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道路物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市 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国家.省。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以及相关会议精神 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道路物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忧患意识、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通过集中开展道路物流行业清理整治.落实道路物流经营业户主体责任 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时间安排.一。全面清查阶段,9月15日前.结合我市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 明确时间节点,对辖区内道路物流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各种隐患问题全部见底.整改 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5日至11月30日,按照。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的要求 最大限度地整改落实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 问题。对重大隐患问题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逐级压实责任、坚决整治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认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提炼工作经验方法,加强政策研究.健全完善道路物流领域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三,工作措施、一,进一步开展排摸和宣传工作。各县。市。区 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 发动全行业力量。对辖区道路物流行业.特别是货物受理托运网点再次开展地毯式清查,摸清辖区货运车辆,业户、站点等基础数据、与相关业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新印刷相关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对辖区货运站场和托运网点上门逐一张贴进行再宣传 通过信息平台.群发短信等方式,告知相关业户进一步落实货运实名制工作.二。进一步明确业户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压实业户主体责任。督促业户按照.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 2015.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货运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制定相应服务规范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完善企业内部责任制和奖惩制度,落实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和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三 进一步完善实名信息登记和查验制度 要求企业认真核对并登记托运单位 托运人及托运货物的品名 数量等真实信息。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使用货运实名制软件。推行实名制台账电子化 要求企业按规定对货物进行查验、确保托运货物品名、数量等信息与运单填写信息一致。防止托运人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防止托运人瞒报危险物品 规范管理签订长期运输合同的用户。要求托运人将不夹带违禁物品,瞒报危险物品及自觉检查货物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对于临时性合同用户,执行 一单一登记、一单一查验,四,进一步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 进一步强化危货运输电子运单制度 巩固危货运输实名制成果,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现危运电子路单上报率和携带率达到100.特别是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销售。购买,处置等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运输,五,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 对零担货物受理开箱。包,验视,托运信息登记,视频监控安装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立即处罚 要加大对托运网点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已不具备开业要求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整改不落实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要加强警示教育,对于托运、夹带、藏匿违禁物品典型案例和查处结果进行曝光,为道路物流行业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六,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合.要强化部门协作。构建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特别是要与各级公安机关加强沟通配合 建立道路物流行业安全管理的联动机制 明确任务目标、强化信息共享。细化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要开展经常性的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 推进区域间。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的力量,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台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