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检测准备5,3 1,检测机构的收样及检测试件管理人员不得同时从事检测工作 并不得将试件的信息泄露给检测人员。5.3。2 检测人员应校对试件编号和任务流转单的一致性。保证与委托单编号.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相关联 5,3.3 检测人员在检测前应对检测设备进行核查、确认其运作正常,数据显示器需要归零的应在归零状态.5 3。4,试件对贮存条件有要求时,检测人员应检查试件在贮存期间的环境条件符合要求 5,3,5、对首次使用的检测设备或新开展的检测项目以及检测标准变更的情况、检测机构应对人员技能。检测设备,环境条件等进行确认,5.3.6。检测前应确认检测人员的岗位资格、检测操作人员应熟识相应的检测操作规程和检测设备使用、维护技术手册等,5、3、7,检测前应确认检测依据。相关标准条文和检测环境要求,并将环境条件调整到操作要求的状况.5.3.8 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 检测危险房屋时还应对检测对象先进行勘察.必要时应先进行加固,5 3。9、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异常情况处理预案、5、3、10.检测前应确认检测方法标准,确认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多种检测方法标准可用时.应在合同中明确选用的检测方法标准,2.对于一些没有明确的检测方法标准或有地区特点的检测项目,其检测方法标准应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5、3、11 检测委托方应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准备、并提供必要的条件,按时提供检测试件、提供合理的检测时间,现场工程实体检测还应提供相应的配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