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电气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加快推进电气产业提升发展。进一步提高电气产业市场竞争力。根据 关于实施,五一 O 产业培育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温委办发。2013.48,号。和。温州市电气产业提升发展规划 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特制定本意见,一 强化空间保障,一、保障重大项目土地空间。对符合、规划,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的引领性高端项目。和对产业提升发展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大院名校共建研究所,按照.温州市重大产业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温政发,2013 70 号.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优先在电气产业集聚区内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并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上不封顶。单个项目只能享受、1 次奖励,二 拓展小微企业发展空间,鼓励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选择接近电气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的区域、规划建设电气配套产业园,并优先保障 小升规 培育企业和科技型 创新型电气配套企业入园,三 鼓励企业实施,空间换地,电气企业 空间换地。项目 参照、市区工业企业.空间换地.实施细则,温政办,2014.104号,执行,第。4。层按照建筑面积奖励,100,元,平方米 第.5.层及以上,按照建筑面积奖励 200。元、平方米.厂房建筑层高达到、8.米的,可按,2 层计算建筑面积,二 强化创新驱动 四、促进电气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发展,鼓励工业电器质量监督检验和技术创新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向产学研一体的实验型研究院提升、广泛吸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资本参与平台建设.支持平台全程参与企业新产品开发,制造和提升.以技术入股,或技术合作的形式,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五 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对电气企业取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参照,关于助企强工的若干意见,温政发 2014、28,号 由市财政给予。200、万元财政奖励.鼓励大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经认定为省级.市级产业技术联盟的。由市级资金分别给予 30 万元。10,万元奖励.并优先申报省,市级各类科技项目,六.大力实施,机器换人。现代化技改,对电气产业企业一年内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实际到位设备和增值税发票.由市级财政对国际先进进口设备奖励、15.国产高档设备奖励.10,单台套价格在,500,万元以上,进口设备折合人民币,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强化人才支撑,七、加强高端技术人才引进,对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的,按照、温州市。580 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实施办法、温州市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培养管理办法。温州市鼓励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给予奖励、并优先安排其子女在优质公立学校就学,在温工作期间。获得发明专利或主持重大产品开发取得突出成绩的 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 八、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行业协会针对行业企业紧缺的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培训需求、联合有资质的本地职业技术院校 培训机构。开展高级技工培训和精细化管理培训.鼓励本地职业技术院校建立电气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通过订单式培养,边学习边实习 工作.聘请企业专家当兼职老师等途径.培育一批符合电气企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管理、研发一线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四.强化资金支持,九.加大产业引导基金支持 重点支持创新实力强.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初创期电气企业、成立期限一般在,5 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 优先向符合.规划、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提供股权融资、十。加大创新发展融资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支持电气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支持电气企业通过股权融资 项目融资 知识产权抵押等方式筹集技术创新资金,并优先将电气产业自主创新项目和转型升级项目列入银项对接重点推荐项目库,十一。鼓励企业参加专业展会.对企业参加市政府境外自办展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展品运输费给予。50,的补助、参加其他市政府支持的重点国际性展会的、给予展位费。80.的补助,境外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2、5。万元,境内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8000 元.对宣传温州形象和产品的公共布展费给予 50,的补助.对企业参加上级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举办的进口展销会。重点服务贸易展览会 境外承包工程展的展位费给予。50,的补助、同一展会每家企业最多补助 4,个标准展位,五,优化发展环境。十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温州市电气产业提升发展专项工作组,建立市县上下联动,部门分工协作,政企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1,次工作推进会。研究落实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优化审批服务、建立重大电气产业项目建设合力推进机制。在项目招商。落地。审批,施工建设等各个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形成从项目前期到实施。一条龙 服务机制,加快项目进度 十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支持电气产业发展的政策,树立一批创新发展,机器换人,精细化管理的示范企业,一批行业领军人物。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电气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六,其他,十五、本意见涉及奖励.补助资金只针对温州市区内注册的电气企业,市区以外企业的奖励 当地人民政府参照执行.奖补资金除已明确由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承担外、由市,区两级财政按体制分担.十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市政府出台的有关电气文件涉及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十七 本意见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各县、市 区.政府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