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民用机场净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阿署办发、2016 110号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民用机场净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各委 办。局、各重点企业 事业单位。阿拉善盟民用机场净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经盟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8月12日。阿拉善盟民用机场净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为有效保护阿拉善民航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确保机场安全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553号,内蒙古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 华北地区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管理办法,民航华北发。2013、22号.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阿拉善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阿署发.2013 142号、等法律法规 现就加强阿拉善民航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机场范围内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以下活动。一,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或设施,二 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或设施。三。在距离航路两侧边界各30公里以内的地带修建对空射击的靶场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四,设置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场所,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杆.垃圾等物质,五.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或物体,或者设置影响机组视线的对空照射灯或平射强光灯 六,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树木或其它植物 七。修建或者使用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设施.八,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如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系留空飘气球.孔明灯等升空物体 九 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十。修建其他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设施 十一。在民用机场保护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 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十二 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机场跑道两端向外长度各6公里。跑道中线延长线两侧宽度各1公里,以跑道两端入口中点为圆心,半径4公里范围内燃放烟花和焰火,放飞风筝等各类升空物体、三.以下施放活动须由主办方至少提前5天向阿拉善民航机场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方可实施 一.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临近区域进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 系留空飘气球,孔明灯等施放活动,二 在跑道两端向外6。15公里。跑道中线延长线两侧宽1、2.5公里的范围内燃放高空烟花.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机场总体规划划定的机场范围内和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 种植或者设置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树木、灯光和其他障碍性物体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修建 种植或设置障碍物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五。在机场及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净空保护区域以内的高大建筑物 其所有人或者经营者应当设置障碍物灯和标志.并使其长期保持适用状态、在机场及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净空保护区域以外,对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高大建筑或者设施.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并使其长期保持适用状态 六,禁止在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 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一,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二,存放金属堆积物 三,种植高大植物。四,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五,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行为。七,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及产生电磁辐射 反射的设施或物体,不得妨碍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阿拉善民航机场若发现航空无线电台,站。受到其他非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或者别的干扰源的有害干扰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无线电管理部门报告干扰的详细情况,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依法排除干扰,八,距机场跑道端以及跑道中心线两侧4公里范围之内。距飞机下滑航道距离小于300米的范围内不得修建11万伏以上的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在阿拉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22万伏以上、含22万伏。的高压输电塔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障碍灯或者标志 保持其正常状态,并向阿拉善民航机场提供有关资料。九 阿拉善民航机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机场净空,发现违反机场净空保护要求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