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榆政发,2017.8号为进一步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 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市政府决定开展榆林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并设置新建路,人民路。长城路等三条道路为交通严管街。现通告如下 一,严管街内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依据、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 记3分。对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乱占道、加塞抢行、乱掉头。涉牌涉证,逆向行驶,路口交通违法及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二 临街小摊点的经营严禁占用路内范围影响道路交通、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将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 大。中,型建筑等 未按规定最低数量配建,增建停车场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责令其补建,擅自停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恢复,逾期不恢复的,按每日每平方米五元处以罚款,四。驾驶人、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服从人民警察指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或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通告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告.榆林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