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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集中建房。倡导村民集中居住、坚持开展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 按照统一风貌,分类指导要求、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 整治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规划引领 示范带动和,统一规划.统一选址 统一风貌。统一设施.统一建设,要求,从2015年开始、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3年见成效、5年全覆盖、二,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 群众参与.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一.集中选址原则 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结合每个村寨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布局1,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 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间距.面积,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推行,一张图 建设.二,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和控制。摊大饼,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 减少土地占用,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 少占农用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城市郊区 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探索农户参与 增减挂钩 收益分配机制。三,群众主体原则 突出群众主体地位 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尊重群众意愿,对集中建房点选址 建筑风格等、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 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四.分类指导原则,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 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防止.千村一面。坚持政府主导 以村为主 采取,政府,企业,农户、企业.农户。和,农户 农户.等联建、自建模式进行建设,按照群众自愿。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 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五 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典型引路、市级在每个县区,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2个示范点。通过抓典型示范 逐步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三,重点工作 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 新房,又望得见,新村,一,抓好规划。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按照,一镇一风貌 的要求.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多规合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 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围绕本地民居特色,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按照.安顺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 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 传统村落保护措施 乡镇规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建中 建后管理,督促.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 二.落实用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 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方式 可采取,只转不征.的方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 村庄空闲地 废弃土地。通过整治复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落地 三,完善设施,各县区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整治 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 五通一平两设施。通水.通电 通路.通讯、通电视。根据选址情况,依山就势,合理设计场平要求 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 医疗卫生室.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四 统筹资金 坚持 财政解决一点,项目整合一点。社会参与一点.银行贷款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土地报件,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对推进快、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可采取、企业,农户。的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 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五,控制违建。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认真清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处理。切实消化、存量、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坚决予以拆除.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国土.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 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四、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力实施 一二四,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国土。发改,财政,农业 林业,工信 交通,供电.邮政.文广,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二.时间安排。2015年8月、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 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并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集中,建设工作 2016年。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三,齐抓共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整合,拨付工作.农 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交通 供电、邮政,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四.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根据督查内容。时效和轻重缓急、采取催办督查 实地督查 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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