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 引导农村集中建房.倡导村民集中居住,坚持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风貌.分类指导要求、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 优化空间布局、整治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和,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风貌、统一设施、统一建设,要求。从2015年开始,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3年见成效,5年全覆盖。二、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一 集中选址原则。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结合每个村寨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布局1,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 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间距 面积,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 推行,一张图、建设、二。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和控制。摊大饼,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减少土地占用、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少占农用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城市郊区、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探索农户参与 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机制.三 群众主体原则。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尊重群众意愿.对集中建房点选址、建筑风格等、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四,分类指导原则、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政府主导、以村为主,采取 政府,企业。农户,企业,农户。和、农户.农户,等联建。自建模式进行建设。按照群众自愿.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 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 五 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典型引路,市级在每个县区,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2个示范点,通过抓典型示范,逐步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三,重点工作,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新房,又望得见,新村.一 抓好规划。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按照,一镇一风貌,的要求,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落实。多规合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 围绕本地民居特色,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 按照 安顺市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 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乡镇规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 建中 建后管理 督促。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二,落实用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可采取.只转不征 的方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废弃土地 通过整治复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落地,三,完善设施。各县区。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整治,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五通一平两设施。通水 通电,通路,通讯。通电视.根据选址情况,依山就势.合理设计场平要求。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医疗卫生室。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 停车场,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 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四。统筹资金、坚持,财政解决一点、项目整合一点,社会参与一点、银行贷款一点 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土地报件、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推进快 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各县 区.政府 管委会、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 可采取,企业、农户.的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 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 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五 控制违建,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认真清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处理、切实消化。存量,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坚决予以拆除.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国土,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四 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力实施 一二四.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 市规划、住建 国土,发改 财政,农业 林业.工信。交通、供电、邮政,文广.商务.工商 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 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二。时间安排,2015年8月,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并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集中。建设工作,2016年、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三、齐抓共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整合,拨付工作.农,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交通 供电,邮政 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四.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督查内容,时效和轻重缓急.采取催办督查,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取得成效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