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遵义市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各类城乡用地内的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 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是指各类城乡用地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的。未经依法审批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未取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擅自超出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建,构,筑物的拆除,本办法所称城乡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和城乡非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 农林用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城乡用地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采取自行拆除方式拆除的管理办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第四条,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应遵循政府组织.部门认定。依法实施 规范操作的原则、第二章.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的组织第五条,违法建筑物的拆除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负责 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应将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工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报同级人大备案、第七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并确保落实到位 第三章、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的实施第八条.县 市 区.人民政府负责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具体实施违法建,构。筑物的拆除 第九条。违法建、构,物拆除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违法建.构 筑物拆除的风险评估由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实施部门组织编制 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备案,风险评估内容应当包括、社会风险。安全风险.生态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各类风险的评价估计.风险对策措施等,第十条,经过风险评估后的违法建。构。筑物在拆除施工前 应由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实施部门制定,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下称。预案。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备案.预案、内容应当包括.对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的各类风险的阐述、对各类风险出现后的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资金保障和物资保障、应急技术装备保障。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各部门的职责等.第十一条 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前.违法建.构 筑物拆除实施部门应编制,违法建 构、筑物强制拆除实施方案,下称 方案.报县。市,区 人民政府批准,方案,内容应当包括.组织领导,各部门职责分工、拆除的实施步骤.拆除前违法建。构。筑物内财物处置和人员疏散安置,拆除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拆除后的善后处理,第十二条。违法建。构 筑物拆除施工前.违法建,构、筑物内的财物应当按照 方案.依法处理,第十三条、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由实施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的部门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第十四条.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应制定拆除施工专项方案 报县,市,区 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的拆除专项方案,需经专家论证。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原则上采取机械施工 第十五条 县、市。区.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工作职责、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未完毕前不得擅自离开拆除现场,第四章.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后的管理第十六条、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完毕后,组织实施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的部门应责成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立即清运建筑垃圾,或组织实施清运垃圾.第十七条,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后.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环境整治或恢复土地使用功能 同时网上建立违法建 构。筑物拆除的档案资料。市,县。市。区,两级部门联动监督,预防拆后复建行为、第十八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妥善安置好违法建设相关人员的生活,符合条件的依法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第五章 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县,市 区、人民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履行相关程序。而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违法建筑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县。市、区 人民政府.乡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未制定.方案 预案、未进行风险评估进行强制拆除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十一条、县 市,区.人民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或承担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的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施工的.依法追究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第二十二条.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未编制拆除专项施工方案、或拆除专项方案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造成影响的,依法追究拆除施工单位的责任、第二十三条,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未完毕前,相关部门擅自离开现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