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 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集中建房,倡导村民集中居住,坚持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风貌、分类指导要求、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整治村容村貌 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和 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风貌。统一设施.统一建设,要求,从2015年开始 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3年见成效。5年全覆盖。二、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坚持政府主导 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一。集中选址原则,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结合每个村寨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布局1.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 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 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间距 面积,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推行。一张图,建设 二,节约集约原则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和控制 摊大饼 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减少土地占用、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少占农用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城市郊区 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探索农户参与,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机制,三。群众主体原则、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 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尊重群众意愿.对集中建房点选址,建筑风格等,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四.分类指导原则,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防止,千村一面、坚持政府主导,以村为主.采取.政府 企业 农户.企业,农户,和 农户.农户、等联建、自建模式进行建设.按照群众自愿,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五、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典型引路,市级在每个县区、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2个示范点,通过抓典型示范。逐步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三。重点工作,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 新房.又望得见.新村,一 抓好规划,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按照,一镇一风貌。的要求.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落实,多规合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围绕本地民居特色。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按照,安顺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乡镇规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建中,建后管理,督促.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 二。落实用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 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各地要积极探索 创新方式.可采取。只转不征、的方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 村庄空闲地、废弃土地 通过整治复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落地 三 完善设施、各县区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整治,扶贫生态移民 地质灾害搬迁 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五通一平两设施,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电视.根据选址情况 依山就势,合理设计场平要求。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医疗卫生室、小学。幼儿园 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四。统筹资金.坚持 财政解决一点、项目整合一点 社会参与一点,银行贷款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土地报件,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推进快、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可采取、企业,农户 的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 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五。控制违建。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认真清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处理,切实消化,存量.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 坚决予以拆除,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国土。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四。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力实施,一二四,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国土、发改 财政,农业.林业.工信、交通,供电、邮政。文广,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二.时间安排,2015年8月、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 并启动实施 2015年底前 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集中,建设工作,2016年,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三,齐抓共管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整合.拨付工作,农。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交通.供电.邮政、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 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四.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督查内容,时效和轻重缓急.采取催办督查.实地督查 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