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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 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 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 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交通道路.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 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 一.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 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 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 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 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 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 积土 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煤矸石 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 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 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筑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 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 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一、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 监理单位责任 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 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 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4.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 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5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 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 超载 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 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 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 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 城管 环保,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 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 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 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 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 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抄送,市委各部门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央.自治区驻固各单位,固原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固原市委员会,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印发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 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 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交通道路。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一,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 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 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 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 封闭严密 并与架体固定 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 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 积土 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 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 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 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 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 渣土堆,废渣。建筑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 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 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 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 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一 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 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 3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 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4 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 5,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 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 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 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 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 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 城管、环保,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 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 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 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 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 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 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 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 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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