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行为 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44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 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移交接管工作、萧山区,余杭区,高新开发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二,工作原则 一.先验收后移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的各项内容.满足安全要求、符合运营管理功能的。经竣工验收合格、即可办理移交手续,二、管理提前介入。接管单位应提前介入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指导并服务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三,先接收后整改。接管单位要限期接管竣工验收合格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 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接管工作的相关要求、限期完成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三、移交接管内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包括停车场,库,主体工程和其附属设施。配套绿化。市容环卫设施.收费设备及操作系统.照明、消防。监控等设施.等内容 四.工作职责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督促 协调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 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市建委负责指导 协调和监督建设单位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 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管工作 会同属地区政府 管委会。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建设单位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遗留问题整改,项目移交等工作.接管单位负责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跟踪检查建设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项目接管等工作 五 移交接管程序.一。接管单位界定1。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后。提供界定所需的资料、附件2。到市城管委进行项目接管单位的界定,2,市城管委在受理界定申请时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接收单位界定表.附件3。中界定项目的接管单位.二,接管单位提前介入1,初步设计审查市建委在初步设计审查时 邀请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参加,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收费管理信息需接入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系统,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按照实际管理需求、提出收费信息系统.网络链接配置等相关要求,由市建委结合其他职能部门意见统筹后明确、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2,施工图交底、建设单位邀请接管单位参加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交底。与会单位应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结合停车场、库 运营,维护等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3、建设施工协调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涉及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或甩项的事项.应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后 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三.项目竣工验收1.预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批复的全部内容和自查整改后。组织预验收 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2。接管单位在预验收时,对项目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批复及施工图要求进行仔细、全面的实地查验和资料审查,并将查实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以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附件4.形式告知建设单位、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消项情况 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单,附件5,形式反馈接管单位。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2、竣工验收、1.在完成建设规定程序后。由建设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按照建设规定程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并结合与会单位意见形成会议纪要,2 建设单位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尚存问题整改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可办理移交接管手续。四,项目移交接管、1,移交接管。1.建设单位提供管理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附件2。以及实际设施量清单 填写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交接表,附件6,以下简称、项目交接表,到接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接管单位必须予以接收、签署。项目交接表 和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附件7.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3、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问题整改,1、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建设遗留问题。必须按照建设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整改.2。接管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遗留问题整改 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对建设单位整改不力或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书面发函给建设单位,同时抄送辖区政府 市建委、市城管委,3.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接管单位。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4、遗留问题的质量保修期自整改完成确认之日起计,3,质量回访。1,在项目质量保修 回访期内.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因工程质量引起的 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和整改等情况 2,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填写 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质量回访表.附件8,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各接管单位根据质量保修,回访情况在、质量回访表、中签署意见,并向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五,项目设施量确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办理移交接管后.由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对新增的设施量进行确认.报市城管委。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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