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项目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44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 的移交接管工作,萧山区,余杭区。高新开发区、滨江 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二.工作原则,一,先验收后移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的各项内容,满足安全要求,符合运营管理功能的,经竣工验收合格.即可办理移交手续、二.管理提前介入。接管单位应提前介入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指导并服务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准备工作.三、先接收后整改。接管单位要限期接管竣工验收合格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接管工作的相关要求。限期完成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三。移交接管内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包括停车场、库、主体工程和其附属设施.配套绿化 市容环卫设施.收费设备及操作系统、照明,消防 监控等设施、等内容,四。工作职责各区政府 管委会。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 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 市建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建设单位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建设单位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遗留问题整改 项目移交等工作。接管单位负责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跟踪检查建设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项目接管等工作,五,移交接管程序 一,接管单位界定1,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后.提供界定所需的资料 附件2 到市城管委进行项目接管单位的界定。2。市城管委在受理界定申请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收单位界定表 附件3,中界定项目的接管单位,二.接管单位提前介入1、初步设计审查市建委在初步设计审查时,邀请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参加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收费管理信息需接入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系统、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按照实际管理需求,提出收费信息系统.网络链接配置等相关要求。由市建委结合其他职能部门意见统筹后明确,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2。施工图交底、建设单位邀请接管单位参加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交底 与会单位应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 结合停车场,库,运营 维护等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3 建设施工协调.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涉及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或甩项的事项.应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三,项目竣工验收1,预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批复的全部内容和自查整改后 组织预验收 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2,接管单位在预验收时,对项目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批复及施工图要求进行仔细,全面的实地查验和资料审查,并将查实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附件4,形式告知建设单位,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同时将整改消项情况 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以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单,附件5。形式反馈接管单位.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2 竣工验收,1,在完成建设规定程序后。由建设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按照建设规定程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并结合与会单位意见形成会议纪要,2.建设单位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尚存问题整改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可办理移交接管手续、四。项目移交接管,1。移交接管。1.建设单位提供管理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附件2,以及实际设施量清单,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交接表 附件6,以下简称、项目交接表、到接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接管单位必须予以接收.签署。项目交接表.和,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 附件7,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3 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问题整改.1、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建设遗留问题.必须按照建设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整改。2 接管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遗留问题整改,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对建设单位整改不力或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书面发函给建设单位.同时抄送辖区政府,市建委。市城管委.3,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接管单位、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 4。遗留问题的质量保修期自整改完成确认之日起计,3,质量回访。1、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内 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和整改等情况.2.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质量回访表。附件8。征求接管单位意见 各接管单位根据质量保修 回访情况在.质量回访表 中签署意见、并向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五,项目设施量确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办理移交接管后。由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对新增的设施量进行确认.报市城管委,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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