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0。1。照明工程采用的设备 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文件。当设计文件有要求时。尚需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进口照明设备除应符合相关规定外 尚应提供商检证明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 维修等技术文件,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照明装置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识,并有相应认证证书、3。0,2,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技术文件应齐全、2,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灯具及其附件应齐全,适配,并无损伤,变形 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4、开关 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 调速器等附件适配。3 0 3.民用建筑内的照明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未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照明设备不得安装,3、0.4.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关键工序。尚应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3,0,5,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电气照明装置相关的预留预埋工作应隐蔽验收合格、2.有碍照明装置安装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3、顶棚,墙面等抹灰和装饰工作应结束。地面清理工作应完成.3 0.6。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安装固定电气照明装置.3,0。7,当在装饰材料墙面上安装照明装置时,接线盒口应与装饰面平齐、导管管径大小应与接线盒孔径相匹配。导管应与接线盒连接紧密 3,0,8 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接触良好 需接保护接地线,PE.的灯具,开关、插座等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有明显的接地螺栓.3.0,9。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电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3,0。10 防爆照明装置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有关规定 3,0。11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修复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