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行为 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 确保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 2012,144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依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 特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 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的移交接管工作,萧山区。余杭区.高新开发区 滨江 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二,工作原则.一,先验收后移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的各项内容.满足安全要求。符合运营管理功能的 经竣工验收合格,即可办理移交手续,二 管理提前介入,接管单位应提前介入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建设、指导并服务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准备工作,三.先接收后整改、接管单位要限期接管竣工验收合格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项目移交接管后 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接管工作的相关要求,限期完成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三、移交接管内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包括停车场.库、主体工程和其附属设施,配套绿化,市容环卫设施.收费设备及操作系统,照明.消防,监控等设施、等内容、四。工作职责各区政府.管委会 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工作 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市建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建设单位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项目移交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 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市城管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接管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建设单位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遗留问题整改,项目移交等工作 接管单位负责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跟踪检查建设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项目接管等工作.五.移交接管程序。一、接管单位界定1,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后。提供界定所需的资料,附件2。到市城管委进行项目接管单位的界定、2,市城管委在受理界定申请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接收单位界定表.附件3。中界定项目的接管单位,二.接管单位提前介入1.初步设计审查市建委在初步设计审查时、邀请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参加.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收费管理信息需接入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系统.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按照实际管理需求 提出收费信息系统,网络链接配置等相关要求。由市建委结合其他职能部门意见统筹后明确、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2 施工图交底.建设单位邀请接管单位参加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交底,与会单位应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结合停车场,库。运营 维护等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 3,建设施工协调、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涉及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或甩项的事项,应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后 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项目竣工验收1 预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批复的全部内容和自查整改后、组织预验收、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2 接管单位在预验收时、对项目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批复及施工图要求进行仔细.全面的实地查验和资料审查、并将查实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附件4,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消项情况,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单.附件5、形式反馈接管单位。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2。竣工验收 1 在完成建设规定程序后,由建设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按照建设规定程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并结合与会单位意见形成会议纪要,2、建设单位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尚存问题整改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可办理移交接管手续。四,项目移交接管 1.移交接管,1 建设单位提供管理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附件2 以及实际设施量清单,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交接表,附件6 以下简称,项目交接表.到接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接管单位必须予以接收.签署、项目交接表,和.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 附件7、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3。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问题整改,1.项目移交接管后 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建设遗留问题,必须按照建设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整改 2 接管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遗留问题整改.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对建设单位整改不力或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 书面发函给建设单位,同时抄送辖区政府.市建委 市城管委,3 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接管单位。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 4,遗留问题的质量保修期自整改完成确认之日起计,3 质量回访、1 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内。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和整改等情况,2。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填写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质量回访表,附件8,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各接管单位根据质量保修.回访情况在.质量回访表,中签署意见、并向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五、项目设施量确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办理移交接管后、由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对新增的设施量进行确认 报市城管委、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