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细则 为加强全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 37号。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细则,总体目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到2017年 6地区行署所在地城镇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均浓度。拉萨市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不超过2013年.一.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1.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规范各类产业园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禁止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新建可能会对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2,有效抑制城市扬尘污染.各地 市。行署 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 统称为重点区域.主干道等采取每天定期洒水降尘措施.道路清扫采取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墙 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 生活区等区域进行地面临时硬化.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采取防风抑尘措施、到2015年。地 市 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市政建设工程做到科学施工。减少开挖面积、大范围开挖后应采取洒水 覆盖等降尘措施,并及时回填恢复。3。整治矿山扬尘污染、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对露采断面,运输道路,选矿厂 特别是尾矿库干滩、等重点部位采取喷淋等洒水抑尘措施、对矿石 废渣和精矿等堆场采取遮挡 覆盖、密闭,绿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4,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城区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大 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加强对露天烧烤的监管 合理规范烧烤地点、用碳和方式、鼓励露天烧烤商户入店经营,5 严禁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秸秆等固体废物,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6。绿化国土,严控尘源,控制扬尘污染是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要大力提高国土覆被率.到2015年底 完成91744公顷防护林建设 完成退牧还草711,16万公顷 治理严重鼠害草地416、66万公顷,虫害草地44 24万公顷 完成18万公顷沙化土地治理任务。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加大道路,庭院.居民区绿化和绿道绿廊.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城市周边,农村和房前屋后绿化。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二,加大点源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7.加强水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 到2017年底 全区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除尘,脱硝设施 淘汰全区所有立窑及湿法水泥生产线 8 全面整治燃煤锅炉,到2015年底 全区燃煤锅炉或其他燃烧设施要安装脱硫和除尘设施。到2017年底.重点区域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鼓励现有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9,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到2014年底.全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基本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10.加强城市智能交通管理.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积极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11.提升燃油品质、到2014年5月底 全区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到2014年底,全区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到2017年底、全区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合格的车用汽.柴油、12,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4年底,地 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全面实施黄标车和重型货车限行.要严格划定限行区域和时段,到2015年 基本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公有和用于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全部淘汰全区范围内公有和用于营运的黄标车。2014年6月起.严禁出售,转让黄标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办理黄标车过户等手续.按规定淘汰老旧车辆。13.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强在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检验合格证.不得上路行驶,稳步推进城市公交 出租车辆的 油改气.油改电。工作。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安。质监 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车销售监管 自2014年6月起,全区禁止销售国四标准以下车辆 禁止区外注册的国四标准以下二手车在我区上户。2017年12月起,全区禁止销售国五标准以下车辆.禁止区外注册的国五标准以下二手车在我区上户,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14 调整产业布局 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 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 结构和规模、涉及大气污染的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开发区,严禁在生态脆弱区和环境敏感区建设、两高。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相关规定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15,严格行业准入,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拆分审批 未批先建 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16。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按期完成。十二五 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严格禁止区外落后产能向我区转移流动 严格禁止各地引进和新建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的项目和生产工艺、五,开展环境科研,提高科技创新能力17,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研究、尽快开展影响我区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来源解析,迁移规律研究。开展高原扬沙浮尘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技术方法。标准研究,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对策和技术研究.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18,大力推广绿色技术.推广绿色建筑.商砼混凝土等适用技术,在水泥等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编制并实施。西藏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大力推广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 大力推广太阳能 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风能等清洁能源 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19.完善投融资和价格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 鼓励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市场化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未按有关要求整改及未完成整改的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和节水对标达标工作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20,加大财政投入,各地 市、行署、人民政府、要对涉及黄标车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出租车公交车.油改气、或。油改电 等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七。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21。强化环境法治.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 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 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对偷排偷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违法企业。由当地政府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严格环境准入,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准入门槛,健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批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 备案 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23。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处罚.城区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未安装或安装后未有效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 由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部门给予处罚.24,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 非法生产 销售不达标油品和机动车的 由商务,工商等部门责令停止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没收其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所得、机动车无环保检验合格证和黄标车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 由公安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5,严查违法焚烧垃圾行为。在人口集中地区或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垃圾。塑料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罚.26.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科研,宣教等能力建设力度 到2015年底。建立覆盖地 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并实现全区联网 自治区和地、市。级环境监测 监察机构逐步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八 建立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27。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构建各部门协调一致的信息联合发布平台。规范发布模式,整合信息资源 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 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地 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国控企业要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开展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28 加强监测预警。气象部门要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实现部门间监测信息完全共享.完善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到2014年8月,制定完成自治区,各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等内容 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为确保以上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提出以下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明确责任分工、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确定工作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合力。排污企业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 并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开展以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污染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公众举报排污企业偷排偷放,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生活垃圾及秸秆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严格考核奖惩 自治区.地.市。县。市.区.要层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企业 2015年对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中期评估.2017年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由自治区约谈地、市.行署,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干预,伪造监测数据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境保护部门对有关地、市,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在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中监督缺位,执法不力 徇私枉法等行为,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地,市。本部门实际、狠抓贯彻落实 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附件、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一,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1、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规范各类产业园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 禁止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新建可能会对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环境保护厅、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各地、市 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 经济开发区 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统称为重点区域,主干道等采取每天定期洒水降尘措施。道路清扫采取机械化等低尘作业方式,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 施工现场道路.生活区等区域进行地面临时硬化.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采取防风抑尘措施,到2015年,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所在地城镇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市政建设工程做到科学施工,减少开挖面积,大范围开挖后应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并及时回填恢复 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3.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对露采断面 运输道路、选矿厂。特别是尾矿库干滩 等重点部位采取喷淋等洒水抑尘措施,对矿石、废渣和精矿等堆场采取遮挡。覆盖,密闭、绿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 安全监管局,4,城区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环境保护厅 商务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督管局、工商局。5。加强对露天烧烤的监管,合理规范烧烤地点,用碳和方式.鼓励露天烧烤商户入店经营,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局 6,严禁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秸秆等固体废物.加快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 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配合。7、到2015年底、完成91744公顷防护林建设 完成退牧还草711,16万公顷,治理严重鼠害草地416.66万公顷,虫害草地44。24万公顷,完成18万公顷沙化土地治理任务,林业厅,农牧厅,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财政厅配合,8、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加大道路 庭院。居民区绿化和绿道绿廊、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城市周边,农村和房前屋后绿化、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 农牧厅 二,加大点源污染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9 到2017年底 全区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除尘.脱硝设施、淘汰全区所有立窑及湿法水泥生产线,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发展改革委,10.到2015年底 全区燃煤锅炉或其他燃烧设施要安装脱硫和除尘设施,到2017年底.重点区域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鼓励现有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质监局.11。在石化,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12,到2014年底,全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基本完成油气回收治理.环境保护厅。商务厅 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质监局 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中石化西藏分公司。西藏军区后勤部,武警西藏总队后勤部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13。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积极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环境保护厅、14、到2014年5月底 全区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到2014年底.全区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到2017年底,全区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合格的车用汽,柴油,商务厅。环境保护厅 工商局、质监局.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中石化西藏分公司。15。到2014年底,各地 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全面实施黄标车和重型货车限行、要严格划定限行区域和时段,自2014年6月,严禁出售,转让黄标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办理黄标车过户等手续。按规定淘汰老旧车辆,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16、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公有和用于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全部淘汰全区范围内公有和用于营运的黄标车、按规定淘汰老旧车辆、环境保护厅、商务厅 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17 加强在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检验合格证、不得上路行驶,公安厅.环境保护厅,18,稳步推进城市公交,出租车辆的,油改气 油改电、工作.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 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厅、19.加强新车销售监管、自2014年6月起,全区禁止销售国四标准以下车辆,禁止区外注册的国四标准以下二手车在我区上户.2017年12月起 全区禁止销售国五标准以下车辆 禁止区外注册的国五标准以下二手车在我区上户,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20,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 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 结构和规模.涉及大气污染的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重点开发区,严禁在生态脆弱区和环境敏感区建设,两高 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相关规定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气象局 21,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 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拆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禁止区外落后产能向我区转移流动 严格禁止各地引进和新建限制类 禁止类和淘汰类的项目和生产工艺.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监管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22。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按期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严格禁止区外落后产能向我区转移流动 严格禁止各地引进和新建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的项目和生产工艺.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 五、开展环境科研、提高科技创新能力23。尽快开展影响我区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来源解析、迁移规律研究 开展高原扬沙浮尘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技术方法.标准研究,开展有针对性的治理对策和技术研究,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科技厅,环境保护厅。气象局 24.推广绿色建筑。商砼混凝土等适用技术、在水泥等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编制并实施,西藏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13,2020年.大力推广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广太阳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风能等清洁能源 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 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25.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 严格限制未按有关要求整改及未完成整改的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发展改革委、人行拉萨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环境保护厅、26,积极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和节水对标达标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水利厅 统计局 27.鼓励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市场化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环境保护厅、28、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环境保护厅,财政厅。29。各地。市,行署 人民政府、要对涉及黄标车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出租车公交车,油改气、或。油改电 等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 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行署 拉萨市人民政府 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七.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30 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 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违法企业、由当地政府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31,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 提高准入门槛。健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批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32 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给予处罚,城区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未安装或安装后未有效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由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部门给予处罚,环境保护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 33。非法生产。销售不达标油品和机动车的,由商务 工商等部门责令停止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没收其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所得,机动车无环保检验合格证和黄标车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厅、环境保护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4,在人口集中地区或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垃圾.塑料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予以处罚 环境保护厅、35,加大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科研。宣教等能力建设力度。到2015年底、建立覆盖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并实现全区联网.自治区和地,市 级环境监测。监察机构逐步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环境保护厅。气象局 财政厅。八,建立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36、构建各部门协调一致的信息联合发布平台.规范发布模式 整合信息资源,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权威性,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国控企业要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试行,的规定 开展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气象局、37。气象部门要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实现部门间监测信息完全共享,完善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气象局 环境保护厅,财政厅,38,到2014年8月.制定完成自治区,各地,市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等内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厅。气象局、各行署 拉萨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