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嘉兴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结合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嘉兴市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 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餐厨废弃物管理.是指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弃置,收集。运输 处置等行为实施的规范化管理、餐厨废弃物包括以下内容。一。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废料和食用油脂等、二,各类饭店 酒店 宾馆.餐厅,饮食店、早点铺。咖啡店、快餐店.茶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废料和食用油脂等,三、机关。事业 企业.部队 学校.医院等单位自设内部食堂或餐厅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废料和食用油脂等、第四条.市区餐厨废弃物采取下列方式和措施 实行规范化管理,一。政府引导,政府倡导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 二,全程监管.餐厨废弃物从产生源头,收运过程到终端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管 全方位考评、三 集中收运,餐厨废弃物由取得相应服务许可的收运企业实行定时 定点,密闭收集和运输。四,统一处置,餐厨废弃物由取得相应服务许可的处置企业实行统一处置.严禁私下交易和无序消纳 第五条,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市级各部门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南湖 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宣传工作,负责本区域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开发和设施建设 倡导对餐厨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市级各职能部门按照。嘉兴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分解,的文件要求、做好本部门工作职责.第二章,餐厨废弃物申报.收集和运输。第六条,餐厨废弃物实行主动申报 定点投放,统一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第七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并向辖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备案。在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者许可申请时.应当提交协议,第八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定点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二。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台账 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三 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四 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五,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生活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六,不得在餐厨废弃物中掺入其它液体或非餐厨废弃物 七 按规定支付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第九条.餐厨废弃物收集 运输实行服务许可,明确经营内容.期限.范围、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 运输活动、第十条,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 运输餐厨废弃物 确保日产日清 二.将收集的餐厨废弃物运到规定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场所 三。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应当为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确保密封,完好和整洁.并喷涂规定的标识标志。运输途中做到不滴漏.不撒落 四。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及时复位.清理,保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五,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并每月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六,未经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批准 不得擅自停业,歇业,不得将市区以外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至市区处置,七,严禁在收集运输过程中随意倾倒,遗洒、丢弃餐厨废弃物。严禁掺杂其它液体或非餐厨废弃物。第三章。餐厨废弃物处置、第十一条,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第十二条,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实行服务许可,明确经营内容.期限。范围,未取得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活动 第十三条,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二 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沼气。废渣等应符合环保排放标准、防止二次污染,三 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四.生产的产品应当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销售,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餐厨废弃物.六 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并保证其运行良好 七。在餐厨废弃物处置场所设置餐厨废弃物贮存设施,并符合环保标准,八.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监测、对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并向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九。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每月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上月处置的餐厨废弃物来源 数量等情况.十、处置单位应保持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设备正常停产检修应当提前15天书面报告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设施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 需立即报告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十一 未经同意不得接收.处置本区域范围以外的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进行非法销售,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为原料自行或者交由他人生产 加工食品、不得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 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应根据餐厨废弃物产生、增长等情况及时提升处置能力,在处置能力提升期间必须保持原有处置能力。第四章.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运营监管.第十四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按相关规定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环节进行监管.将日常监管情况纳入餐厨废弃物监管考核中、第十五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应当在服务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第十六条,餐厨废弃物收集 运输服务企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6个月向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企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2年向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第十七条,餐厨废弃物管理实行联单制度、各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餐厨废弃物产生 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应统一填写联单,未按规定填写联单的、不得进行餐厨废弃物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第十八条。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各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机制 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 运输、处置以及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防范的应急方案,并报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罚、则、第十九条、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 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通报和查处,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 从其规定.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三十日后施行、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