格局倡导节约用水、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列为居民.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宣传栏刊登内容、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各类绿色单位的创建工作 培养公民环保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支持环保机构,志愿者工作。组织系列环保公益活动、鼓励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培育和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水务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团区委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管理1,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门头沟区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到2016年6月底.编制完成中门寺沟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制定防治措施。明确达标时限 报市政府备案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2,加强河湖污染源监督管理加强河湖污染源调查 严厉查处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排污口调查,设置排污口标识.建立入河湖排污口污染源台账。开展截污控源和河道精细化管理 建立镇。街道巡查员队伍,定期巡查排污口和河道两侧垃圾,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区环保局等,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3,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根据国家,北京市统一要求.逐步把总氮,总磷纳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逐步实施对汇入重要湖库的河流总氮排放控制,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农业局等,二.加强组织保障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门头沟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水环境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和工程建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区编办.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农业局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等5、严格落实 河长制 逐一落实考核断面对应水体的 河长、名单,区政府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贯彻落实河湖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水生态环境管理的重大问题,确保机构,资金、人员全面落实.责任到位、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6 分解落实责任强化各部门水环境保护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水污染防治相关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实施本方案的主体 各部门应抓紧制定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 进一步明确责任、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2016年底前,各相关部门工作方案须报区水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与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 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年度任务分解。抓好落实、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委,区农业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规划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科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国土分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7、明确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切实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鼓励企业制定和完善水污染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积极落实治污减排 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重点排污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规范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测设施、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经济信息化委 区发展改革委等8、严格监督考核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对各部门,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 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水务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未完成相关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 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已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监察局等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强化科技支撑9,积极推广示范使用技术加强技术成果引进。创新和推广,重点推广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水深度治理与资源化.雨水综合利用,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等关键技术。并强化科学技术在全区水污染防治重要领域的应用和指导作用.牵头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环保局 区经济信息化委,区农委、区农业局等10。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引导与规范发展环保产业市场。推动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减排以及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出台扶持环保企业的政策措施 鼓励创新创业企业在水污染防治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大科技研发补助和知识产权奖励,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水污染治理领域科技服务业发展 以河道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为重点,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推进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渗滤液等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模式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 区市政市容委等11,开展水环境保护技术研究与交流支持开展水环境流域科学研究 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水环境监控预警 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内、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积极促进与相关科研机构在水环境保护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牵头单位,区科委,区环保局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水务局。区农委 区农业局、区卫生计生委等12,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强化科技人才培养.逐渐建立与完善水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与培训机制、加强本区水环境监测人才建设与培训.2016年底前.制定与完善环保监察人员教育培训安排.形成持续的业务培训机制、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科委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四 加大资金保障13,贯彻落实税费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理顺地表水、地下水 再生水价格体系,完善水资源费,城镇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的相关政策,研究完善对自备水源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制度,牵头单位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4、促进多元投融资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 大力推广BOT.PPP模式,逐步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 积极营造公平竞争投资环境。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或股份制方式建设 经营污水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15、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健全水环境保护.领跑者、激励制度,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鼓励节能减排方面的先进企业,工业园区的用水效率和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示范.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水务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行绿色信贷 鼓励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加大对循环经济.污水处理 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水务局等16,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以奖励,补贴,贴息等形式、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河湖生态补水 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河道整治。水生态修复 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项目。对环境监管,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予以必要保障 加大对节水设备产品、有机肥、污泥衍生产品和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的资金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等深化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积极贯彻落实 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 试行,探索建立辖区内各镇。街道间的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区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 区水务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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