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 1。照明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文件 当设计文件有要求时。尚需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报告,进口照明设备除应符合相关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照明装置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识,并有相应认证证书.3 0.2,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技术文件应齐全。2、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 灯具及其附件应齐全、适配、并无损伤。变形 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4,开关 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适配,3.0,3、民用建筑内的照明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未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照明设备不得安装.3,0,4。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关键工序 尚应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3、0。5、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电气照明装置相关的预留预埋工作应隐蔽验收合格,2.有碍照明装置安装的模板 脚手架应拆除,3,顶棚,墙面等抹灰和装饰工作应结束,地面清理工作应完成、3。0、6。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安装固定电气照明装置。3 0,7,当在装饰材料墙面上安装照明装置时,接线盒口应与装饰面平齐.导管管径大小应与接线盒孔径相匹配 导管应与接线盒连接紧密.3.0.8.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接触良好。需接保护接地线。PE,的灯具,开关.插座等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有明显的接地螺栓。3,0。9、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电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3.0 10.防爆照明装置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的有关规定。3.0,11.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修复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