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 确保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44号 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的移交接管工作、萧山区、余杭区。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二、工作原则、一。先验收后移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的各项内容、满足安全要求.符合运营管理功能的,经竣工验收合格,即可办理移交手续 二.管理提前介入 接管单位应提前介入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指导并服务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准备工作,三、先接收后整改,接管单位要限期接管竣工验收合格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项目。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 接管工作的相关要求,限期完成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三,移交接管内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 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包括停车场 库.主体工程和其附属设施,配套绿化 市容环卫设施,收费设备及操作系统,照明,消防 监控等设施,等内容、四,工作职责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 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市建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建设单位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市城管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 建设单位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遗留问题整改.项目移交等工作,接管单位负责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跟踪检查建设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并做好项目接管等工作,五.移交接管程序.一,接管单位界定1。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后.提供界定所需的资料.附件2。到市城管委进行项目接管单位的界定。2 市城管委在受理界定申请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收单位界定表。附件3、中界定项目的接管单位,二.接管单位提前介入1 初步设计审查市建委在初步设计审查时 邀请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参加。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收费管理信息需接入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系统,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按照实际管理需求,提出收费信息系统、网络链接配置等相关要求、由市建委结合其他职能部门意见统筹后明确,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2、施工图交底。建设单位邀请接管单位参加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交底,与会单位应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结合停车场,库、运营.维护等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3,建设施工协调。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涉及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或甩项的事项。应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三,项目竣工验收1.预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批复的全部内容和自查整改后,组织预验收。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2,接管单位在预验收时、对项目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批复及施工图要求进行仔细,全面的实地查验和资料审查,并将查实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 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附件4。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消项情况、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单,附件5、形式反馈接管单位、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2。竣工验收,1,在完成建设规定程序后、由建设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按照建设规定程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 并结合与会单位意见形成会议纪要,2,建设单位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尚存问题整改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可办理移交接管手续,四、项目移交接管 1,移交接管。1.建设单位提供管理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 附件2.以及实际设施量清单 填写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交接表 附件6。以下简称。项目交接表,到接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接管单位必须予以接收 签署.项目交接表,和。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附件7。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3,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 问题整改,1。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建设遗留问题 必须按照建设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整改。2 接管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遗留问题整改 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对建设单位整改不力或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 书面发函给建设单位,同时抄送辖区政府 市建委,市城管委。3,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接管单位,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4 遗留问题的质量保修期自整改完成确认之日起计.3,质量回访 1,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内,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因工程质量引起的 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和整改等情况,2。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质量回访表,附件8,征求接管单位意见 各接管单位根据质量保修,回访情况在.质量回访表,中签署意见 并向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五。项目设施量确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办理移交接管后。由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对新增的设施量进行确认。报市城管委,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