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为了防治和处理突发地质灾害事故 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及工程建设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好乌鲁木齐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1。1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乌鲁木齐境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按照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及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乌鲁木齐市境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所称突发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1,4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 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区。县 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2,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全市大型.含大型 以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成员单位,乌鲁木齐县.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达坂城区,米东区、市发改委,市建委。市经委,市招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电业局。市地震局。市旅游局。市煤炭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 市商务局,市广电局 新疆保险监管局,市燃气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出现超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时.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指挥部配合自治区和国家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指挥部工作、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大型以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分析。判断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县、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助,协调乌鲁木齐警备区司令部 驻乌武警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各区、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杜世宝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汇集 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贯彻乌鲁木齐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协调有关区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 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2 2成员单位及职责,乌鲁木齐警备区司令部 驻乌武警部队负责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化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活动 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灾区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组织协调交警部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市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 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烈士褒奖,社会救助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与完善、以及相关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现场调查与监测、分析灾害发展趋势 及时收集地质灾害情况 并向相关领导机构报告、市交通局、乌鲁木齐铁路局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的运输 市建委参加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活动中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施工等工作 市水务 安监,电业,燃气等部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毁,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 供电等设施 保障正常运行。市广电局负责组织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 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系统通信,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与地质灾害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测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当地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市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爆发流行。市发改委负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对重大救灾项目进行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新疆保险监管局负责推动建立突发地质灾害保险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理赔工作。其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 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应急配套服务,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 指导和监督工作,根据本预案内容制定本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规划.监测计划 群测群防规划和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 建立各区,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统一领导、指挥本辖区一般,较大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负责重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的先期处置和善后恢复工作、3。预防和预警机制、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 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的建设 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国土资源,水务,气象,地震局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各区,县、有关部门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3 1.2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 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 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 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3 2预防预警行动,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区 县,国土资源分局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各区.县.人民政府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3,2.3,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区 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 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 落实到乡、镇、场,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牧,民 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避险内容的,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发到地质灾害监测单位。人。和受威胁的村,牧,民手中 3,2 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和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给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各区 县。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 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要求 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3,3,1速报时限要求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 应立即如实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告,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3.3、2速报内容。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 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速报受威胁的人数和潜在经济损失,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4,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级、受灾害威胁 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4.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4,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 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4。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5.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级、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区、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5 1。1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机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5.1.2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 组织安监、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市指挥部配合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5。1,3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各区 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5,2。1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各区 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机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5,2。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安监。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市指挥部配合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5,2 3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响应 级.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各区 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5,3 1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各区 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 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机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5。3,2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安监,建设、交通,水利、民政 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5.3,3必要时。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5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应急响应 级,5。4。1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各区,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 情况危机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5 4、2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各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区,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 协调、组织安监,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5 4 3必要时。市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各区.县。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5,5应急响应结束.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人民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6.应急保障,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 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救灾补助资金按,自治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各区,县 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 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6。2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连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6,3应急技术保障,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由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 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6 4宣传与培训.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 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机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6,5信息发布.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6,6监督检查。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7 总结和评估。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抢险结束后。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地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方案和措施。8、预案管理和更新,8。1预案管理。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区 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乌鲁木齐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备案,8.2预案更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最长为5年,9.责任与奖惩 9,1奖励、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9,2责任追究。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追究责任 10、附则 10。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1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2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 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3,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4,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5,生命线设施、指供水 供电 粮油,排水 燃料 热力系统及通信 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6.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 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预案中如领导小组人员因工作变动 自行调整。10,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10。3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7年发布的.乌鲁木齐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