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的通知,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现将、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低碳城市建设步伐,加大天然气燃料汽车推广使用力度.现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结合市区实际 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场引导。企业运作,车主自愿 的原则。根据.环保 安全,经济,的要求.有序推进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点建设、规范汽车燃气动力改装行业管理、努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二,发展目标.优化车用天然气加气站.CNG.LNG、布局、加快站点建设。形成,布局合理 资源互补、竞争有序,的车用天然气供气网络 加快推进公交,客运.出租以及环卫等车辆燃气动力改装步伐,全面提升市区车辆清洁能源使用水平,三。推广措施.一 加快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1 加气站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利用规划,按照,科学规划 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形成网络,的原则 有序推进实施 2,CNG加气站按照CJJ84.2000,汽车用燃气加气站设计规范,SY0092,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设计规范 等标准执行。油气合建站按照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06年版、及CNG加气站建设相关标准执行,LNG加气站暂参照美国,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储存和处理,NFPA,59A。以及国内相关规范执行。如有国家最新标准出台,应依照相应标准执行、3 为保障燃气利用的安全性,提高居民管道用气的稳定性。新建CNG加气站及油气合建站以子站为主、LNG加气站原则上独立建站,4、鼓励现有及拟建公交停车场、在具备规划建站条件的基础上,增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或油气合建站、二、规范汽车燃气动力改装行业管理。1、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须依法取得相关特种设备许可资质,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改装.检测设备以及厂房场地。技术工人须符合相关要求 2,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须按要求向质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由质监部门给予资质认定.并向社会公布,3,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对改装后的汽车质量负责。并出具改装汽车合格证书、按照 一车一档,原则建立改装汽车档案,改装车辆使用的车载气瓶须经质监部门登记注册,三,天然气燃料汽车改装、天然气燃料汽车动力改装须到获得资质认定的企业进行。改装收费按经价格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 汽车改装后、车主凭车辆改装合格证,气瓶质检报告。到公安车管部门登记备案,城市公交,城际客运 环卫及出租车原则上由相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按计划进行改装.四 组织领导及分工,成立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具体协调和推广工作、成员单位名单及具体分工如下,一.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泰州市区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意见 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工作,负责协调天然气气源,保障车用天然气的稳定充足供应、二 市经信委、参与油气合建站管理等相关工作,三。市公安局。受理车辆改装登记备案,负责改装汽车上路行驶及其他车管业务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规定,四、市住建局 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布点优化调整以及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五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环卫车辆 油改气 工作、六.市交通局.负责协调城市公交,城际客运以及出租车、油改气 工作,组织协调公交站场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相关工作。七、市环保局。负责指导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相关工作、引导超标排放的公益性车辆改装为天然气燃料汽车,八。市安监局 负责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九 市工商局.负责对经批准运营的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汽车改装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十、市质监局。组织开展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负责天然气充装特种设备、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开展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资质认定相关组织工作、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汽车燃气动力改装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具体办法由市质监局另行规定.十一,市消防支队。负责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审核和验收。十二,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协调改装车辆相关参保、续保问题.五.工作要求,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是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市区空气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创建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确保把推广应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