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城市社区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优化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推进社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城市社区和社区组织的设置 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以及社区工作的日常运行.第三条 社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第四条。各级推进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区办.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则.推进社区工作规范化管理。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要求。规范工作行为,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及时解决问题。向党委 政府及其部门反映问题,促进党委。政府部门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第二章 社区和社区组织第五条.社区的设置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人口规模 管理幅度等因素,按照科学管理,有效服务,方便居民生活与自治的原则设置社区,城市社区一般按1500 3000户规模设置、第六条、社区党组织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建强队伍 完善制度,强化保障,不断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服务群众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民主管理体系 和谐稳定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社区党组织一般由5,7人组成。班子成员由社区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街道党委.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一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完成社区各项任务,二 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三。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四,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五、组织党员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六。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1个社区原则上设置1个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选举产生、一般由5、9人组成,新建住宅区总户数达到3000户且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入住率未达到50,入住户数达到300户的.成立居民小组并纳入邻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 入住户数不到300户的。直接纳入邻近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1,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 引导居民依法履行义务 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办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2,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兴办服务事业。推进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3、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居民纠纷 及时化解矛盾 促进家庭和睦 邻里和谐 4,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进居务公开,5,及时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2 依法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信访维稳.公共卫生 计划生育 优抚救济、养老服务 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体建设以及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3,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1.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2,组织居民对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对供水,供电.供气 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3 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综合治理,民政事务,社会保障。人民调解 卫生计生,群众文化等专门下属委员会,每个下设委员会由1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牵头负责。由3,5名居民代表组成.四.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下设若干居民小组.居民小组原则上按照100、200户的规模设立,居民小组长由社区居民小组中有选举权的居民推选产生 实行义务制,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居民小组主要职责、召集居民小组会议和组织全组居民开展各项活动。组织居民小组落实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决议和任务。积极开展与居民有关的各项有益活动 为本组居民排忧解难,积极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各项工作,五,各居民小组内.原则上按照20、30户规模选配1名楼栋长,楼栋长主要职责.掌握居民信息.协助配合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六 按照强化党务.规范居务。优化服务,拓展商务,协调事务 五务合一。的要求.在社区设立服务站。在社区 两委 统一领导下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第八条。社区.两委.之间及与其他组织的关系、一、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支持和保障社区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及时帮助社区自治组织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 指导 协调和支持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三.社区社会组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 按照各自章程,自主开展活动,发挥扩大参与,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四,社区志愿者组织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益性。福利性。群众性活动.开展各种自助.互助的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志愿者组织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五、驻社区单位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发挥各自优势 主动配合,支持所在社区,两委、开展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共商社区事务.共享社区资源。共建社区家园.第三章。社区工作人员第九条,社区,两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网格管理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社区安保。保洁 保绿人员等统称社区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街道和社区负责日常管理 各县,区 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底将社区工作人员花名册报市城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十条,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数量、结合社区人口规模,管理面积 居民构成及特定人群服务对象等因素合理设置 一.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党组织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委员若干名,其产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者由组织任命 积极倡导社区党组织书记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居委会主任、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其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社区居民,居民户代表或社区居民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成员配备后。按照标准需配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由各县 区 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招聘。第十一条,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职责,一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依法履行义务,二、认真执行社区党组织 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办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和推动社区居民进行自治管理,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帮助解决居民提出的问题,四、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共同建设和谐社区。五,具体承办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第十二条,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由县,区.财政统筹解决.第十三条。社区网格管理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社区治安.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由各县、区,在控制指标内,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聘用解决、第十四条。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 一定双评.年初定目标任务并承诺公示.年底由上级党组织考评。党员群众评议,其他、两委.成员由居民进行评议。社区工作人员实行按岗考核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社区安保、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社区考核,相关部门参与、交叉任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分岗考核 合并汇总.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章。社区工作运行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社区工作运行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通报党组织活动计划、共同协商社区的有关工作。沟通和交流居民的意见 每两月至少召开1次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的社区.两委、和驻社区单位联席会议。沟通社区工作情况、共同推进社区工作,二、岗位责任制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分工协作 交叉任职,原则上可兼任社区网格管理员,每人要确定岗位职责 明确工作内容。实行按岗考核.三.服务承诺制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根据社区规模确定联系区域 公布联系电话,每月走访居民户 熟悉居民情况。了解居民需求,处理社区相关事务 每人每天至少1个小时在联系区域巡查、走访,对联系区域内的特定人群进行分类管理,确定每周,每月,每季度的走访人群,实行 三必到。五必访,做到居民有突发事件必到,有不满情绪必到,有家庭纠纷必到,困难家庭必访。特困病人必访,留守困难人员必访 刑释解教人员必访 孤寡老人必访、社区 两委、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分A,B岗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服务态度等向社区居民做出承诺。A岗实行轮流值班和错时上下班制度。受理社区居民的服务申请和咨询。B岗人员下沉到社区居民户中为群众开展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受理,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 应当及时转交相关人员办理.严禁推诿搪塞,实行人性化服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应当优先办理或上门服务 对业务量大.人员集中的单位,可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 对居民迫切申办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大力推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全面推进党小组长 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全覆盖,为居民排忧解难,化解群众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四。评议考核制建立街道办事处评议社区工作与居民评议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相结合的社区管理服务评价体系,部门服务社区的事项。由社区组织居民会议 每年年中.年底进行两次集中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部门 街道办事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社区协助政府开展公共服务的事项。由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评议 评议结果与运行经费。月报酬挂钩。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事项.由购买方 服务对象及第三方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后续政府购买服务挂钩,社区工作人员的评议由街道办事处组织,通过会议 座谈 述职,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结合年末召开的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代表.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德,能 绩,勤、廉5个方面进行集中评议.集中评议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挂钩、对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效果明显的人员进行宣传,对在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侵犯社区居民民主权利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五,社区应急工作制社区,两委,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社区总体应急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调度,社会参与,的原则.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在信息报告,协调配合 资源共享.善后保障等方面做好有关工作、第十六条.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社区民主管理要求,妥善处理社区事务,保障和落实居民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 监督权.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机制,一.居民会议1,职责。制定和修改本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授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策范围和决策事项.听取、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依法选举.补选和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确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申请,决定居住在本社区的流动人口是否参加居民会议及参加的比例和名额、改变或者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讨论决定涉及本居民委员会全体居民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2,组成,居民会议由全体年满18周岁的居民或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荐2.3名代表参加。必要时、可以邀请本居住地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派代表参加。3、议题的提出,居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讨论年度工作安排,考核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成效等.有五分之一以上年满18周岁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居民户,或三分之一以上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4、决定.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年满18周岁居民,或居民户代表,或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决定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居民或代表通过、二 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经居民会议授权,代表全体居民行使社区一般事务决策权、1。职责、根据居民的意见.选举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成员.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报告 听取和反映居民,社区单位意见建议,责成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居民反映的热点 难点问题,按照居民会议授权范围讨论决定社区事务,2、组成。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代表和社区成员单位代表组成,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应当是本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可以由居民按照30.50户推选1人、也可以由各居民小组推选若干名、社区成员单位代表由驻社区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推选,经居民代表会议同意产生、居民代表和社区成员单位代表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0人、不超过100人 其中。居民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居民代表和社区成员单位代表的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3 议题的提出 居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或五分之一以上年满18周岁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居民户,或三分之一以上居民小组提议 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4、决定 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召开、会议所作决定须经出席人员过半数通过,三,社区协商议事会议1、职责 负责对社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议事表决.对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 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内其它工作机构,包括物业公司和其它服务机构.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并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内其他工作机构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2.组成 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主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副主任,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 居民小组 驻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当地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代表.居民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民警、农民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为成员.3、议题的提出 原则上每季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1次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年终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 听取和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 可随时召开、议题应当由委员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单位.人员列席、4 决议。社区协商议事会议必须委员会全部成员出席、才能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人数过半数通过方能有效 讨论表决前应当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表决结果应当向全社区通报、5、决议的运用 社区议事协商会议议定的事项、应当及时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重大决议须提交社区居民会议表决,年终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评定结果报街道办事处.作为对社区工作及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的依据,四、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1.议事范围,社区治安防范、保洁和绿化.油烟噪音和占道摊点整治 餐饮门面和摊点布局。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环境整治、设施管理。社区服务群众资金使用,对社区突发困难居民进行捐赠 筹集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经费以及其他需要社区居民听证的事项,2、组成。听证会成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确定。可由社区.两委.成员。社区议事协商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居民代表组成 经社区居民委员会邀请.有关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驻社区单位的代表列席会议,社区居民可自由旁听听证会.听证会成员的听证表决权 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确定 3、议题的提出,有五分之一以上年满18周岁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居民户 或三分之一居民代表提议讨论的事项,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决定召开听证会 并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召开社区社会事务听证会之前。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多数社区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征询居民意见、听证事项涉及法律,法规.政策已有规定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后.列入社区听证会议题。4,意见的形成、听证会须有应到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出席人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听证会的集中意见。表决的形式,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 5、意见的运用、听证会形成的意见、在会议召开3日内,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适当方式公示 听证事项涉及政府相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听证会的表决结果书面抄送政府相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 表决结果作为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具体决策的参考依据 五,居务公开1,公开内容.社区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工作目标,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财务状况、重大问题办理结果及其他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各种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办理结果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 救灾款物,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情况等。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居务公开全程监督、公开内容需经居务监督委员会审议并签字。2 公开时间、一般的社区事务至少每季度公开1次。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1次 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开、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居民公布。第十七条,社区其他日常管理制度 一,社区财产管理制度,社区自办社区服务业的收入,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其他合法收入,实行账,款分管,定期核对,每月向居民公开使用情况。建立健全物资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对社区接受社会捐赠的物资和其他属于社区所有的物资、社区办公室,活动室等房产,社区开展工作所购置的设备,设施。器具,社区兴建的社区服务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做到账、款,物相符、二。社区档案管理制度社区档案按照,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整理,原则上按照党群工作,社区自治管理,人口计生,民政事务,综合治理,文教卫生,社区服务,基建设备,声像,电子数据.实物等分类整理,社区档案指定专人保管。三。社区公章管理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由专人保管,固定存放 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 印章使用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凡涉及社区财务收支以及其他重大问题需使用印章时、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公示。并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方可使用、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各县、区 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规则由毕节市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