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属 驻市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2 2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现就我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指标根据、实施意见.要求 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38,4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 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以上、一、二级水 环境 功能区水质总控制达标率达到83、以上 其中饮用水源区水质控制达标率达到100、各县,市,区、交界断面水质达到。类以上,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格局初步确立.水资源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二、任务分解。一.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及各地具体条件。按照同等比例分配的原则,确定各县,市,区。各用水大户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详见附件1.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及各地具体条件,确定各县,市.区.各用水大户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详见附件1 三,水功能区达标控制指标。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到2015年 全市71个一级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总控制达标率达到85,以上,42个二级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总控制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个饮用水源区水质控制达标率达到100 控制总达标率达到83 以上.同时,结合,赣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各县、市.区、交界断面18个。一级水功能区19个.水质达到.类以上、详见附件2。以上全市一、二级水功能区为151个,其中一级水功能区109个 二级水功能区42个,含饮用水源区20个,三。有关要求。一 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各县.市,区,要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管理与水资源论证管理,把好水资源论证审查关.严格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费使用管理、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尽快建立取水许可管理登记信息台帐、力争到2013年底.市本级,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全部登记入库,并向社会公布,实现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率达到100。到2015年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大中型水库等其他用水户取用水计划管理率达100、二.加强和落实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各县 市.区,要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全面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三 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各县,市,区 要全面开展水,环境 功能区水质监测。力争到2013年底实现水,环境、功能区监测全覆盖 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水、环境 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力争到2015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均建有应急备用水源,实现城市供水水源的多元化 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重点抓好赣江源。东江源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四、保障措施各县,市,区 要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 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和社会监督.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落实到位.附件,1,赣州市各县。市 区,2015年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表 2.赣州市各县 市,区.主要水功能区达标控制指标、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