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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榆政发,2017,8号为进一步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开展榆林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并设置新建路 人民路,长城路等三条道路为交通严管街.现通告如下、一。严管街内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依据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八十六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第139号令。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对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乱占道 加塞抢行,乱掉头、涉牌涉证、逆向行驶.路口交通违法及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二。临街小摊点的经营严禁占用路内范围影响道路交通,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将根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 未按规定最低数量配建,增建停车场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责令其补建,擅自停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恢复 逾期不恢复的,按每日每平方米五元处以罚款,四,驾驶人 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人民警察指挥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或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通告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榆林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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