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集中建房.倡导村民集中居住。坚持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风貌。分类指导要求,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 整治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规划引领 示范带动和,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风貌、统一设施、统一建设.要求 从2015年开始 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3年见成效,5年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坚持政府主导 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一,集中选址原则 坚持以乡镇为主体 结合每个村寨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布局1.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间距。面积 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推行,一张图,建设、二 节约集约原则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和控制.摊大饼,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减少土地占用 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少占农用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城市郊区.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探索农户参与,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机制、三 群众主体原则 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尊重群众意愿,对集中建房点选址.建筑风格等,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 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四,分类指导原则,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 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 防止。千村一面,坚持政府主导。以村为主 采取、政府、企业 农户.企业。农户,和 农户.农户.等联建。自建模式进行建设、按照群众自愿 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五 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典型引路、市级在每个县区,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2个示范点 通过抓典型示范。逐步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 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三 重点工作、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新房.又望得见,新村 一、抓好规划。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 按照,一镇一风貌 的要求.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落实,多规合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 围绕本地民居特色,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按照.安顺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 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乡镇规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建中.建后管理、督促.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二,落实用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 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方式 可采取、只转不征,的方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废弃土地.通过整治复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 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落地 三 完善设施、各县区,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整治 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危房改造 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五通一平两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通讯 通电视。根据选址情况、依山就势,合理设计场平要求 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医疗卫生室 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停车场 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四、统筹资金。坚持、财政解决一点、项目整合一点,社会参与一点.银行贷款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 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土地报件.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推进快,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各县,区、政府 管委会,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 可采取。企业。农户,的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 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五,控制违建,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认真清查 摸清底数,分类进行处理 切实消化、存量。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坚决予以拆除、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国土.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四、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力实施.一二四 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 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国土.发改,财政 农业.林业 工信、交通,供电.邮政,文广、商务,工商 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二,时间安排、2015年8月、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 并启动实施 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 集中。建设工作。2016年、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三。齐抓共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 整合,拨付工作,农 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交通.供电,邮政,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商务 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 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四、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 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督查内容、时效和轻重缓急、采取催办督查。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 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 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