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榆政发,2017.8号为进一步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开展榆林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并设置新建路、人民路。长城路等三条道路为交通严管街,现通告如下.一 严管街内的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 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对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 乱占道、加塞抢行,乱掉头 涉牌涉证 逆向行驶,路口交通违法及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二、临街小摊点的经营严禁占用路内范围影响道路交通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将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三 新建、改建 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 未按规定最低数量配建、增建停车场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并责令其补建 擅自停用或者改变停车场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恢复,逾期不恢复的,按每日每平方米五元处以罚款.四。驾驶人.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人民警察指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或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通告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榆林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