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 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交通道路。工矿企业 物料堆放场.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 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一、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 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 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 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 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 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 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煤矸石 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 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 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筑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 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 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一 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 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4 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 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5、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 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 城管,环保。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 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 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 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 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 开工前应组织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 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 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 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央。自治区驻固各单位。固原军分区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固原市委员会。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和条例、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 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交通道路。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一、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 美观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 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 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 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 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筑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 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 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 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 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五.责任分工、一.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 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 3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 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4,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 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5,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 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 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 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 9。市环保 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 10.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城管.环保,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 公安 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 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 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 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 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