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 试行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 144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 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移交接管工作、萧山区,余杭区,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 二。工作原则、一.先验收后移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的各项内容 满足安全要求.符合运营管理功能的、经竣工验收合格,即可办理移交手续,二,管理提前介入,接管单位应提前介入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指导并服务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准备工作、三。先接收后整改。接管单位要限期接管竣工验收合格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项目移交接管后 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接管工作的相关要求.限期完成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三.移交接管内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包括停车场、库,主体工程和其附属设施。配套绿化,市容环卫设施。收费设备及操作系统、照明,消防,监控等设施 等内容。四.工作职责各区政府 管委会。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市建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建设单位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 项目移交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指导 协调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项目接管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 管委会,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建设单位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遗留问题整改 项目移交等工作,接管单位负责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 跟踪检查建设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项目接管等工作。五 移交接管程序,一.接管单位界定1 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后,提供界定所需的资料.附件2,到市城管委进行项目接管单位的界定 2,市城管委在受理界定申请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收单位界定表 附件3。中界定项目的接管单位。二,接管单位提前介入1、初步设计审查市建委在初步设计审查时,邀请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参加.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收费管理信息需接入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系统 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按照实际管理需求。提出收费信息系统 网络链接配置等相关要求,由市建委结合其他职能部门意见统筹后明确,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2,施工图交底.建设单位邀请接管单位参加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交底.与会单位应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结合停车场,库。运营 维护等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3.建设施工协调,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涉及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或甩项的事项.应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三。项目竣工验收1,预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批复的全部内容和自查整改后.组织预验收,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2.接管单位在预验收时,对项目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批复及施工图要求进行仔细。全面的实地查验和资料审查 并将查实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附件4.形式告知建设单位,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同时将整改消项情况、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单,附件5 形式反馈接管单位,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 2、竣工验收.1.在完成建设规定程序后.由建设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按照建设规定程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并结合与会单位意见形成会议纪要、2.建设单位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尚存问题整改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可办理移交接管手续,四 项目移交接管,1。移交接管.1。建设单位提供管理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附件2。以及实际设施量清单 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 建设项目交接表 附件6 以下简称 项目交接表.到接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2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接管单位必须予以接收,签署,项目交接表.和,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 附件7、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3,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问题整改。1,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建设遗留问题、必须按照建设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整改、2、接管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遗留问题整改,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 对建设单位整改不力或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 书面发函给建设单位,同时抄送辖区政府 市建委、市城管委.3、整改完成后 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接管单位 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4。遗留问题的质量保修期自整改完成确认之日起计。3。质量回访 1,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内。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和整改等情况,2.在项目质量保修 回访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质量回访表 附件8.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各接管单位根据质量保修,回访情况在。质量回访表、中签署意见.并向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五.项目设施量确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办理移交接管后,由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对新增的设施量进行确认,报市城管委,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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