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和条例。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 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 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 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 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 交通道路,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三 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一.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 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 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 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 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 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 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 建筑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 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 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 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 责任分工.一。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 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4、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5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 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 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市环保 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 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11 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 住建。城管、环保.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 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 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 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 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 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 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抄送、市委各部门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央.自治区驻固各单位.固原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固原市委员会.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本方案.一 治理目标,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 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 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 交通道路。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 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一 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 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 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 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 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 保持干净,整齐 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 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 场内道路,加工区 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 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 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 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 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 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 废渣.建筑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 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 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 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 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一,行业责任 1,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 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 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 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4。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加强市区公园广场 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 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 5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 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 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城管、环保。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 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 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 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 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 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