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 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 乡、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集中建房、倡导村民集中居住,坚持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 按照统一风貌,分类指导要求.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整治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和、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风貌,统一设施、统一建设、要求、从2015年开始 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 3年见成效。5年全覆盖。二,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一。集中选址原则。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结合每个村寨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布局1,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 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 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 间距 面积,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推行 一张图 建设,二,节约集约原则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和控制,摊大饼 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减少土地占用,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少占农用地 严格按照,一户一宅 的要求.城市郊区,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 探索农户参与,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机制,三。群众主体原则.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共识 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尊重群众意愿,对集中建房点选址。建筑风格等、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四 分类指导原则、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政府主导、以村为主,采取、政府.企业,农户 企业。农户、和.农户、农户、等联建.自建模式进行建设 按照群众自愿。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五 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典型引路 市级在每个县区、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2个示范点。通过抓典型示范。逐步总结推广 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 好做法.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 三,重点工作.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新房,又望得见、新村.一。抓好规划 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按照.一镇一风貌。的要求,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 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 多规合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围绕本地民居特色.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按照.安顺市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 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 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乡镇规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建中。建后管理.督促 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二 落实用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可采取 只转不征,的方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 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 村庄空闲地,废弃土地 通过整治复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落地.三.完善设施,各县区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整治 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五通一平两设施。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电视 根据选址情况。依山就势,合理设计场平要求,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医疗卫生室.小学 幼儿园,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四,统筹资金、坚持 财政解决一点 项目整合一点。社会参与一点,银行贷款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土地报件。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 方式,对推进快。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可采取。企业 农户。的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 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五.控制违建。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认真清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处理 切实消化。存量 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 坚决予以拆除、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国土 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 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四,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力实施,一二四,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国土,发改。财政.农业 林业,工信、交通,供电,邮政.文广、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二,时间安排、2015年8月 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并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集中 建设工作。2016年、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 三 齐抓共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整合,拨付工作,农。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交通.供电、邮政 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路 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商务、工商 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 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四,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督查内容。时效和轻重缓急 采取催办督查 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 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