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的通知。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现将。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低碳城市建设步伐,加大天然气燃料汽车推广使用力度 现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场引导。企业运作,车主自愿。的原则 根据。环保、安全。经济 的要求。有序推进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点建设 规范汽车燃气动力改装行业管理。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二 发展目标.优化车用天然气加气站,CNG、LNG,布局。加快站点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资源互补,竞争有序.的车用天然气供气网络,加快推进公交.客运,出租以及环卫等车辆燃气动力改装步伐,全面提升市区车辆清洁能源使用水平.三 推广措施.一。加快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1,加气站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利用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形成网络 的原则,有序推进实施,2.CNG加气站按照CJJ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设计规范。SY0092、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 等标准执行 油气合建站按照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2006年版 及CNG加气站建设相关标准执行。LNG加气站暂参照美国,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储存和处理,NFPA.59A,以及国内相关规范执行.如有国家最新标准出台.应依照相应标准执行、3,为保障燃气利用的安全性。提高居民管道用气的稳定性。新建CNG加气站及油气合建站以子站为主,LNG加气站原则上独立建站,4.鼓励现有及拟建公交停车场。在具备规划建站条件的基础上。增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二,规范汽车燃气动力改装行业管理。1。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须依法取得相关特种设备许可资质,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改装,检测设备以及厂房场地、技术工人须符合相关要求.2.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须按要求向质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由质监部门给予资质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3。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对改装后的汽车质量负责。并出具改装汽车合格证书。按照.一车一档。原则建立改装汽车档案,改装车辆使用的车载气瓶须经质监部门登记注册,三,天然气燃料汽车改装。天然气燃料汽车动力改装须到获得资质认定的企业进行.改装收费按经价格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 汽车改装后,车主凭车辆改装合格证、气瓶质检报告,到公安车管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公交。城际客运。环卫及出租车原则上由相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按计划进行改装.四.组织领导及分工。成立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工作领导小组.指导 协调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具体协调和推广工作,成员单位名单及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工作,负责协调天然气气源、保障车用天然气的稳定充足供应,二,市经信委、参与油气合建站管理等相关工作,三、市公安局,受理车辆改装登记备案,负责改装汽车上路行驶及其他车管业务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规定,四,市住建局。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布点优化调整以及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五,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环卫车辆.油改气,工作 六,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城市公交.城际客运以及出租车、油改气,工作,组织协调公交站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相关工作,七。市环保局,负责指导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相关工作.引导超标排放的公益性车辆改装为天然气燃料汽车。八。市安监局,负责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九,市工商局、负责对经批准运营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汽车改装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十.市质监局、组织开展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负责天然气充装特种设备.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开展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资质认定相关组织工作,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 考核、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具体办法由市质监局另行规定.十一。市消防支队、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和验收,十二、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协调改装车辆相关参保.续保问题,五、工作要求 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是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市区空气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 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 确保把推广应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