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嘉兴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结合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嘉兴市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 处置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餐厨废弃物管理.是指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弃置 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实施的规范化管理,餐厨废弃物包括以下内容.一。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废料和食用油脂等,二 各类饭店.酒店、宾馆。餐厅 饮食店,早点铺,咖啡店.快餐店,茶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废料和食用油脂等、三 机关。事业,企业.部队。学校 医院等单位自设内部食堂或餐厅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废料和食用油脂等、第四条、市区餐厨废弃物采取下列方式和措施,实行规范化管理。一、政府引导。政府倡导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 二。全程监管,餐厨废弃物从产生源头.收运过程到终端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管,全方位考评 三,集中收运,餐厨废弃物由取得相应服务许可的收运企业实行定时,定点.密闭收集和运输 四,统一处置,餐厨废弃物由取得相应服务许可的处置企业实行统一处置 严禁私下交易和无序消纳.第五条、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市级各部门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南湖。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宣传工作、负责本区域餐厨废弃物产生 收集。运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开发和设施建设,倡导对餐厨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市级各职能部门按照,嘉兴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分解、的文件要求、做好本部门工作职责 第二章,餐厨废弃物申报,收集和运输,第六条 餐厨废弃物实行主动申报,定点投放.统一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第七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并向辖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备案 在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者许可申请时,应当提交协议、第八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定点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二,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 用途等情况,三.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 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四、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 密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 整洁 五.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 生活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六、不得在餐厨废弃物中掺入其它液体或非餐厨废弃物、七。按规定支付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第九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实行服务许可,明确经营内容,期限、范围.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活动.第十条,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确保日产日清,二、将收集的餐厨废弃物运到规定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场所.三、用于收集 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应当为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确保密封 完好和整洁 并喷涂规定的标识标志。运输途中做到不滴漏 不撒落.四。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及时复位.清理,保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五.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并每月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六。未经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不得将市区以外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至市区处置,七 严禁在收集运输过程中随意倾倒。遗洒 丢弃餐厨废弃物、严禁掺杂其它液体或非餐厨废弃物、第三章、餐厨废弃物处置、第十一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第十二条。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实行服务许可.明确经营内容.期限.范围,未取得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活动、第十三条,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沼气 废渣等应符合环保排放标准,防止二次污染 三.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废弃物的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四。生产的产品应当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销售。五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餐厨废弃物。六,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 设备,并保证其运行良好.七,在餐厨废弃物处置场所设置餐厨废弃物贮存设施、并符合环保标准。八,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监测 对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 并向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检测 评价结果,九,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每月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上月处置的餐厨废弃物来源,数量等情况,十.处置单位应保持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设备正常停产检修应当提前15天书面报告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设施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的 需立即报告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得擅自停业 歇业,十一 未经同意不得接收。处置本区域范围以外的餐厨废弃物 不得将餐厨废弃物进行非法销售。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为原料自行或者交由他人生产.加工食品,不得实施法律 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十二.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应根据餐厨废弃物产生。增长等情况及时提升处置能力,在处置能力提升期间必须保持原有处置能力.第四章.餐厨废弃物收集 运输和处置运营监管.第十四条。餐厨废弃物收集 运输和处置企业由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按相关规定对餐厨废弃物收集 运输、处置环节进行监管 将日常监管情况纳入餐厨废弃物监管考核中。第十五条.餐厨废弃物收集 运输和处置企业应当在服务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第十六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6个月向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企业确需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2年向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第十七条.餐厨废弃物管理实行联单制度 各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 餐厨废弃物产生 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应统一填写联单 未按规定填写联单的。不得进行餐厨废弃物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十八条,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各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 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集 运输和处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 运输,处置以及环境污染突发事件防范的应急方案 并报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罚,则,第十九条、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通报和查处.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 从其规定。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三十日后施行、由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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