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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全面推行农村集中建房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围绕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域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镇.乡、村庄建设规划,引导农村集中建房 倡导村民集中居住,坚持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创建活动,按照统一风貌、分类指导要求 强化要素整合和资源配置.优化空间布局、整治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坚持规划引领 示范带动和。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风貌,统一设施,统一建设。要求.从2015年开始、切实做到2年抓示范.3年见成效 5年全覆盖、二、基本原则。紧紧抓住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生态补偿试验区的机遇、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庄变化的客观需求,坚持政府主导 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一,集中选址原则、坚持以乡镇为主体。结合每个村寨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布局1,2个以上集中建房点、充分考虑群众建房后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保障能力,对有条件的相邻村寨,可选择跨村,跨乡镇共同集中建房。每个集中建房点的房屋走向,间距。面积、楼层和风格风貌等统一规划。推行 一张图。建设,二,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集中建房点既充分考虑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又要防止和控制、摊大饼,从源头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房点选址重点选择村内空闲地,低丘缓坡等未利用地,可将无人居住,房屋破败且无保护价值的空心村拆除.用于集中建房点建设,减少土地占用。严禁占用坝区耕地。基本农田,少占农用地,严格按照,一户一宅 的要求,城市郊区,坝子地区住房建设占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其他地区一般不得超过130平方米、鼓励和引导农户退出原宅基地进行复垦 探索农户参与。增减挂钩,收益分配机制、三.群众主体原则。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正确引导群众转变观念 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和支持农村集中建房 尊重群众意愿 对集中建房点选址。建筑风格等、广泛吸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土地权属调整.资金使用.宅基地分配等方面 坚持公平 公正、公开.增强群众理解信任,减少矛盾纠纷隐患。构造和谐有序的建设环境、四、分类指导原则 突出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 注重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村落,防止,千村一面、坚持政府主导,以村为主.采取。政府 企业、农户.企业 农户,和 农户 农户,等联建,自建模式进行建设。按照群众自愿。符合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和建设时序,循序渐进推进农村集中建房 五,示范带动原则。坚持典型引路.市级在每个县区.县区在每个乡镇分别选择1 2个示范点.通过抓典型示范,逐步总结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各类新型媒体.注意宣传各集中建房点的好经验、好做法 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和带动农民群众参与集中建房。三,重点工作。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通过集中规划选址,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突出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特色,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使广大农村既看得见.新房.又望得见 新村 一、抓好规划.各县区要以乡镇为单元,按照,一镇一风貌,的要求。制定完善乡镇总体规划 村庄整治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落实、多规合一.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小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集中建房点的建房规划,把集中建房点与小城镇建设规划相结合,围绕本地民居特色 合理确定建房点规模和建筑物层高 按照,安顺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民居建设及村庄整治参考图册,突出本地建设风貌和建筑立面风格,县区规划住建部门要加强建房点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督促指导,负责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措施、乡镇规划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管理站和村支两委加强建房户建房审批监管。负责建房点建前.建中 建后管理 督促 引导建房户按规划布局在集中建房点建房.二.落实用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安排7。以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农村集中建房,对不符合土地总规的集中建房点纳入总规调整完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优先进行调整.各地要积极探索 创新方式 可采取,只转不征.的方式 简化用地报批程序,积极盘活退出的宅基地,村庄空闲地 废弃土地,通过整治复垦、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切实解决集中建房点用地指标。发挥村支,两委 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权属调整等协调工作 确保项目落地.三,完善设施、各县区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整治.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开发整治。一事一议,通村油路等项目的实施,推动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 五通一平两设施、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电视,根据选址情况 依山就势 合理设计场平要求 配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建房点可以同步建设文化体育广场.医疗卫生室,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 停车场 公共厕所、金融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增强集中建房点的吸引力和舒适度。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四.统筹资金,坚持、财政解决一点.项目整合一点。社会参与一点 银行贷款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规划编制.土地报件,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预算资金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 对推进快。效果好的集中建房点给予奖励补助,各县,区 政府、管委会 每年安排200万元以上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集中建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集中建房、可采取,企业 农户、的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由建房户分摊成本,工程报住建部门审查,备案、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审计部门对工程的监督,金融部门要主动服务。探索建立农户以承包地.宅基地抵押融资集中建房新机制,有效解决农户建房资金问题、五。控制违建,各县区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确权登记。对已经形成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认真清查。摸清底数 分类进行处理、切实消化。存量。新增建房必须集中选址在集中建房点建设 坚决制止单门独院选址及主要公路沿线零星建房,对不按规划在集中建房点以外建房的、坚决予以拆除,加强农村集中建房的正确引导 对已建成或在建的建房点,国土 规划部门要督促其完善相关手续、坚决防止和杜绝以集中建房为名搞小产权房,变相房开等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发生,四 工作要求,在农村推行集中建房,是我市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力实施。一二四。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我市农民新增建房需求、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一。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规划.住建 国土,发改。财政 农业 林业.工信、交通.供电 邮政,文广,商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 协调和督促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开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15年8月。出台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方案、9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制定本辖区农村集中建房实施办法.在每个乡镇确定2个示范点。并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每个农村集中建房点的集中选址 土地调整和规划。全面推开农村建房、集中,建设工作。2016年 农村集中建房点达30,以上.2017年底达70。2020年实现全覆盖.三,齐抓共管。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建房的统筹安排、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农村集中建房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集中建房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做好集中建房点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整治、用地保障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对建房点符合投向的项目组织申报上级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安排。整合.拨付工作,农,林部门负责做好集中建房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林权调查登记工作,工信.交通,供电 邮政,文广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电、路 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商务,工商 金融等部门负责指导集中建房点的市场建设、产业服务和金融支持工作 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指导 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层层签订责任书 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形成齐抓共管,多方支持配合的良性工作格局,四、加强督查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将农村集中建房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级督查督办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根据督查内容 时效和轻重缓急.采取催办督查 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个别抽查等方式.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的单位和人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全市农村集中建房工作政令畅通,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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