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节能 加快发展绿色建筑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绿色建筑是指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 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我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跨越发展 绿色发展、统筹发展的内在要求 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提升城乡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资源能源供求紧张的矛盾 有利于降低社会总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有利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房品质和住宅产业附加值。加快建筑业和住宅产业升级、有利于提高建筑物的舒适度,健康标准 卫生标准 改善人居环境 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一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政策引导。规范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节材,节水 节地.保护环境工作,提高建筑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减少资源消耗、实现、人 建筑、自然 相和谐 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二。工作原则、1,有序推进。规范管理 要积极完善政策体系,坚持以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作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有力保障,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逐步使绿色建筑的发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2,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在政府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在加快绿色建筑方面应率先突破。积极引导鼓励各类企.事 业单位参与绿色建筑的发展,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3 因地制宜 经济适用、坚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当地实际相适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尊重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意愿和习俗,合理制定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4.质量第一,集约高效、在确保质量安全第一的前提下.鼓励应用各种先进高效的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不断提升建筑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建立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监管评价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形成完备的绿色建筑发展推广机制.政府投资项目要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使用 启动一批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群、城、镇,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15.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三 主要任务.一,继续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 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模式,实行节能措施公示和建筑能效标识制度.不断提高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和工程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积极开展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推进既有建筑和供热计量节能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进行全面节能改造。各地要结合建筑维护和城市街道整治,旧城改造工程等对建筑外窗.外墙 屋面,照明系统,供热计量等进行改造.鼓励农村地区结合危旧房改造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高农村房屋的节能性能,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环保阻燃型外墙外保温技术,既有建筑改造相关技术,绿色照明技术等,积极推进沼气.太阳能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二、加快推进建筑节材,推进建筑施工工厂化.住宅部品产业化、实施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大力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高强度钢筋,钢结构及装配式结构施工技术等.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现施工过程中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完善建筑施工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大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保温材料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力度 加快发展以工业废渣、粉煤灰,煤矸石等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 以自保温,低能耗,多功能。高强度,系列化。配套化为发展方向,努力在节能,保温。隔热、阻燃.隔音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大力开发新型墙体推广应用的配套产品和技术 重点推广以CL体系为代表的各种新型节能 抗震建筑结构体系.三,不断深化建筑节水 城市所有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大力推广应用绿色给排水技术和设备、如节水马桶、龙头,管材,室内污水回收再利用设备等 从严控制非自然水源的水景建设,开发利用雨水,再生水.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农村推广轻型污水处理设施、四 推进建筑用地集约化利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充分考虑土地资源,水资源等承载能力,科学规划 提升城市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合理确定城镇规模。构架紧凑的城市形态,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做好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提倡绿色出行方式,减轻城镇交通压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地开发城市地下空间,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广场.大型公建等项目建设地下停车场 商业等配套设施,五.加强建筑环境和安全管理、加强建筑环境质量管理,建立民用建筑场地安全勘察机制,加强环境风险评估、深入实施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有效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 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竣工验收检测。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成立由省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发展绿色建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发改,经济.国土、环保 税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组织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明确各地区、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和当年任务.在城市规划和重点区域规划中,明确绿色建筑建设的指标要求、在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图审,施工 验收,评价等环节形成闭合式管理,财政部门建立绿色建筑财政激励机制。在财政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发展改革部门在绿色建筑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方面予以支持 经委对相关企业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方面加大资金。技术改造等扶持力度,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环节中明确绿色建筑项目的用地要求 税务部门对绿色建筑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 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二,建立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机制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建 2012 167号,规定条件的高星级绿色建筑.由中央财政给予奖励.即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 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方米、对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我省依据国家相关奖励标准,建立省。州,地,市,县绿色建筑发展奖励机制、各级财政视财力状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省财政从太阳能利用专项补助资金统筹考虑 加快推动我省绿色建筑的发展,对取得星级绿色建筑的建设项目,城市配套费采取先征后返的政策。即对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70.取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50.取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返还30,三。建立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设计。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的积极性 引导其设计 开发,建设绿色建筑项目.在企业业绩考核,资质升级工作中将星级绿色建筑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给予优先考虑.2015年以前。凡达到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在申请,江河源杯、昆仑杯、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评选活动中实行优先入选或优先推荐上报。2015年以后,凡未达到绿色建筑的建筑项目不得申请。江河源杯、昆仑杯,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评选活动 四,建立绿色建筑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激励机制,省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设立专项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地对重点绿色建筑产品生产.应用进行扶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绿色建筑发展需要,及时制定发布相关技术。产品推广公告 目录.限制使用和淘汰落后产品、工程建设规划,设计 审查.施工.验收环节中。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和产品。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购买列入绿色产品推广目录的产品、对从事建设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生产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扶持力度,五,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示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组织实施绿色建筑相关的示范工程。城区或小城镇区域性示范.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低碳生态城,区 建设。园林城市,等示范,单体绿色建筑示范,组织实施、低能耗建筑与绿色建筑 农村农房节能改造、农村牧区中小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单项技术应用示范.组织实施如,太阳能屋顶计划 新型节能材料与结构体系应用.等示范、通过示范积累经验。扩大影响.加快推进工作 六、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 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普及发展绿色建筑常识,提高全社会的认识,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活动、将绿色建筑相关知识作为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规划.设计.施工。监理 验收。评价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积极开展相关学术交流,技术研讨等活动 加强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绿色建筑技术与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