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建筑工程质量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质量强市实施方案。结合绍兴建筑业实际、制定绍兴市建筑业建筑工程质量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着力解决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着力解决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管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各方行为。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完善配套法规制度、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工程建设市场体系、为建筑强市建设提供保证,二,工作任务1.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行为整治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决策管理。着力治理违反建设程序等问题,落实建设单位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法定条件 未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符合建筑节能规范和要求。以及不具备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项目.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严格项目的资金审查。凡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整治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着力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 提高招标信息发布的透明度.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保证潜在投标人公平。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范本,依法纠正招标文件编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特别是在招标公告中违规提高企业资质等级或附加专业资质条件。制定不公平.不合理条款或要求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资料。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同时加强招标代理行为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招标人合谋招标的行为。严厉打击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挂靠、借牌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动态监管 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要按规定进行处理。3、建筑市场行为整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 着力治理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要加大对建设单位发包行为的监管、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严厉查处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肢解发包行为.强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责任 要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并对工地现场管理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全责 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要建立健全合同备案和履约监管机制 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管理。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防范转包.违法分包行为,4,建筑工程质量整治规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着力治理质量低劣等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监管能效。以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能为目标.以推行监督检查和差别化监管、强化市场与现场监管联动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方法,促进监管效能不断提高,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对队伍选择。材料选用。工程施工.建设监理等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质量责任 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或授意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严格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 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督促监理单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同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实施监理。并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 人员到位.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如果发现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三。工作措施1、健全机构。周密部署 为加强对质量治理工作的领导 局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各县市也要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和本系统的质量治理工作 要把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听取工作汇报 加强督促指导。确定治理重点,明确目标任务。治理措施和时间要求,精心组织实施、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明确质量治理工作目标、局各职能处室要落实在质量治理工作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各县市也采取适当方式明确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和工作责任。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质量治理工作责任体系.3,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质量治理工作涉及行政审批,招标投标,市场监管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多个业务处室.各相关职能处室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要增强全局意识 及时沟通情况.密切协作配合。发挥整体效应 形成工作合力,4.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职能处室要根据各自的职责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建筑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和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管。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 对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提出整改要求 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质量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