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 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 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 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 交通道路。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 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 一 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 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 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 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 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 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储藏罐 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筑等 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 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 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 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 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一,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 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 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 洒水频次 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 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4 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 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 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5.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 9、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 11、其他部门按照 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城管。环保,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 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 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 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 人人都是责任人 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央。自治区驻固各单位,固原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固原市委员会、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 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 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 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 交通道路.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 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 治理内容、一 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 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 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 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 并与架体固定 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 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 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 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 对于煤炭 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筑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 必要时进行喷淋 固化处理,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 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 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 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 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 一。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 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 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1 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 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 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4,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5。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 市环保 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 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 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城管。环保 公安,交通 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 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 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 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 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 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 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 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