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 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 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待建.拆迁 运渣车辆,交通道路 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洗车场,城区裸露空地等,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 四.治理内容,一,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 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 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 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 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煤矸石 矿石、建筑材料。水泥 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储藏罐 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 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 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 废渣.建筑等 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 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六 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 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 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 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 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一 行业责任.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 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 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 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 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 1,原州区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 加大机扫 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4,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5 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11,其他部门按照 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 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城管 环保.公安。交通。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 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 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 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 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 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 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 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 人民检察院、中央.自治区驻固各单位,固原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固原市委员会.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9日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州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相关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现将。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为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 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有效控制和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 制定本方案.一,治理目标。以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明确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主体、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监督力度,落实扬尘污染控制的对策措施、从源头上抑制扬尘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 治理范围、中心城区内各类建设工地。在建 待建。拆迁,运渣车辆,交通道路、工矿企业。物料堆放场、洗车场 城区裸露空地等,三,治理时限.2016年3月至7月进行宣传和集中整治、2016年8月进入长效管理,四、治理内容、一,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 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 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二、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 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 8米的封闭围挡。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作业层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 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三、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 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 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四、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 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五,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产原料,泥土、粉煤灰等堆料场。应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对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渣土堆 废渣,建筑等、应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六。落实拆迁现场施工湿法作业规定、采取洒水清扫和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建筑垃圾楼层间运输要采取集装密闭方式进行,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分类堆放 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沥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五,责任分工 一 行业责任,1 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片区域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 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2。施工企业责任,各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将控尘措施及责任落实到操作层,3,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标准、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二。部门责任、1.原州区政府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辖区内扬尘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管辖的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和道路保洁工作 加大机扫.冲洗,洒水频次。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无明显积尘,2,市环保局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4、市城管局负责做好供热.燃气及路灯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加强市区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 扎实做好城市公共绿地裸露地块的治理 5,市交通局负责交通工程和管养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6.市国土局负责集体土地房屋拆除.矿山开采和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作业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7、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8,市公安交警,运管局负责对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限和非法运输车辆查处、9.市环保。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发布霾天气预警信号,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组织协调人工增雨作业,10,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部门,原州区政府及园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行政督查。11、其他部门按照,谁投资谁负责 谁拆迁谁负责 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内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六,工作要求。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住建、城管、环保。公安。交通 水利,运管及原州区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协调重大工作问题 办公室具体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和联络沟通,真正形成市政府统一指挥。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实施细则.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 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三.严格监督执法 在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不按制定的扬尘防治.垃圾渣土运输处置方案实施的。环保,公安,运管等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 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四.营造舆论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 的意识 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大力营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舆论氛围。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