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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 乡、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集中建房.倡导村民集中居住.坚持开展。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风貌,分类指导要求 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整治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规划引领 示范带动和,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风貌。统一设施.统一建设 要求、从2015年开始。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 3年见成效,5年全覆盖,二.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一,集中选址原则 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结合每个村寨人口 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 布局1,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间距、面积.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推行、一张图,建设。二 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和控制,摊大饼、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减少土地占用 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 少占农用地、严格按照 一户一宅、的要求.城市郊区。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探索农户参与 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机制.三,群众主体原则 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尊重群众意愿 对集中建房点选址 建筑风格等,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 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四、分类指导原则.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防止 千村一面、坚持政府主导.以村为主。采取、政府.企业,农户。企业。农户。和.农户,农户.等联建,自建模式进行建设 按照群众自愿.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五 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典型引路、市级在每个县区,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 2个示范点.通过抓典型示范 逐步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 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三、重点工作,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新房,又望得见,新村、一、抓好规划。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按照 一镇一风貌。的要求 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落实,多规合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围绕本地民居特色 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按照、安顺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 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乡镇规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建中,建后管理.督促 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 二,落实用地 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 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可采取 只转不征.的方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 村庄空闲地。废弃土地,通过整治复垦 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基层组织作用 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落地.三 完善设施,各县区.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整治,扶贫生态移民 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 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五通一平两设施,通水,通电。通路。通讯 通电视,根据选址情况 依山就势、合理设计场平要求。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医疗卫生室,小学。幼儿园 农贸市场.停车场 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四.统筹资金。坚持,财政解决一点 项目整合一点,社会参与一点.银行贷款一点.村民自筹一点 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土地报件.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推进快、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可采取.企业、农户,的模式 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 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 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五 控制违建,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认真清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处理,切实消化。存量,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 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坚决予以拆除。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国土、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四、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力实施,一二四,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国土,发改。财政、农业,林业.工信、交通,供电.邮政,文广,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 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时间安排.2015年8月.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并启动实施 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集中.建设工作 2016年 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 三 齐抓共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 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 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 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 整合,拨付工作,农 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交通、供电。邮政 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 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商务 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形成齐抓共管,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四,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督查内容.时效和轻重缓急、采取催办督查、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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