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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集中建房。倡导村民集中居住 坚持开展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风貌,分类指导要求,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整治村容村貌 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和 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风貌.统一设施,统一建设。要求、从2015年开始、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 3年见成效、5年全覆盖。二、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一、集中选址原则。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结合每个村寨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布局1。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 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 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间距,面积。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推行,一张图、建设,二,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和控制。摊大饼.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减少土地占用,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少占农用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城市郊区。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探索农户参与。增减挂钩 收益分配机制、三.群众主体原则,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尊重群众意愿 对集中建房点选址、建筑风格等 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四,分类指导原则 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防止 千村一面,坚持政府主导,以村为主.采取.政府。企业,农户.企业。农户。和.农户 农户,等联建.自建模式进行建设.按照群众自愿。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五。示范带动原则 坚持典型引路、市级在每个县区.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2个示范点,通过抓典型示范 逐步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 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 三,重点工作,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新房,又望得见,新村.一 抓好规划 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按照.一镇一风貌、的要求.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多规合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 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围绕本地民居特色.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 按照。安顺市.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乡镇规划委员会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建中,建后管理,督促、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二,落实用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 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可采取。只转不征 的方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废弃土地,通过整治复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落地,三.完善设施 各县区、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 生态环境整治、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 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五通一平两设施 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电视 根据选址情况、依山就势.合理设计场平要求.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医疗卫生室,小学 幼儿园,农贸市场 停车场、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四 统筹资金.坚持 财政解决一点,项目整合一点,社会参与一点,银行贷款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土地报件、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推进快,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可采取、企业 农户,的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五 控制违建.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认真清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处理,切实消化.存量.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坚决予以拆除 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 国土,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四,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大力实施.一二四,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国土,发改、财政.农业,林业。工信.交通 供电,邮政 文广,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二 时间安排 2015年8月,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 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 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并启动实施 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 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集中 建设工作 2016年、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三,齐抓共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 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 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整合.拨付工作。农,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交通、供电、邮政 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商务,工商 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 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 四,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 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督查内容。时效和轻重缓急,采取催办督查,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 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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