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陵区 高港区人民政府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 一.年十二月八日。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低碳城市建设步伐、加大天然气燃料汽车推广使用力度,现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场引导,企业运作.车主自愿。的原则。根据,环保.安全、经济。的要求,有序推进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点建设 规范汽车燃气动力改装行业管理,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二。发展目标 优化车用天然气加气站 CNG,LNG,布局、加快站点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资源互补,竞争有序.的车用天然气供气网络、加快推进公交 客运.出租以及环卫等车辆燃气动力改装步伐 全面提升市区车辆清洁能源使用水平,三,推广措施,一,加快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1、加气站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利用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形成网络,的原则,有序推进实施。2 CNG加气站按照CJJ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设计规范,SY0092、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等标准执行,油气合建站按照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06年版.及CNG加气站建设相关标准执行、LNG加气站暂参照美国,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储存和处理,NFPA.59A.以及国内相关规范执行,如有国家最新标准出台,应依照相应标准执行、3,为保障燃气利用的安全性,提高居民管道用气的稳定性、新建CNG加气站及油气合建站以子站为主。LNG加气站原则上独立建站.4,鼓励现有及拟建公交停车场.在具备规划建站条件的基础上.增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二,规范汽车燃气动力改装行业管理,1、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须依法取得相关特种设备许可资质.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改装。检测设备以及厂房场地。技术工人须符合相关要求 2.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须按要求向质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由质监部门给予资质认定,并向社会公布.3 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对改装后的汽车质量负责,并出具改装汽车合格证书,按照。一车一档。原则建立改装汽车档案.改装车辆使用的车载气瓶须经质监部门登记注册,三,天然气燃料汽车改装 天然气燃料汽车动力改装须到获得资质认定的企业进行。改装收费按经价格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汽车改装后 车主凭车辆改装合格证 气瓶质检报告,到公安车管部门登记备案、城市公交、城际客运 环卫及出租车原则上由相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按计划进行改装.四 组织领导及分工,成立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具体协调和推广工作。成员单位名单及具体分工如下、一,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 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工作,负责协调天然气气源。保障车用天然气的稳定充足供应.二 市经信委,参与油气合建站管理等相关工作。三。市公安局,受理车辆改装登记备案.负责改装汽车上路行驶及其他车管业务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规定。四,市住建局 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布点优化调整以及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 五。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环卫车辆.油改气 工作、六。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城市公交。城际客运以及出租车.油改气 工作.组织协调公交站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相关工作.七,市环保局。负责指导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相关工作 引导超标排放的公益性车辆改装为天然气燃料汽车.八、市安监局,负责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 发证工作 九、市工商局。负责对经批准运营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汽车改装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十.市质监局,组织开展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负责天然气充装特种设备、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开展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资质认定相关组织工作,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具体办法由市质监局另行规定。十一.市消防支队,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和验收.十二 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协调改装车辆相关参保.续保问题,五 工作要求。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是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市区空气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 各相关单位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 确保把推广应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