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 0,1 照明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文件,当设计文件有要求时。尚需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报告.进口照明设备除应符合相关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照明装置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识,并有相应认证证书.3、0,2。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 技术文件应齐全,2,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灯具及其附件应齐全、适配,并无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4。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 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适配。3 0,3.民用建筑内的照明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未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照明设备不得安装。3 0,4、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关键工序、尚应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3.0,5,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电气照明装置相关的预留预埋工作应隐蔽验收合格 2 有碍照明装置安装的模板 脚手架应拆除,3、顶棚,墙面等抹灰和装饰工作应结束.地面清理工作应完成,3。0.6.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安装固定电气照明装置,3 0,7、当在装饰材料墙面上安装照明装置时,接线盒口应与装饰面平齐,导管管径大小应与接线盒孔径相匹配,导管应与接线盒连接紧密 3,0,8。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接触良好.需接保护接地线,PE,的灯具。开关.插座等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有明显的接地螺栓,3,0。9,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电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3,0。10、防爆照明装置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有关规定、3、0,11。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修复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