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市市政公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4年6月2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市市政公路局,乡村公路。包括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设施,下同。是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地区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公路的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服务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协调发展、提升服务的原则。切实加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做到主体责任落实 机构人员明确。资金保障有力,管理养护规范,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管养到位,进一步改善乡村公路通行状况,为农村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二。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渠道,按照国家扶持引导.区县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政策 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乡村公路养护资金要纳入市和区县财政年度预算 并应随着乡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物价上涨逐步增加,一.加大市财政补贴力度、1,乡村公路大修及改造工程、含交通安全附属设施 不含桥梁改造工程.市补贴资金标准为,平原区公路为每公里15万元,山区公路为每公里18万元 2.桥梁改造工程。市补贴资金标准为,桥梁每平方米2400元.危桥和低标准桥梁改造为涵洞工程的 补贴标准按原桥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800元,且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60 3,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市补贴资金标准为 乡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 村道每年每公里1200元.4.现状乡村公路补建安保设施、市补贴资金标准为、平原区公路为工程投资的50。山区公路为工程投资的60,新建。改建,扩建 大修的乡村公路,其安保设施投资纳入工程总造价.不再单独补贴。市补贴资金标准根据工程造价变化 市公路养管资金状况等适时调整.由市市政公路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并发布实施。二,加大区县财政投入力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按照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需要。坚持有路必养的原则,统筹区县财政预算.乡村公路日常养护 含中修,大修及改造工程、含桥梁及交通安全附属设施,的区县配套资金由区县财政按工程实际投资足额配齐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根据经济发展和交通需求对乡村公路进行提级改造,倡导区县在乡村公路建设和改造中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方式.三.扩大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范围 结合美丽天津建设,将自然村主要的对外出口道路。含穿村道路、行政村的主要道路以及通往村委会.学校.养老院,卫生所,公安派出所和具有路网交通功能的道路,纳入乡村公路大修改造和管理养护的补贴范围,三.加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本区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 建立规范化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一,强化日常养护工作.着力推进日常化、规范化的乡村公路养护工作,实现乡道村道经常性养护率90.以上。好路率90 以上 道路绿化率90。以上 建立政府负责 部门推动,群众参与 综合治理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充实路政管理力量 加强乡村公路保护宣传。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和路面巡查频率、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足额支付、二.科学实施大修改造工程、加强乡村公路运行的动态监测.根据路况水平、使用年限、交通流量等因素 建立乡村公路大修改造储备库、合理制定大修改造计划,在乡村公路维修改造中.要统筹考虑农村城镇化发展需求,科学规划乡村公路路网布局、实现乡村公路与城镇化道路的合理对接.统筹考虑安全设施、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统筹设置为乡村客运服务的公共设施,三,创新乡村公路养护模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行多元化乡村公路养护模式 一是专业机构管理模式。成立专门的乡村公路养护队伍.负责路面小修挖补等专业养护,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路面清扫和路基 路肩,边沟的养护 绿化。二是分级养护模式.即乡道乡养.村道村养。乡镇人民政府的乡村公路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乡道日常养护工作。指导和监督村道日常养护工作。各行政村负责村道日常养护工作、三是综合管理模式,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区县。其乡村公路路面小修挖补等专业养护通过招标的方式由专业队伍负责,路面清扫和路基。路肩、边沟的养护 绿化等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并与城镇道路共同实施,四。强化乡村公路应急保障、区县公路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乡村公路桥梁的动态监管、完善各种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抢险资金、机具,物资的储备工作 乡村公路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后、区县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交通。四、完善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落实乡村公路管理职责 将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体系 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市市政公路管理部门每年度对各区县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市有关部门审核下达养护资金预算和安排公路建设项目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