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0,1、照明工程采用的设备 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文件 当设计文件有要求时、尚需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进口照明设备除应符合相关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照明装置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识。并有相应认证证书 3。0,2.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 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技术文件应齐全,2 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灯具及其附件应齐全、适配.并无损伤 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4,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无损坏 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适配,3,0。3、民用建筑内的照明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 未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照明设备不得安装、3,0。4,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关键工序,尚应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3。0、5,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 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电气照明装置相关的预留预埋工作应隐蔽验收合格.2,有碍照明装置安装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3、顶棚,墙面等抹灰和装饰工作应结束,地面清理工作应完成,3 0.6,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安装固定电气照明装置。3 0,7.当在装饰材料墙面上安装照明装置时 接线盒口应与装饰面平齐,导管管径大小应与接线盒孔径相匹配.导管应与接线盒连接紧密 3 0,8,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接触良好,需接保护接地线、PE,的灯具.开关、插座等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有明显的接地螺栓,3。0,9、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 其电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3 0 10 防爆照明装置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有关规定。3、0,11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 应及时修复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