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检测准备5,3,1.本条规定了检测机构在检测工作开始前的工作要求,首先是要落实试件的管理,除了制样,收样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外。还应落实检测的保密工作,对作为质量证明的检测试件,检测收样人员。制样人员不得同时进行检测工作。并不得将委托方及试件的情况透露给检测人员、以防试件的数据等出现不公正。5 3.2,本条规定检测前检测人员应核对试件编号与检测流转单一致 以保证与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相联系,5。3.3 本条规定检测前应对所用设备的状态进行全面了解、以保证检测工作的正确进行。设备状态应符合使用规定.处于归零状态。自动采集数据的检测项目对设备及传感系统的配合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再开始检测,5、3,4。本条规定检测前要检查试件的贮存的环境条件 外观等情况,符合要求再进行检测.5.3,5 本条规定首次使用的检测设备 首次开展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的检测项目,要对检测人员的资格,检测设备、环境条件等进行确认,5,3、6、本条规定各项检测设备应由经考核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人使用,检查使用设备人员的上岗证书。检测操作人员应熟识有关设备的使用技术手册 操作规程和维护技术手册等,5、3 7 本条规定检测工作开展前要列出检测依据的相关规范标准条文、进行熟识。并于检测前将检测环境按相关规范的要求 调整到其要求的状态。5、3。8,本条规定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前要制订有关安全措施、危险房屋检测还要先进行勘察.必要时按规定进行加固处理.以保证检测安全。5,3,9.本条规定检测前要再次熟悉异常情况处理预案 以保证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5.3.10 本条规定检测前应核对各项检测所选用的检测方法,标准,能满足检测的要求。并列出了两项主要原则.5 3 11.本条规定检测委托方应为检测工作正常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提供试件,试件正确.检测时间合理.充裕。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还得提供相应条件进行配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