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 事业单位 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 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 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 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 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运渣车辆、交通道路,工矿企业 物料堆放场,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一 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 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 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 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 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 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 煤矸石,矿石 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 粉煤灰等堆料场 应利用仓库.储藏罐 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废渣、建筑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 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 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 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 一、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 监理等单位 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 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4,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5、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 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 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 9 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 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 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城管,环保.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 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 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 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 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 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 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 人民检察院.中央.自治区驻固各单位.固原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固原市委员会,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 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 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 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 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 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 运渣车辆,交通道路、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 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 三 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一.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 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 5米的封闭围挡 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 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 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 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 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 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 对于煤炭 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 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 废渣,建筑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 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 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 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 一.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 1.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机扫、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 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4。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 5。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 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 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的要求 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城管,环保、公安,交通 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 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 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 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 施工 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 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 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 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 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