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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乡 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集中建房.倡导村民集中居住.坚持开展.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风貌 分类指导要求,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整治村容村貌 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和,统一规划。统一选址 统一风貌.统一设施,统一建设 要求。从2015年开始 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3年见成效,5年全覆盖、二 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一 集中选址原则,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结合每个村寨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布局1、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 间距,面积.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推行.一张图,建设.二,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和控制,摊大饼。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减少土地占用、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少占农用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城市郊区。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探索农户参与、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机制,三.群众主体原则 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尊重群众意愿,对集中建房点选址.建筑风格等、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 四,分类指导原则,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 防止.千村一面,坚持政府主导,以村为主,采取 政府。企业、农户 企业 农户,和,农户.农户。等联建,自建模式进行建设 按照群众自愿、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五,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典型引路 市级在每个县区 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2个示范点,通过抓典型示范 逐步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 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三.重点工作.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 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新房、又望得见、新村.一,抓好规划,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按照、一镇一风貌,的要求.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 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多规合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围绕本地民居特色 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按照。安顺市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 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乡镇规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建中。建后管理。督促 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 二、落实用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方式 可采取,只转不征 的方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废弃土地 通过整治复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 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落地 三。完善设施。各县区,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整治。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五通一平两设施.通水.通电。通路 通讯.通电视。根据选址情况 依山就势,合理设计场平要求、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医疗卫生室。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四,统筹资金。坚持。财政解决一点、项目整合一点.社会参与一点.银行贷款一点 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土地报件 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采取 以奖代补、方式,对推进快。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可采取,企业.农户.的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五,控制违建 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 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认真清查.摸清底数 分类进行处理。切实消化.存量、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 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坚决予以拆除.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国土.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 四。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力实施,一二四,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国土,发改,财政,农业、林业、工信.交通,供电 邮政 文广,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二,时间安排,2015年8月、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 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并启动实施 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集中,建设工作,2016年,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三.齐抓共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整合,拨付工作、农,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交通,供电 邮政.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路 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商务,工商 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建立起政府牵头 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四,加强督查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督查内容、时效和轻重缓急、采取催办督查、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 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 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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