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 交通道路,工矿企业 物料堆放场、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 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 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 治理内容,一,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 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 封闭严密 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 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 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 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 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 废渣,建筑等 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 六 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 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 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一,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 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 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 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4 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5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市公安交警 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 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城管.环保,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 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 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 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 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 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 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 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中级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央,自治区驻固各单位。固原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固原市委员会、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相关部门 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 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 在建 待建,拆迁、运渣车辆。交通道路 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洗车场 城区裸露空地等、三。治理时限 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一,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 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 结构主体二层 含二层 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 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 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 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 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 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 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筑等 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 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 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一.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 监理等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 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 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4,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5。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 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 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 10。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城管,环保 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 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 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 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 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 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 人人都是责任人 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