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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集中建房,倡导村民集中居住 坚持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 按照统一风貌 分类指导要求。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整治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和、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风貌。统一设施,统一建设 要求,从2015年开始,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3年见成效。5年全覆盖。二 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一,集中选址原则、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结合每个村寨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布局1 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间距.面积 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 推行,一张图 建设、二.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又要防止和控制,摊大饼,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 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减少土地占用.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少占农用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 的要求。城市郊区.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探索农户参与,增减挂钩 收益分配机制 三,群众主体原则,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共识 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尊重群众意愿,对集中建房点选址,建筑风格等 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坚持公平 公正 公开.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四.分类指导原则、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 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 防止 千村一面.坚持政府主导,以村为主、采取,政府,企业,农户。企业,农户,和,农户。农户,等联建,自建模式进行建设,按照群众自愿,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五.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典型引路,市级在每个县区、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2个示范点。通过抓典型示范、逐步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 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三。重点工作 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新房.又望得见,新村、一,抓好规划.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按照 一镇一风貌、的要求。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多规合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围绕本地民居特色.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按照、安顺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乡镇规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 建中。建后管理,督促,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二,落实用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方式、可采取 只转不征.的方式,简化用地报批程序,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废弃土地,通过整治复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 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确保项目落地、三。完善设施,各县区,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整治。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危房改造 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实现、五通一平两设施、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电视 根据选址情况,依山就势。合理设计场平要求.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医疗卫生室 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四,统筹资金.坚持,财政解决一点.项目整合一点,社会参与一点,银行贷款一点,村民自筹一点 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 土地报件 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推进快。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各县.区。政府 管委会 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 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可采取 企业,农户,的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 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五 控制违建 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认真清查.摸清底数,分类进行处理。切实消化.存量 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 坚决予以拆除。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 国土 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四 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大力实施。一二四.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 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国土,发改.财政,农业。林业,工信。交通。供电 邮政,文广.商务 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二。时间安排,2015年8月。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并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集中。建设工作,2016年,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 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 三、齐抓共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整合。拨付工作 农。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 交通、供电、邮政、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四、加强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督查内容,时效和轻重缓急.采取催办督查.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 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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