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 总体要求 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集中建房.倡导村民集中居住 坚持开展。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风貌 分类指导要求,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整治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规划引领 示范带动和,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风貌。统一设施 统一建设.要求,从2015年开始.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 3年见成效,5年全覆盖,二 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一.集中选址原则,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结合每个村寨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布局1、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 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 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间距,面积、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推行 一张图,建设,二.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又要防止和控制,摊大饼.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 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减少土地占用、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少占农用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城市郊区.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探索农户参与.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机制 三,群众主体原则。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 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尊重群众意愿。对集中建房点选址,建筑风格等,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 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四 分类指导原则.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防止,千村一面。坚持政府主导.以村为主.采取、政府.企业、农户 企业,农户.和。农户,农户。等联建 自建模式进行建设。按照群众自愿.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五,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典型引路,市级在每个县区 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2个示范点.通过抓典型示范.逐步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三、重点工作、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新房,又望得见、新村.一、抓好规划。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按照。一镇一风貌,的要求.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多规合一 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围绕本地民居特色,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 按照。安顺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 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乡镇规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建中.建后管理、督促,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 二、落实用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 各地要积极探索 创新方式。可采取,只转不征、的方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废弃土地 通过整治复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落地 三.完善设施 各县区、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整治。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五通一平两设施 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电视,根据选址情况,依山就势,合理设计场平要求,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医疗卫生室,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四 统筹资金 坚持 财政解决一点,项目整合一点 社会参与一点,银行贷款一点 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土地报件、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推进快。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 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可采取,企业,农户 的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 五。控制违建 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认真清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处理 切实消化.存量。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 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坚决予以拆除.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国土、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 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四,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力实施,一二四.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国土。发改、财政。农业,林业、工信.交通。供电。邮政 文广.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 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时间安排,2015年8月、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 9月底前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 并启动实施 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 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集中、建设工作.2016年 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 三。齐抓共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整合.拨付工作 农。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交通.供电,邮政、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指导 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 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四。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根据督查内容 时效和轻重缓急,采取催办督查.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 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